新聞 > 民生 > 正文

貴陽民眾揭大白與警察在核酸檢測中過激行為

貴州貴陽市防疫過當引發警民衝突事件。(受訪者提供)

貴州省貴陽市新冠疫情爆發,近期在貴陽、貴安繼續開展全域核酸檢測。但由於防疫人員以及警方言語行為過激,引發民怨。

17日一早,大白拿着擴音器來到貴陽大學退休教授黃椿住家門外,咚咚咚的敲門,喊她下樓做核酸。早晨8:30,她還沒起床呢,被巨大的敲門聲給吵醒了。

黃椿在維權群發出向全國人民求救的帖文。「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溪北派出所民警左濤(警號042306)等人,上門催我下樓做核酸。我說我還沒洗漱,還沒吃降壓藥。他說:你別以老賣老。」

黃椿的文章說,「問他學過《警察法》沒有,他說『特殊時期,不要警察法。不存在擾民』。我說我昨天自己去做的核酸,不需要你警察來帶我去做。」

警察一直堅持要帶黃椿去做核酸。並拿着大喇叭在她家門口吼叫,聲聲喊着「黃椿,你不去做核酸,影響你這棟樓解封。」她說,「他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挑起群眾鬥群眾!」

黃椿打貴陽110投訴。

黃椿說,「我們都被足不出戶半個多月了,為什麼越測越多?那些到處亂竄的志願者大白們,做核酸檢測了沒有?做抗原檢測了沒有?他們一堆堆地聚在一起,嘻嘻哈哈,一起在餐館吃飯,一起領物資,一起挨家挨戶進門登記,發放表格,發放抗原試劑盒,而非按政府規定放在門外,他們是否是傳播源?」

17日晚上,大紀元記者致電黃椿,電話無法接通。

貴陽男子體驗警察殘暴的辦案手法

近日,貴州省貴陽清鎮市公民陳前華出門去核酸檢點做核酸,他自帶一次性杯子準備做痰液檢測用,卻遭到大白們的拒絕。有大白說他吐痰是非法的,沒聽過有痰液檢測。

爭執中大白報了警,陳前華被帶到派出所出所,警察說他不配合做核酸是跟致府對着幹,6-7名警察將他帶進一間屋子對他進行暴打,導致他下巴脫臼,4根肋骨斷裂。拘禁超過24小時,最後警方僅補償他醫療費2800元了事。

陳前華因無錢上醫院治療,目前只能到中醫做針灸治療。

近日,陳前華向大紀元記者披露他因要求痰液檢測遭警察暴打重傷的經過。

9月9日下午5時許,陳前華來到清鎮市紅楓電廠做核酸,他帶一次性杯子3個要做痰液檢測。大白拿出棉簽要給他做咽拭子檢測,他說,「我帶杯子來要做痰液檢測,我就咳一口痰到杯子,他們說不能隨意吐痰,說我吐痰是非法的,沒聽過痰液檢測,我拿國家衛健委新聞發佈會的視頻給他們看,他們不看。」

陳前華向大白說明,衛健委定有三種檢測方式,大白說他們只按領導說的去做。

雙方僵持不下,最後大白報警處理,陳前華被警察按倒地上,胸部被警察用膝蓋壓住後,被上手銬拉上警車帶到清鎮市青龍山派出所。

陳前華被帶進派出所辦公室,裏面有4名警察,見到陳前華就開口飆罵:「你這個草包,叫你做核酸還不配合。」然後,一個人過來把他按住,幾個警察把他拉到最裏面的一間房間。

在小房間裏,六七名警察開始毆打陳前華的頭部和胸部,說這是「螞蟻上樹」。陳前華說,「我說我有心臟病,他們說我裝的,把我往死里打。感覺快暈過去了,最後又用長鋼尺抽打我的大腿和臀部。」

「他們感覺差不多了,就把我銬在一個欄杆,搶走我的兩部手機,逼我說出密碼。我感覺下巴可能脫臼了,無法正常說話,他們說我裝,又對着我的下巴繼續打,我還是說不清楚話,他們又拿一個文件桐繼續打我下巴,說把嘴巴轉過來合上就行了。他們簡直是惡魔,男的女的都是。

「後來,他們用頭像識別打開我的手機,開始看我的兩個微信號,就不再對我打罵了。」

到了晚上10點,陳前華要求上廁所,不讓去。「到了11點時,他們看我不對勁,就把我拉上車,帶到一家中醫院做核磁共振,檢查結果如何沒告訴我。」

出了中醫院又帶陳前華去另一家清鎮市醫院說要體檢,醫院沒開,就又把他拉回派出所。

9月10日是中秋節,早上警察吃完早餐帶陳前華去清鎮市醫院做核酸,下午給他錄口供,做筆錄。警察問他:「你為什麼不配合做核酸?是不是反政府反核酸?」過程中警察還是不停地罵,不斷的想打他、威脅他。

筆錄到下午4點多鐘結束,警察打印出來後讓陳前華簽字,他一看筆錄上寫有:警察有沒對你刑訊逼供?沒有;有沒有打你?沒有;有沒有提供休息的地方?有。「我說,我昨天一到這裏就被你們打到晚上,然後把我銬在鐵欄杆上站一個晚上,跟你們要點水喝,要點東西吃都不給。警察說:這裏是公安局,你以為想吃就吃想喝就喝?你只要配合做好筆錄給你吃比你家吃的還要好的(東西)。你要不配合就拉你去XX隔離21天。」

「我還是不簽字。他們就把我拉出去走到清鎮市公安局旁的看守所,一個多小時後又再度把我拉出來,帶到樓上的副所長辦公室。

「副所長問我:『是不是我不配合做核酸?那是犯法的。』我跟他說國家衛健委聯防聯控有視頻說明。他說我是不是跟公安局對着幹?又叫來二個警官一個某所長,給我施壓。

「我說,警察是為民伸張正義的,但是我到你們警所來以後,現在我感覺我的胸有受傷,他說警察公安系統對犯人是不會客氣的。」

「副所長也姓陳,他說,『老陳啊,你到底想怎樣?』我說至少要二萬元,我身體被你們打得這樣需要檢查治療。他又說,在警察公安局受點小傷害這是難免的,我的這幾個手下有什麼不對,那你就去做個基本檢查,公安局不是你討價還價的地方。」最後給了他2800元了事。

陳前華離開公安局時,已經超過法定的留置時間24小時。

大紀元記者致電清鎮市青龍山派出所(0851‑82522141),電話無人接聽。

貴陽公民陳前華因堅持痰液檢測被警察毆打致重傷。(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大紀元記者李熙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2/0918/1804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