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驚人之語 > 正文

海邊西塞羅:「買妻生子」的盲山式窮愚,是種心靈癌症

作者:

而更讓你感覺堵得慌的是,這部電影反映的現象,在我們這片土地上其實是廣泛存在的。

即便拋開那個身世未明、一連產下七男一女卻仍被鐵鏈拴住關在小黑屋裏的豐縣"神經病"母親不談。近有《女大學生被拐17年,與老光棍一起睡豬圈,父親解救女兒後原諒兇手》這種窩心報道,

(詳見《答讀者:"渣男"越來越多,女孩還敢嫁嗎?》)

遠有謝致紅、賈魯生於1989年就寫出的長篇紀實文學《古老的罪惡》。

人販子拐賣、糟蹋女性,這種罪惡的活動在我們國家的一些地區,可謂是一種既古老又在當代"生生不息"的邪惡勾當。

而對於這種行為,我有兩件事不吐不快。

第一是對於拐賣、收買婦女的量刑問題。

誠然,拐賣婦女是我國淵源已久的一種惡俗,但同樣應當看到的是,哪怕是歷代帝制王朝,至少在明文刑律上,也會對誘騙、拐賣婦女的罪犯施以重拳:秦代對人販子不論主從一律處死;漢代加重,要五馬分屍,還棄市不許家屬收斂;唐代為首者絞立決,從者流三千里,蒙赦亦不得歸;元律一律處死;清律主犯斬立決、從犯斬立決……

甭管這些律法在古代有限的司法效率下能多大程度的獲得實現吧。這些重刑首先表明了一個態度,那就是國家王法跟這種喪盡天良的行為應該是勢不兩立的。拐賣人口,尤其是婦女,從某種程度上說,比強姦甚至殺人更加可惡。因為它和這些行為一樣是搶劫並剝奪了受害者的貞操和生命,用的還是一種更卑劣、更痛苦的手段。

但相比之下,我國法律對收買人口者的處罰卻一直是很輕的。

就像我在《竊人子女,毀人一生,只能判不到三年?憑什麼?》一文中提到的。即便是我國現行《刑法》,援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第一款之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該法條第六款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受拐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說白了,如果你買個媳婦或買個兒子,最高判三年,如果你不虐待被拐者,事發後不阻攔解救,還可以判的更輕。就像羅翔老師曾在其課上警告女生們的:"買你的量刑相當於買20隻癩蛤蟆,你連鸚鵡都比不上。"

當然,我知道,現行法律這樣量刑,可能有很多歷史原因——比如高限執法成本政府無法負擔的問題,比如歷史上對某些老區既有民俗的妥協問題。

但我想說的是,這些原因,都不應該成為今日阻礙中國加重對收買人口者處罰力度的阻礙——今日的中國已經成為了一個全面小康社會,如果對這樣侮辱和踐踏公民基本尊嚴的惡行,公權力都不能擺出勢不兩立、比喻除之後快的姿態,怎能說明自己對國民的生命與尊嚴有起碼的進行保障決心呢?

法律,不應因為一種惡俗在民間廣泛留存,就畏葸、遷就。至少應該把"重罪化"這頂帽子先扔過牆去。否則那種被拐女孩父親被迫"原諒"強姦自己女兒的"丈夫",當地村民公然集體阻礙打拐民警執法,甚至一些地方有關部門不認真徹查拐賣事件,敷衍塞責、捂蓋子的行為,就會堂而皇之的一再發生。因為收買人口者壓根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大錯——這幫人不懂法還好,懂法更糟:不就買個人嗎?說破大天去你就能判俺三年而已!

這麼多年,這麼多受害女孩,夠了,真夠了。我們的法律,不應當再助長這些愚夫愚婦的囂張了。

3

關於量刑的事情,請原諒我就這樣點到為止吧。

我更想談的是另一件事,那就是滋長在這些"盲山"當中的、在我們看來畸形而古怪的鄉村道德。

在《盲山》這個電影中,對於那個囚禁雪梅的村莊,你會有一種古怪的觀感——這個村莊的村民們,他們到底有沒有道德感呢?

你說他們有吧,他們對一個活生生的女孩的哀告、求饒,幾乎毫無憐憫與同情,完全把她當做的買她的丈夫的一件重要私人物品,來看待。他們平素一起監視女孩行動,一旦她逃跑,還會合起伙來一起去把女孩抓回來。

可是若說這般跟就是一群穿着衣服的禽獸,一幫會幹點證明營生的土匪,好像也不太合適。

在被拐婦女之外,這些村民又似乎有我們熟悉的那種"道德",在村里也敬老愛幼,還可能非常孝順自己父母,對子女(尤其是視為香火的兒子)非常寵溺,在鄉村內部,遇到侵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他們也會發聲譴責,一起維護,你不能說這些人就完全沒有道德。

最奇怪的是,這些"盲山"與外界社會其實是保持相當程度互通的,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城裏領導會下鄉考察,村民也懂怎麼熱情接待。村里也有小學,村民們也都多少讀過一些書,郵遞員會常來送個信,甚至我們可以猜想。假如這樣的村里,通上網、村民們用上手機,這些"德貴"涌到網上罵漢奸、賣國賊的熱情,可能遠比你更起勁——因為從影片中誰敢幫助被拐女孩,就會被視為"村奸",輕則挨揍、重則被趕出村的規矩看來,這些村民在維護集體這方面的道德感,不是匱乏,而是嚴重過剩的。

那麼這些盲山的村民,到底有沒有道德呢?

