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輪功學員郭會生和妻子李菊梅。(網絡截圖)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上午九點鐘,郴州法院裏已經擠滿了人。法院的建築十分方正,裏頭光線明亮,但是在這樣的環境裏,卻沒有人感到放鬆,反而在心底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緊張。秋天的湖南仍維持着三十多度的高溫,炎熱讓等待中的人群越感焦躁。這群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在等待着李菊梅的上訴案開庭。
被告人李菊梅是湖南郴州市嘉禾縣人,出生在一九五七年,當時五十九歲,退休前她是一名小學老師,深受學生和家長們的喜愛。她的案子已經經過了三次庭審,但每次都無疾而終。
在第三次的庭審里,控告律師拿不出新的證據,只反覆強調李菊梅不認罪,要求法庭重判。審判長宣佈了休庭,說:等「請示」後再處理。之後,李菊梅被重判了七年有期徒刑。群眾譁然。
人們不服判決的結果,準備連署,要求法院重審並無罪釋放李菊梅,最後,總計有1,670人在連署書上簽了名,聲援李菊梅。李菊梅自己也申請了上訴。在眾人的翹首期盼下,三個月後,她的上訴案終於要開庭了。
還沒有正式開庭,旁聽席上已經坐滿了聽眾,因為關注李菊梅的人實在太多,沒有座位的就站在庭外的窗戶旁邊聽。他們在期待中擔憂着:「李菊梅到底會不會被無罪釋放?」
開庭了,將近六十歲的李菊梅帶着手銬,由法警左右控制着走進會場,只見她的神態平和,聲音清亮地喊道:「信仰無罪,法輪大法好!」喊聲剛落,法庭里外也隨之傳來了許多聲:「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李菊梅到場後,控方律師和辯護律師也紛紛準備就緒。審判長核對完當事人,便向全場宣佈李菊梅被控告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然而,在場的人都明白這個罪名不過是個藉口,這只是一場報復,報復李菊梅控告江澤民的行動。
原來,在李菊梅被無故抓捕的幾個月前,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她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一份《刑事控告書》,控告前總書記江澤民、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不只是李菊梅,光是她的家鄉嘉禾縣就有將近百人也都陸續遞交了控告書,控告的對象通通都是江澤民。
這些如雪花般飛來的控告書,激怒了郴州市的政法委副書記李亞斌。李亞斌認為李菊梅和嘉禾縣民眾的訴江行為影響了他的仕途,恨得咬牙切齒。他多次在政法委會議上大罵李菊梅,還放下狠話要「搞出點名堂來」。
於是,嘉禾縣參與訴江的民眾被大量抓捕,李菊梅也是其中一個。在八月的某一天,李菊梅在公園裏就被人帶走了。
您或許覺得奇怪,像李菊梅這樣平凡的老太太,為什麼要控告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呢?那是因為在二零零九年時,她的丈夫郭會生被人闖入家中綁架,兩個月後,郭會生就被折磨致死,而犯下這些惡事的,正是由江澤民所一手組建、賦予權力的「六一零」辦公室。
李菊梅的丈夫郭會生是嘉禾縣政府的法制辦幹部,他為人豁達,做起事來幹練有魄力,被人說是一位難得的辦事紮實、又不搞歪門邪道的清官。
有一段時間,郭會生承包了一項修建馬路的工程,他要求施工人員說:必須嚴格地把守品質,精心施工。但施工人員以為老闆講的是客套話,沒有在意。
過不久,郭會生到工地巡察,赫然發現施工人員偷工減料,不按要求配比混凝土。當下,工人們就看見一向熱情豁達的郭老闆沉下了臉。他嚴肅地批評負責人,要求他們好好補救、改正。
後來,郭會生第二次去工地巡查,沒想到又發現了同樣的問題,他更嚴厲地警告施工人員:「如果再這樣做,就要扣發工資!」施工人員的心裏無不納悶:你這老闆怎麼了,現在的社會誰不是這樣干啊?我替老闆省錢,老闆不但不欣賞我,反而要扣發我的工資?這郭老闆真是太奇怪了。
另有一次,郭會生和他的一位哥哥一起走在街上,正好看見前面的路人掉了東西,走近後,撿起一看,竟是一疊五百多元的票子。郭會生立刻毫不猶豫地拔腿往前追,要把錢還給那名路人,他的哥哥卻在後面朝他喊:「不要追了,錢是我掉的,你給我吧。」郭會生回答說:「這錢你不能要,我看到是前面那個人掉的。」最後郭會生追上了那名粗心的路人,那人千恩萬謝地走了。
然而,像郭會生這樣正直的人,卻因為修煉法輪功,和妻子李菊梅都多次被抓捕、關進看守所、勞教所和洗腦班,在精神上和身體上都經歷了非常多的折磨和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六日,嘉禾縣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肖四蘭遭到公安的非法抓捕,過程中,肖四蘭扭傷了右手,骨骼都錯位了。但是,公安仍把她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里迫害,不讓她得到有效的治療。
郭會生和李菊梅聽到消息後,很為肖四蘭感到擔憂。郭會生冒着風險打電話給負責此事的公安局局長席小剛,向他說明情況。他和局長說明法輪功是依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做好人的,而同樣身為政府人員,郭會生也理解席小剛可能身不由己,所以他善意地建議席小剛說:善惡有報是天理,就算是上級下的命令,也應該依循自己的良心做事,這樣才能為自己的人生、為自己的未來負責。
