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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驚:西安女子網購生鮮,竟收到一隻死了的小老虎

近日,一則「取快遞收到死亡小老虎」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官方賬號「西安鐵檢」,西安的劉某取快遞時,發現包裹內有一隻死亡的小老虎。劉某報警後,警方通過偵查,將買賣死亡小老虎的嫌疑人抓獲。

圖片來源:西安鐵檢

女子網購生鮮,竟收到一隻死老虎

據悉,2017年7月31日,家住西安市某小區的劉某接到快遞電話後,本以為取回的是她網購的「生鮮」,可打開包裹,竟是一隻死了的小老虎,隨後劉某報警。經過警方的進一步偵破,犯罪嫌疑人郝某、陳某相繼落網。

據兩名嫌疑人供述稱,陳某家住安徽,當地有很多馬戲團表演,馬戲團飼養有獅子、老虎等動物。通過多方打聽,陳某聯繫到某馬戲團馴獸師李某(另案處理),表示想購買老虎幼崽回來泡酒喝,李某答應幫其尋找。

2017年7月,李某所在馬戲團飼養的母虎產下一隻小老虎死胎,馬戲團老闆要求李某把小老虎找地方掩埋。李某雖口頭答應處理,但背後私自聯繫陳某將該小老虎死體出售。同年7月28日,李某駕車攜帶小老虎死體來到安徽某市與陳某進行交易,陳某向李某支付人民幣1000元後,將小老虎死體藏於其租賃的地下室冰櫃內。

陳某通過微信群,尋找小老虎買家,很快有人回應。陳某立即聯繫郝某讓其將小老虎死體包裝後郵寄到指定地點,並特別強調「在郵寄快遞的時候千萬不能寫真實姓名和電話」。郝某按照陳某指示,在某街道路口將包好的小老虎死體及填好的快遞單交給快遞員,郵寄至西安市某小區,結果錯寄給了劉某。

經鑑定,該動物死體為虎,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虎整體的基準價值為1000000元/只。涉案小老虎系人工飼養老虎所生,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價值,按照同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50%執行。

近日,西安鐵路運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西安鐵路運輸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採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確定刑量刑建議,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陳某、郝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和2000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說法

一、人工繁育的小老虎是否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2〕12號,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涉案動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所涉案件一般不作為犯罪處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依法從寬處理:(1)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2)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已成規模,作為寵物買賣、運輸的。」即除非該類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已成為規模,作為寵物買賣、運輸,不以犯罪論處。本案中涉案動物為虎,虎是中國一級保護動物,因此收購、運輸、出售人工馴養的虎,仍屬於刑法嚴厲打擊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

二、陳某、郝某構成何罪?

本案中,被告人陳某從李某處購買了小老虎死體一隻,系「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再指示郝某通過快遞郵寄給他人出售賺取差價,系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郝某具體負責郵寄該快遞,系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行為,經鑑定,涉案小老虎死體價值人民幣50萬元,系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二被告人的行為應當分別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強調,無論是出於食用、藥用還是交易目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都為法律所明令禁止。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存在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或者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除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和「三有」野生動物以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均涉嫌犯罪,切莫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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