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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3周年前夕鄒幸彤就支聯會顛覆案上庭高呼「毋忘六四,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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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周二(31日)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上庭,正值六四33周年前夕,鄒幸彤出庭即呼喊「毋忘六四,抗爭到底!」,又做出「六四」的手勢。她更就法官早前拒絕其解除報道限制的申請,提出司法覆核,入稟高等法院。

已被迫解散的支聯會及三名前正副主席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二再度提堂。「鄒幸彤後援會」表示,周二為該案第三次交付提訊,歷時大約兩小時。三名被告出庭時與旁聽人士互相揮手,李卓人和何俊仁高舉拳頭,而鄒幸彤則大喊「毋忘六四,抗爭到底!」,又做出「六四」的手勢,而旁聽席上則有人回應高呼「平反六四」、「撐住」,被保安要求肅靜。月初出獄的社民連成員曾健成、支聯會前幹事梁錦威及一些外國領事亦有到庭旁聽。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決定,把第一至第三被告,即支聯會、李卓人及何俊仁的第四次交付提訊日,定為6月24日下午4時開始,屆時鄒幸彤也會出席。另外,鄒幸彤要求就此案展開的初級偵訊,就排期於8月10日至10月12日進行。

另外,「鄒幸彤後援會」表示,鄒幸彤已入稟高等法院,就羅德泉早前對報道限制的裁決申請司法覆核。

該案受報道限制所約束,按《裁判官條例》第87A條規定,除非裁判官下令,否則除了被告、裁判官、雙方律師的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裁判官有否將被控人交付審訊等基本資料之外,任何人不得報道相關庭審內容。鄒幸彤今年4月25日曾提出解除報道限制,但遭羅德泉拒絕。

案情指,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違反《國安法》第22及23條,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目前因涉六四集會等多宗案件而正在服刑中。另外,支聯會被國安處指為「外國代理人」,包括鄒幸彤在內5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鄒幸彤與另外兩人將於7月13日進行為期5天的審訊。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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