局長席小剛對郭會生這通電話不僅連連附和,還與郭會生套近乎。在席小剛的追問下,郭會生告訴了他自己的姓名和職務,並說以後多多聯繫。之後,郭會生夫妻倆還親筆寫了一封勸善信,連同一些法輪功真相資料一起寄給了席小剛。
不幸的是,夫妻兩人的善舉,卻被席小剛上報給了湖南省的「六一零」辦公室。
一個月後,晚上九點多鐘,李菊梅和一位朋友正坐在公園的石凳上說話,突然間來了一群員警,二話不說,直接將她們綁架到了派出所。
另一頭,深夜一點鐘左右,國安大隊教導員帶領着一群員警闖進李菊梅家,這些員警有的頭戴鋼盔、手拿電棒,全副武裝,要強行進屋,但他們卻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
擋在門口、不讓進的郭會生被員警們擊倒在地,員警還反綁他的雙手,將他摁在地上毆打。這番動靜驚擾到附近的居民,郭會生的侄女聞聲趕到了叔叔家,她踹開門,就看見叔叔郭會生被四名惡警壓在地上,人已經沒有意識了,叔叔滿頭、滿臉都是鮮血。隨後,滿身血跡的他被一路抬進派出所。已被綁架到派出所的李菊梅看着幾名彪形大漢深夜裏抬進一個人,仔細一看,這血淋淋的人居然是自己的丈夫,她當即就昏了過去。
之後,在空無一人的郭會生家,員警又非法抄家了兩次,偷偷旁觀的人看見員警搶走的東西足足裝了六七袋。郭會生二哥放在郭會生家保管、準備以後拿來建房及裝修的幾十萬元,員警走後,他回去查看發現都沒有了。郭會生家中所有的貴重物品都被拿光了。
郭會生和李菊梅被綁架後,隨即被關進看守所里迫害。一個星期後,李菊梅出現生命危險,被送進醫院搶救,第二天早晨清醒後,又立刻被送回了看守所。
兩個月後,郭會生在看守所里昏迷,生命垂危。他被送往醫院搶救,檢查過後,發現他的腦部有瘀血,經過了手術治療,卻還是處於嚴重的昏迷狀態中,除了有微弱的心跳外,沒有任何體態意識,要靠吸氧維繫生命。
在親屬的強烈要求下,李菊梅才得以來到醫院。她短暫地看過仍然昏迷着、臉部腫脹的丈夫後,就又被送回了看守所。
然而,就在第二天,郭會生停止了心跳。郭會生八十多歲的老父老母哭得死去活來,而李菊梅錯過了和丈夫的最後一面。
郭會生被迫害致死後,李菊梅仍然被非法關押着,直到幾個月後,她再次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看守所害怕擔責任,才將她暫時釋放。回家後的李菊梅天天學法煉功,身體奇蹟式地恢復了健康。但是,在「六一零」和國安大隊持續的騷擾之下,李菊梅最後不得不離開家鄉、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李菊梅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控告書上的罪名寫得明明白白:一,江澤民誣衊法輪功為邪教,觸犯誹謗罪。二,江澤民組織「六一零」辦公室,下令非法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綁架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刑。作為證據,她忍着悲痛,在控告書里回溯了丈夫被迫害致死的經過,還有她自己經歷的多次非法關押、折磨和經濟損失。
李菊梅的一紙訴狀,乘載的不只是對正義的呼喚,也包括對仍在執行迫害政策者的勸善,不要繼續執行這個違法的政策,就像他們夫妻曾對公安局長所進行的勸告一樣。
然而,這份訴狀沒有為她帶來正義,而是新一輪的打壓。
中等法院的上訴庭里,審判長不敢提李菊梅訴江的事,核對完當事人後,就向眾人宣佈案由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是什麼呢?法輪功的書籍《轉法輪》、法輪功的煉功錄影帶、以及印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介紹法輪功的傳單。這些都是「六一零」人員非法抄家時所扣押的。
庭審一開始,為李菊梅辯護的張律師向法官提交了一份《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第39號文件》,並指出,根據這份公安部文件,十四種邪教根本沒有法輪功。隨後,張律師向李菊梅發問:「李菊梅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煉法輪功的?」
李菊梅回答說:「我從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
張律師又問:「你為什麼要煉法輪功啊?」
李菊梅說:「我以前患有骨癌,被醫院判了『死刑』,頭髮都掉完了,指甲也都壞死,三十多歲就斷經了,已經是個沒用的人了。後來我學了很多氣功,都沒見身體好轉。後來有人介紹我學了法輪功之後,我身體開始好轉,我的頭髮和指甲都重新長出來了,身體完全恢復健康!如果沒有修煉法輪功,我早就不在世了!」
從李菊梅現在平靜的口吻,完全看不出她修煉法輪功前的掙扎與絕望。當年,正當盛時的她在省城醫院被確診為「骨癌」。病痛的折磨和對生活的絕望,使她的精神完全崩潰了。第一次嘗試自殺,是在長沙醫院又一次求助無門後,她跑回家鄉臥軌,但被人救了;第二次她跑到鍾水河,照樣是投河未成;第三次,李菊梅在家裏吞下大量的安眠藥,幸虧家人及時發現,才把她送往醫院搶救了過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