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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舍長:生於口口,他別無選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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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告訴我不要去寫這個話題,但我的理智何其脆弱,根本奈不住情感的左右。於是我想,大不了被風吹,又不是沒被吹過。如果在人性選擇上不擺明立場,那枉稱寫作者。

不過正文之前,我得強調:嚴格意義上,我並非為朱賢健而寫,實為更多像逃犯一樣的口口人而寫。也就是說,對於事件的主角,或同情或譴責,我想先剖析一番,之後再由諸位各行評判。

01

根據網上公示的資料,朱賢健是2013年來自口口的非法越境者,剛入境中國的第一天內,就因偷搶、重傷他人,數罪併罰,被判監禁至2023年。

在此之前的資料則屬網傳,但也符合口口情理。說是生於1982年10月13日、身高160Cm的他,原屬口口現役四年的特種兵,因為他已嫁人的姐姐一家脫北而受到連坐懲罰。直至非法越境那天,他已在礦地上改造了近十年之久。可以肯定,他若不逃,怕是挖穿礦地也難見天日。

從這個角度以我們的視點來看,他非法越境到中國,是值得被同情的。然而這正是事情的諷刺之處。因為那時的他,內心大概率並不需要我們的同情。

為什麼這樣說呢,從他入境一天內的行為就能推理出來。連繼三次偷搶作案,且其間用刀重傷一個無辜平民,這絕不是計劃脫北的人會做出的選擇。也就是說,入境這邊對他而言只是求生,先從口口陷阱中跳出來,而這邊能否幫助到他更好地去求生,他一點都不清楚。

這完全合乎邏輯。18歲服兵役,表現出色榮升特種兵,這在口口不僅得技能過硬,更得思想過硬。他所生存的環境及所接受到的教育,容不得他有一絲雜質,連他的親人都不能有一絲雜質。如此一來,我們可以大膽猜想,當他知道他的姐姐脫北時,會如何的憤怒,如何本能地與姐姐對立;被連坐時,又如何想盡辦法向口口上層喊冤。

但是現實給了他痛擊。連坐是籠罩他的法律。挖礦是他接下來的命運。我們還可以繼續想,將近十年後他才死心要逃,那麼往前推,一年兩年三年…是不是到了身心瀕於絕望的時候,才認識到現實無法更改?

當他從口口監獄逃出來,奔命一天趕往圖們江,跳入,越境,表面上與口口決裂。但這也限於身體上的決裂。內心之囚面對世界時,感受到的只可能是一片茫然。這點他完全比不上普通的脫北者。

並且,他的行為與普通脫北者更是相反的。脫北者得先有思考,之後再付於行動;他則是一步步被逼先行,根本不具備思考的能力。這也能夠解釋,為什麼他在入境延邊自治州圖們市,身處口口族聚集地,語言相通的情況下依然會像出籠的困獸一樣隨機作案,在傷人時有意識地下重手——此時的他,顯然是令人憎恨的。

02

當然,我們在剖析事情時,也得結合事情之外的更大誘因。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事情無法避免地每每出現,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口口從大蘇那裏斷供之後,諸多非法越境求生者為什麼容易在當地發生兇案,本質上還是與「發現即遣返」有直接干係。

遣返可能遭受到的嚴厲的懲罰,是所有入境者不願更不敢面對的。

一邊大力發現、遣返,一邊極力抗拒、逃脫,惡循環滾動起來,以致非計劃的脫北者一旦被發現,作案甚至傷人會是最好的選擇。就像他一樣,在這邊入獄,哪怕牢底坐穿,也好過被遣返。這也是他今天能得到相當部分觀眾同情的原因。

客觀說來,今天的他與剛越境的他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同情他的觀眾對面,那些譴責他的人,就有必要將不同時期的他區分對待。在這邊的監獄呆了八年,學會了這邊的語言,更學會了這邊的部分認知,能以我們的有限視覺看世界。兩邊文明一對比,終是這邊的監獄好過他的祖國。如果這不該被同情,還有什麼值得被同情的?

再進一步,我認為僅僅同情還遠遠不夠。假設他越獄是出於恐懼「被遣返」,當他追加的刑期完滿時,是不是得給他一個更好的出路?比如在與國際法接軌的前提下,不遣返,讓他自由選擇他的歸處——稍加推理,這會是利人利己的方案:施救國得美名,被救人得安心。如此一來,當地同胞也不用命懸逃亡者,如果他們能在口口加大管控下逃過來的話。

說到這裏又會悲觀地發現一個死胡同。那邊放心他們越過層層阻礙逃離,很大原因是知道這邊會把他們遣回去。連逃都要遇過一個好時代,或者一個好鄰居。這真夠得上被同情的。

03

脫北,對口口來說是個絕對意義上的禁詞,但這毫不影響前赴後繼的脫北者。什麼力量在驅使他們冒死而行?答案不言自明,同屬一族,我們只見口口外逃,何曾聽見韓國人想方設法逃進口口。

直接越境入韓只存在理論上的可能。脫北者更現實的方式,只有非法越境到這邊,再分兩條路線,優選的一條是吉林包車往雲南,由東南亞第三國轉道;次選由蒙古國轉道。期間交付蛇頭兩千至一萬元不等,在路途中提心弔膽,逃出即升天,這是所有脫北者的夢想。但不是所有非法越境者的理想。

因為酬金對於口口大多數人,是一筆巨款。

據此緣故,前一陣聽說朱賢健越境到蒙古,我本能覺得若為真事,那無疑是人類的壯舉,忠於他的腳本拍成影視大片也不為過。天寒地凍,身無分文,避過密集監控探頭穿行一千多里,也只有優秀的特種兵能做到。

可惜,現實是殘酷的,他終於被抓了。回想起來,有關他在逃亡期間的種種傳聞,只有出現在村民喜晏上才是真事。

四十天的野外生存雖不失為奇蹟,但就逃行一百多里的距離來說,又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計,惟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他整個期間,沒有傷及無辜。否則,任誰也找不出同情理由。

大致是他仍是迷茫的,內心局限於逃逸,為逃而逃,至於逃到哪不去管;退一萬步,只要能加罰刑期、避免「被遣返」就已達願。

如此推測,我又對他生有更多的複雜情緒。難道他在兩個不同國度近二十年的監獄生涯中,沒能領會到何為自由?難道他像《肖生克的救贖》中出獄即自殺的老布,生活的信念已被一種無形又強大機器粉碎?他是否已原諒他的姐姐,夢見他曾感受到幸福的童年?

於是他的不幸之源在我面前湧現:生於口口,他別無選擇,甚至不懂何為選擇。可以料想得到,就算他沒有遭遇他姐姐的變故,也不見得會有一個多好的前程,以他的身份在口口獲得更多,那定是建立在別人失去更多的基礎之上。這也就回到我開頭說的,我並非為他而寫,實為更多像逃犯一樣的口口人而寫。

但我得承認,此刻我是無力的,就連賦予他的同情,都是廉價的。更何況,還有人要置他於死地——他們活在我的身邊,叫着要將他遣返回去……

標籤:朱賢健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國產神燈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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