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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舟:論「畏罪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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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平海鎮血案後,民警在追緝中盤查過往車輛(圖源:封面新聞)

轟動一時的莆田平海鎮上林村血案,昨晚終於落幕。被追捕了整整八天的歐金中死了。你可能也看到那條「警情通報」了:

10月18日15時許,在公安、武警圍捕下,犯罪嫌疑人歐某中於平海鎮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拘捕並畏罪自殺,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很多人都說,好了,這事算是死無對證了,最重要的當事人已死,真相自此深埋地底。也有人一點都不意外,因為他們早就懷疑,如果沒人知道他行蹤、也不送食物,他在野外沒吃沒喝怎麼能生存那麼久,進而推測他早就被弄死了,做出自殺的樣子,過段時間再讓人發現。

這裏面是否有什麼內情,不得而知,但一個必須正視的問題是:有這麼多人從這個角度來揣測,這本身就是一種值得重視的社會心態,這意味着,人們本能地懷疑其中還有什麼沒有讓公眾知道,而嫌疑人的死本身就是掩蓋真相的一環。

我本人並不相信「滅口」之類的說法,原因之一是,這並不像看上去那麼有利——「死無對證」並不是結束,哪怕和稀泥結案了,輿論風潮沒幾天也過去了,但正因為這件事自此再無法說明白,很可能要在公信力上付出代價。

莆田平海鎮俯瞰

每次出了這樣引爆社會情緒的轟動事件,我們所熟悉的流程就是儘快讓這風浪平息,仿佛這只是日常生活里一個偶然的意外,這其實和早先引發本案的治理邏輯是內在一致的:我此前就在《「調解優先」的迴旋鏢》一文里說過,這種過分注重穩定的傾向,會帶來意想不到的非意圖後果,到頭來反而造成了矛盾激化。

這樣的治理邏輯,在「警情通報」中就仍然隱約可見。當然,很多語句不過是中規中矩的套話,但讀下來,我忽然意識到,「畏罪自殺」一詞隱含着特殊的中國理念:人既已死,其實無從得知他是否是「畏罪」才自殺,但這一描述仍是動機論的,因為如此宣稱其動機,就重申了刑威和德治的原則,認定它們對嫌疑人仍具有震懾力。

簡言之,這看似是對死者行為的陳述,但無疑是說給活着的人聽的:原有的秩序沒有動搖,仍然有效,且已恢復正常。有的時候,這是社會道德原則的勝利,但也有的時候,它被看作是對刑罰原則的冒犯,因為當事人竟然在試圖以一死逃避更嚴厲的懲罰,因而有些人「畏罪」之餘自殺未遂,還被罪加一等。

理論上說,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因此「畏罪自殺」的「罪」並不是法律所確定的罪責,而是可能遭受的懲罰(對刑威的畏懼)和內在道德良知的自責(德治原則能約束人的行為)。這樣,「畏罪」其實是人自身的罪惡感所激發的心理活動,不必等到法院判決才會有——有些人甚至在法院判決之後仍然毫無悔意。

由此可見,「畏罪自殺」這種我們「習用而不察」的詞語中,其實隱含着深厚的傳統價值基底,即深信能震懾、約束人們遵守共同體規範的,一靠外部懲罰,二靠內在良知。

這當然很多社會也都不例外,但問題是:如果人們憑藉良知覺得自己的行為具有正當性,進而質疑那些外部懲罰的合理性,變得不再畏懼,那就沒什麼能真正約束他們的了。

所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水滸英雄這樣「無法無天」,還宣稱「替天行道」執行自己認可的正義準則的「義士」在中國社會深得人心,並非偶然。這些人既不「畏罪」,也多半不會自殺,就算自殺了,同情他們的人也不會用「畏罪自殺」來描述其行為,因為這個詞本身就帶有道德貶低的色彩。

對歐金中的通緝令

一個現代社會本不該有什麼「畏罪自殺」,當然,我們現在也已無從得知,歐金中是否真的「畏罪」(客觀上說,其行為只是「自殺拒捕」),按說他都躲藏了這麼多天,也肯定很清楚難逃法網,真要「畏罪自殺」,那有的是機會,居然等到被發現、圍捕時才自殺,那已經可說是求生意志相當強烈了。

更關鍵的是,國內現在已限制死刑了,他被捕後是否被判死刑,還要看最終庭審結果——即便仍是死刑,那也比當場死亡還能多活好一陣子。「畏罪自殺」就好像說「因為怕死而自殺」。

這倒並不是說要寬恕他,畢竟再怎麼有冤情,他總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否則正如西諺所言,「令人同情的案由製造惡法」,每次我們為特定的緣由施以救濟,那法律就難免遭到扭曲。只有公正的審理,才是最大程度上能為爭議各方所接受的基本出發點。

實際上,在「殺人償命」的傳統下,中國社會有着強烈的反對「廢死」呼聲,這其中的爭議已積累了太多,每一方都有一套堅實的立論,我也是近年來才漸漸意識到,問題的關鍵點並不在哪一方的邏輯論證更有力,因為這些主張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最終都取決於公眾意見的博弈。

對主張死刑的人來說,這是對犯罪行為的最後震懾手段,不可或缺,與其說這是為了懲處嫌犯,不如說是藉此捍衛和重申共同體的原則——死刑並不是目的本身,而是實現其它目的手段。與此相應的,主張廢死的人,則要麼覺得死刑不應該成為手段,要麼不是有效的、好的手段,這與其說是「聖母心」,不如說代表着一種理性的反思精神。

雖然歐金中是死了,但這並不意味着這些討論就沒有意義了,事實上,如果這案子沒能激發我們的思考,只是在幾天後就漸漸被人淡忘,那他和那兩位受害人才真的算是白死了。

這並不僅僅是「他們」的事,其實也事關「我們」這些活着的人,因為正是這樣的悲劇,才照亮了我們這個社會的一角,讓我們意識到,中國人的法律意識走到了哪一步,往下還應該怎麼走下去。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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