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傳媒質疑香港警方一旦檢控獨立網媒《立場新聞》的前董事是否違反法例規定之際,警方擴大拘捕範圍。不同傳媒引述不具名的消息人士稱,警方正通緝身處海外的創辦人兼董事蔡東豪、前董事余家輝及身兼前港府顧問的學者及傳媒人練乙錚,令該媒體的所有董事均涉案。有關針對董事的緊迫程度,比早前因雷同情況停刊的《蘋果日報》更甚,因為後者有董事未被追捕或通緝。
警隊國安處本月29日以《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的「串謀發佈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七人,當中四人為前董事,分別是何韻詩、方敏生、吳靄儀和周達智,但該例第11條的「法律程序」訂明,就第10條所訂罪行,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而上述四人和身處海外的練乙錚及余家輝均在6月27日辭任董事,比6個月的期限早了兩天,質疑警方的行動是否已超越有效檢控期。不過,第11條同時訂明,「未經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不得就第10條所訂罪行提出檢控。」意味若律政司事前書面同意,警方仍可在超越期限後作出檢控行動,對此,律政司回復傳媒稱「不評論」。
法律界人士對此有不同看法。身兼特首顧問功能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此案較為特別,6個月的有效檢控期未必適用,因為「串謀」是一個持續性行為,若警方在法庭上確立「串謀」行為沒有終止期,「串謀」未必需要與部分人士是否為董事有直接關係。不過,曾任廉政公署總調查主任的現職大律師查錫我不同意,指控告「串謀」須先證實行為屬違法,不可能檢控實際罪行有6個月的限制,但轉為「串謀」便變成無限期相信這在法庭上會引起爭拗。
四名在港前董事昨(30日)傍晚時分、在扣查超過36小時後陸續獲得保釋外出,暫未被檢控,明年3月下旬再向警方報到。
與此同時,警方繼續調查案件並通緝多人,不同傳媒引述消息指,當中包括在日本任教、曾於1998年至2004年間擔任港府中央政策組高級顧問的《立場》前董事練乙錚。擁有美國經濟學博士學位的練乙錚,1992年回港後曾擔任科技大學商學院副院長,亦曾任《信報》總編輯,有多本着作,並與信報社長林行止同享「香港第一健筆」的美譽,近年不時就社運發展作出評論。
至於另外兩個被通緝的,則是《立場》創辦人蔡東豪和余家輝,所不同者,蔡仍是董事,余則在6月時已與其他董事一起請辭。
《立場》一案,警方現正式檢控前總編輯兼董事的鐘沛權和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的母公司,控方昨在庭上表示,已有足夠證據起訴本案三名被告,但由於警方前日在《立場》辦公室搜檢許多新證據,包括六箱文件和近一百部計算機、電話及電子裝置等,故需時作進一步調查,以確定會否有其他人士須被起訴。二人不得保釋,還柙至明年2月25日再訊。
連《立場》在內,香港當局在半年內對兩間獨立傳媒採取拘捕和凍結資產行動後關閉,並以未動用逾半世紀的發佈煽動刊物罪檢控《蘋果日報》和《立場》共九名高層,當中包括《蘋果》創辦人黎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