只能說:他們有,但不是我們所熟悉、現代社會所需要的那種道德。

我們所熟悉的那種道德,其實準確的名字應該叫"普世道德"。它的基本原則是把所有他人都起碼當做人來尊重。

孔子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佛家說"我佛慈悲,普度眾生"

基督教說"人人皆是上帝孩子"

伊斯蘭教也說神對非穆斯林的世人"普慈"。

所有能跨入軸心時代門檻,並長久存在、傳承至今的文明,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承認你只要和我一樣是個人,跟我一樣喘氣兒,我就應該對你有起碼的同情與憐憫。

但,在這種普世道德之外,人類其實還有另一種道德模式,我們可以稱之為"盲山道德",因為這種道德,就像電影《盲山》那些村民所反映的那樣,它只針對自己村莊、族群內部的人有效——你是我村裏的人,是我三舅的丈母娘的二侄子,那行,咱倆可以按着正常的道德規矩來,欠債還錢、朋友妻不可欺、尊老愛幼什麼的規矩都講上。

但是如果你是個外村來的女孩,那不好意思,這套道德標準對你統統無效,任你再怎麼哀求、抗爭、申訴,也無法激起我絲毫的憐憫之心。

甭管你是被娶來的、騙來的還是拐賣來的。你在我們這裏都沒有基本的做人的權利。因為你在我們心中就是個物不是人,是德貴花大幾千買來的"人形牲口"。

這就是白雪梅這種被拐女孩的最大悲劇所在,她掉入到了一個不把侵害她這個"外人"視為罪惡的"盲山道德"當中。

其實,在人類的歷史上,這種只在自己的村莊內部講道德,不把外人當人看的"盲山道德",只怕比普世道德更加源遠流長。你今天去博物館,會看到介紹人類史的第一個展區一定放着一堆的原始人頭蓋骨。什麼北京人、元謀人、藍田人、山頂洞人、尼安德特人、克羅馬農人的……

你是否會感到很奇怪呢?這些原始人的頭蓋骨都在,其他骨骼都哪兒去了呢?

是的,在人類在有文明以前,原始人頭蓋骨的產量好像遠遠多餘身體其他部位的骨骼產量。

回答是:它們都比較容易敲碎,於是被其他部落的人"敲骨吸髓"的吃掉了——是的,你看到的這些化石其實是一些餐後殘餘,原始部落食物匱乏,如果征戰或者綁架了其他部落的人,殺了吃掉是一種獲取能量必須的常規操作。

本質上說,我們的祖先都是一群有着"盲山道德"的野蠻人,他們必須對自己部落(村莊)的人講起碼的憐憫與道德,為的是協作時的安全。但同時又必須對其他部落的人不講道德。不把他們當成同類,為的是在吃他們的時候不感到噁心。

咱中國人說"天不生孔子,萬古如長夜",西方基督徒說"耶穌代世人贖清罪孽,訂立新約。"但即便在軸心時代各大文明相繼萌發相似的普世道德之後,"盲山道德"依然是在長期存在的,中國古代一遇到災年,有一個恐怖的詞彙就會如夢魘般呈現出來:"易子而食"。其實據考證,古代大多數的"人相食"都是發生在村際之間,同村莊沾親帶故的人群之間不到萬不得已也不會互相吃,而是試圖到鄰村去武裝"借糧"甚至"借人"來吃。

有的時候打着打着,混的最壯的那一支流民突然反應過來了:"直賊娘,俺們都混這麼壯了,幹嘛不去搶官府呢?"於是一場危及舊王朝生命的"農民起義",也就應運而生的。

這可能就是歷史的真相,無數個村莊之間,豐年溫飽,則易女而拐;災年饑寒,則易子而食。在盛世浮華的外衣下,曾是一個由無數"盲山"拼合而成的共同體。

而人類歷史上迄今為止最大、也離我們時代最近的一座"盲山",其實就是二戰時代的日本——你是否曾感到奇怪?二戰當中那些在中國燒殺搶掠,在華夏土地上干盡了一切禽獸不恥的惡行的鬼子兵,他們在二戰之後怎麼能正常融入戰後日本社會了呢?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Matters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2/0205/1704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