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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的警察妻子報警之後(深度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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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王穎的嬸嬸回來了,和喬某良及其母親在家門外爭吵了一段時間。拿執法記錄儀的民警勸道:「家和萬事興,老喬」。王穎的嬸嬸說:「他不是第一次打了,他如果是第一次我不會這樣的。」旁邊的民警回道,「那就到法院告呀」,有另一人附和「走法院走法院。」

最終,喬某良和同事一起回到了派出所。王穎說,第二天下午,派出所所長和喬某良一起到家中進行調解,她要求所長把這件事上報給市局,但所長說「不能這樣,他(喬某良)以後什麼都毀了」。最終,王穎同意調解,要求出具一份紙面的回執或調解書,但最終,喬某良只是手寫了一份保證書。

喬某良手寫的保證書

7個月後,王穎再次因為二人的糾紛報警,稱喬某良在家暴後,威脅「要殺死自己和孩子」,但她最終並沒有見到出警的民警。後來,王穎向滁州市公安局督察辦遞交了舉報材料。在她向深一度記者出示的督察辦口頭回復錄音中,對方稱,王穎因各種家庭糾紛一共報警10次,其中與家暴相關的有4次,執法記錄儀拍下了2次暴力畫面。

其中2019年10月4日,王穎報警稱在家發生糾紛,琅琊派出所民警出警時在小區門口遇到喬某良,他稱剛剛與王穎在家因瑣事發生口角,自己主動離家準備去上班,民警聽信了喬某良的話,認為兩人不會再發生矛盾,所以就沒有再和報警人聯繫。

「這是10次報警中唯一一次不符合警情處置規範要求的。」督查辦工作人員稱,他們走訪了喬某良的同事,了解到喬某良確實存在酒後家暴的行為。當王穎對於派出所的不予處理提出質疑時,另一位工作人員回復她,口頭調解也是一種辦案的處理形式,但當時派出所應該出具調解協議書。

王穎稱曾被丈夫砸傷手部

「不予認定」的傷情

2020年1月18日,因為治病報銷的事,王穎又和喬某良發生了爭吵。此前因為生子時大出血,王穎需要長期治療,在家吃飯的時候,她提起此事,喬某良突然生氣了,「用吃飯的大碗砸向我的手,血一下流出來了。」

王穎立即撥打了120和110報警,據她說,民警來到家裏後叫她趕緊去醫院,四天後,有民警去醫院找她做筆錄,但此後一直沒有收到關於這件事的處理回復。

醫院出具的手術記錄顯示,王穎的右手多指開放性損傷,後被鑑定為輕微傷。事後王穎向琅琊公安分局信訪,分局出具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穎稱右手被喬某良用碗砸傷,喬某良稱是王穎自己弄傷了手。目前根據現有證據,該案件認定違法行為的證據不足,違法事實不成立。決定對喬某良不予行政處罰。王穎有些不明白,在兩人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派出所難道無法調查清楚手傷是如何造成的嗎?

此後,兩人一直處於分居狀態。2021年5月,喬某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最終法院判決不准二人離婚。琅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喬某良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夫妻的感情確已破裂,不予支持離婚的訴訟請求。

就王穎多次被家暴的情況,記者多次致電喬某良,但對方直接掛斷。琅琊派出所表示,相關情況不便透露,採訪需經上級部門批准。

分居以後,王穎逃離了家暴的噩夢,但兩人的婚姻關係還未解除。搬回父母家居住後,王穎給家裏安裝了攝像頭,擔心喬某良會再上門找麻煩,「我沒有安全感,他當着民警的面都敢打我」。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北青深一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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