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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莉:不屈的歌者—唐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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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喜歡唱歌,歌也唱得好。我們聚會時,因為我的名字叫向莉,他經常都會深情款款地為我唱上一首《好一朵茉莉花》或者《月亮代表我的心》。他記性好,會唱的歌也多。不過大多數都是他們那個年代的流行老歌。他最喜歡唱的還是那首《少年壯志不言愁》。每一次唱起這首歌時,我都能感受到他那份‌‌「虎嘯長白‌‌」的豪情和越挫越勇的樂觀精神。

中國人常用詩和歌言志。魯迅說,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唐吉田大概是反覆吟頌過這篇課文的。中國不乏鼓足勇氣者,但很多人在遭受過中共當局的酷刑後,甚至被中共喝茶訓誡一兩次以後,就知難而退了。唐吉田明知那一張無形的大網時刻都在他的頭頂上籠罩着,卻仍然橫刀立馬,拉開一副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架勢,要往敵營里去殺個幾進幾出。他說:‌‌「我們做律師,最關心的是人的權利,在具體問題的理解上,可能會有差異,但不影響我們去要求人權或實現人的這些權利。‌‌」

‌‌「我們要拆掉人權迫害的每一個零件‌‌」,唐吉田說。‌‌「有的案子雖然批捕了,但是按照它所謂的規定,批捕之後要偵查兩個月,在偵查的過程中,我們仍然要讓公安撤案,而且要由檢察院監督公安撤案。因為,既然從法理上說他無罪,檢察院即使批捕了,也不應該立案,應立即撤案,檢察院有義務監督公安撤案。現在就是要把這些公檢法的人,從盲目地、機械地執行命令,轉到他必須從法理上動腦思考:他自己做這些事,現在意味着什麼?將來意味着什麼?要知道,沒有任何一個頭頭在這些非法的事情上願意留下他們的簽字的,一般都是口頭的,就像‌‌『610』的文件,早期還有,後來怕泄密,基本都是口頭的,口頭傳達或者說文字宣讀完以後收回,然後這文字就銷毀了,違法嘛。我們就是要拆掉它迫害人權的每一個零件,從本質上就不承認它,對它所有的迫害,我們都要去揭露。‌‌」

唐吉田是最有資格說這番話的律師之一。在幫助其他受迫害的人士討還公道的過程中,他自己也親身經歷了殘酷的迫害。

2011年2月16日中國版的茉莉花革命前夕,唐吉田被抓捕。2月16至3月5日在北京先後被國保秘密關押於三個地方。在此期間經歷了數次戴黑頭套(開始是黑膠袋)、戴手銬、一個星期左右不讓睡覺、長時間練軍姿(坐、站、蹲等)等折磨。更惡劣的是,還遭國保用高倍數燈泡烘烤,再用空調冷風吹凍,直到他患上肺結核並咳血,體重從130多斤降到不足100斤。釋放後,他被警方送回吉林老家,奄奄一息。

2013年10月16日,唐吉田陪同虎林市公民楊開成到雞西市勞教所洗腦班尋找楊開成因修練法輪功而遭綁架的妻子於金鳳,當時他們質問610辦公室主任‌‌「憑什麼抓於金鳳?‌‌」王主任無法回答。交涉過程中,雙方發生口角,610找來警察把唐吉田律師和楊開成帶走,隨後傳出兩人遭行政拘留五天的消息。唐吉田被抓後,身體狀況急劇惡化,腹泄不止。

2014年3月下旬,唐吉田和其他三名維權律師受家屬委託前往黑龍江建三江青龍山農場的洗腦班(即所謂的‌‌「法制教育基地‌‌」),尋找失蹤的公民。這四名律師和當事人家屬也被抓捕,引發了着名的‌‌「建三江事件‌‌」。被警察抓捕後審訊時,唐吉田指出警察不依法出示工作證,不告知訴訟權利,更不是兩個警察一起問話,也沒有開執法記錄儀同步錄音錄像,屬於程序違法,拒絕配合做筆錄。這招致幾個警察上來打耳光,他們還用裝滿礦泉水的瓶子打他的腮部,把他的牙打掉了。打完問他簽不簽字,唐吉田說這樣的筆錄不合法,不簽。然後警察把他雙手銬到後背,蒙上頭套,架到大興公安分局院內一個房間,然後用繩子將他雙手吊起來,五、六個警察對他進行拳打腳踢。‌‌「他們像給牲口釘掌一樣把我吊起來,對我前胸部進行擊打。過程中,我非常難受,很快全身就冒汗,感覺到天昏地暗,呼吸困難。他們還威脅要對我進行活體取腎‌‌」,唐吉田後來回憶說。唐吉田最後迫不得已答應和他們好好談。押回去審訊室,警察又開始打耳光、用礦泉水瓶打他的臉部。筆錄簽字後,警察把他銬在大興分局一個值班室,從21號早晨被警察控制到那天晚上,警察總共就給他吃了兩個小麵包。22號到拘留所那天晚上,才正式吃到飯。一個名叫於文波的國保大隊副大隊長下手最狠,打得最起勁。事後唐吉田回到北京,到醫院檢查時,發現10根肋骨被打斷。

