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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富豪被殺,碎屍108塊 女子要求分一半遺產

2015年西溫哥華發生命案,華人富豪苑剛被表姐夫趙利槍殺,身體被砍成108塊,趙利以過失殺人罪被判刑,而苑剛留下的千萬家產則餘波不斷,直到最近加拿大高院駁回一女子上訴告一段落,至此5個不同母親的苑剛子女共同分配約1,600萬元遺產已成定局。

據報道,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審理一名女子的上訴,該女子的身份受到法庭禁令保護,只被描述為「母親1」,她是五名與苑剛有孩子並自稱是其配偶的女子中的第一個人。

周四高院駁回上訴申請結束了「母親1」自稱為配偶的漫長法律鬥爭,「母親1」認為苑剛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去世,她有權獲得苑剛7至2100萬元遺產的一半,其餘部分才能平分給他的五個孩子。

BC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於去年12月駁回了母親1的配偶身份的要求,發現她和苑剛之間沒有「類似婚姻的關係」,儘管兩人在苑剛來加拿大之前就認識而且他在中國支持她的生活費、同時她也和苑剛的父母住在一起並照顧苑剛的父母。

按照慣例,加拿大最高法院沒有說明其對母親1申請的決定的理由。

法庭文件顯示,趙利不贊成苑剛花花公子般的生活方式和對待女性的方式。2015年5月2日,趙利提出要苑剛資助他的一個發明,但是苑剛在發表貶低言論後提出要娶趙的獨生女作為資助發明的一部分,兩人由此發生了惡鬥。最終趙利步槍近距離射擊導致苑剛死在車道上。趙試隨後使用電動工具將苑剛屍體切割成108塊。

趙利被捕後被控二級謀殺罪,但法官判趙犯有過失殺人罪和干擾人類遺骸罪,兩項罪名判處他10年零6個月監禁。由於趙利在等待審判期間從未要求保釋,判決時剩餘的總刑期為兩年四個月零八天。如果趙利不尋求提前釋放,他將在2023年初刑滿獲釋。

據報道,苑剛被表姐夫殺害分屍後引發遺產爭奪大戰,卑詩最高法院在2019年2月20日裁定,苑剛遺產爭奪案中的唯一原訴人(法庭代號母親1,簡稱M1)敗訴,法官不認為她與苑剛有夫妻關係,這意味着她將無法以苑剛配偶身份先獲得苑剛一半遺產,至此5個不同母親的苑剛子女共同分配遺產已成定局。

據法庭文件顯示,M1稱自己和苑剛是夫妻關係,而另一名自稱苑剛配偶的原訴人(法庭代號母親2,簡稱M2)在審判過程中撤訴,因此,M1的身份判定成為遺產爭奪案的焦點。

M1在法庭表示自己早在2004年春季就認識了苑剛,當時她只有16歲,認識兩個月之後就同居了,M1去了苑剛父母家住,得到了長輩的認可。M1認為自己和苑剛雖然沒有結婚,但是就像最親密的夫妻關係。之後她懷孕了,但是苑剛覺得M1的身體不太好而且年紀也小,不適合當時生孩子,所以M1就去做了流產手術。

2004年12月,她搬出了苑剛父母的家,但是兩人依然聯繫緊密。後來苑剛通過假結婚移民到加拿大,計劃移民後再接M1去加拿大。

M1說之後的幾年間,她始終和苑剛保持聯絡,經常去探望苑剛的父母。她說即使當時兩人沒有住在一起,但是仍然視對方為夫妻。

苑剛拿到移民身份後M1來到加拿大,和苑剛一起生活。她稱苑剛時常會和她談起要結婚,但是苑剛的永久居民身份才拿到不久,所以計劃過一陣子再結婚。後來她懷孕了,2008年12月,21歲的M1生下兒子(法庭代號1號兒童),那時苑剛35歲。

星島日報報道,M1稱,苑剛曾於2010年討論過要她和孩子搬到加拿大,但她不感興趣。2011年,她搬入苑剛弟弟苑強在家鄉城市購買的公寓,房子寫在她孩子的名下。

苑剛父親2011年被診斷出患癌後,M1稱她經常前往醫院照顧,苑父向人介紹她為「兒媳婦」,她則稱苑父為「爸爸」。苑剛死後,M1把苑剛的骨灰帶回中國,並以佛教儀式安葬超度。

苑剛弟弟苑強為M1作供指,經常看到M1與苑剛一起居住在其父母家以及中國某大城市的公寓。他認為M1與苑剛與其他夫妻一樣,「對彼此很好、與父母同住以及有一個孩子」。

但是法官認為,這不是M1與其他母親之間的較量,但其他母親的證供對確定M1與苑剛的關係至關重要。首先,其他母親與苑剛在一起的證據影響了M1的可信度。其次,這也顯示出苑剛對M1的態度。性關係也是法庭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M1無法證明她在苑剛死前兩年與他有性生活,但M2和M3號母親都可以提供證明。綜合考量後法官認為M1和苑剛之間不是類似婚姻的關係,判她敗訴。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加國無憂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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