2016年9月2日,由於被709大鎮壓的餘波波及,唐吉田在北京街頭遭遇離奇車禍,命懸一線。

唐吉田2016年遭遇離奇的車禍。(圖:作者提供)

一次唐吉田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酷刑問題時說:

1、在工作中發現的酷刑問題很多,尤其是法輪功學員在被刑事追訴、被非法拘禁於法制教育基地或中心(俗稱洗腦班或黑監獄)過程中經常伴隨着酷刑,如四川成都的鐘芳瓊、蔣竺君、遼寧瀋陽的吳業鳳、黑龍江建三江的石孟昌、石孟文、韓淑娟等。

2、我自己於2009、2010、2011、2013、2014多次被非法拘押。其中2011年2月16至3月5日在北京先後被國保秘密關押於三個地方。在此期間經歷了數次戴黑頭套、戴手銬、一個星期左右不讓睡覺、練軍姿、出汗後空調冷風下吹等遭遇。國保們給出的理由是我越過了當局的紅線;2014年3月21日,在黑龍江建三江先是在審訊室被國保拳打腳踢,用滿滿的礦泉水瓶擊打頭面部,繼而被戴上手銬,蒙上黑頭套帶到另一座房子裏吊起來狂打,過程中他們叫囂要將我活埋、活體取腎、犬決,或者送洗腦班去,打完後押回審問室又遭打罵、後背被貼身澆涼水。國保給出的理由是我和其他律師朋友為非法拘禁受害者維權挑戰了他們的權威。

3、酷刑問題的普遍性和中國的政治制度有關,更確切地說是和不以保障人權為宗旨的刑事訴訟模式有關,即中國的刑事訴訟法主要是為警察偵查提供掩護:整個刑事訴訟基本上是在警察主導下進行的,且過於依賴嫌疑人的口供定案(口供被一些人稱為‌‌「證據之王‌‌」),辦案人也不用出庭接受盤詢,警察為了破案往往不擇手段獲取嫌疑人的供述,導致酷刑呈全局性泛濫。有人說,酷刑對警察就如同臭豆腐,聞着臭吃着香,越吃越上癮。

4、政府在方式上略有調整,至少有意打死人的不會像以往那麼多,但精神折磨及各種軟暴力仍被大量使用,利用親情、友情、愛情綁架當事人,使其不得不屈服於政府的壓力。

5、減少中國酷刑的努力方向:一是要促使中國政府儘快將禁止酷刑公約的內容國內法化,並不再有任何保留。二是要求中國政府履行義務,將公約的內容向全社會尤其是公職人員進行普及,提高全體國民反酷刑的自覺性。三是改造中國的刑事訴訟模式,構建以法官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格局,警察要出庭接受盤詢。四是對酷刑實施者進行嚴厲制裁,民主國家應限制一些人入境。五是對酷刑受害者給以及時的救援,包括但不限於心理輔導等,最好能讓其中的一些人走到反酷刑的行列里來。

6、越來越多的律師遭遇酷刑,一方面是官方忽視人權的本性使然,另一方面由於律師在為他人維權過程中能與各界保持聯繫,激發民眾自主意識的同時也讓自己與違法的官員發生更多碰撞。因此,在政府眼裏,律師尤其是人權律師就成了眼中釘,被視為新黑五類的首位。

2016年的車禍以後,他的健康幾乎被摧毀,情緒有些低落。偶爾,我跟唐吉田通電話,我很想安慰他,話到嘴邊又覺得有些多餘。囁嚅半晌,我說:你再為我唱首歌吧!

他還是那樣一貫地不善於拒絕人,只是略帶歉意地說,現在好多歌的歌詞都記不全了。然後就在電話那頭唱了起來。歌聲里少了一些昔日的豪邁,多了一個中年男人內心的蒼涼——

幾度風雨幾度春秋

風霜雪雨搏激流

歷盡苦難痴心不改

少年壯志不言愁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向莉視角/中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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