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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網紅郭美美再被判刑

郭美美第一次入獄前(左)後(右)對比照。(Getty Images,微博圖片/大紀元合成)

大陸網紅郭美美等人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這是她第二度入獄。

10月18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郭美美、汪鄒雅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宣判,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人民幣,下同);判處被告人汪鄒雅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據指控,郭美美、汪鄒雅分別自2021年1月、2月起,在明知上家趙某處所銷售的減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況下,仍各自以每盒699元等單價對外銷售。至案發,郭美美銷售減肥糖100餘盒,收款7萬餘元。期間,郭美美還幫助汪鄒雅向趙某訂貨、付款,共同銷售減肥糖4盒,收款人民幣2796元。涉案減肥糖中在案發後被檢出違禁成分西布曲明。

據介紹,西布曲明是一種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抑制食慾的藥物,雖有一定減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壓、心率加快等副作用,嚴重時可致人死亡。

2020年12月,郭美美等人被舉報在網上銷售假減肥藥。該制售窩點通過在網上發佈廣告進行宣傳,吸引消費者購買「特效減肥類保健食品」。該窩點售賣的產品中添加了違禁成分「西布曲明」,會對身體造成傷害。

今年4月16日,郭美美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捕。

該案涉案金額達5,000萬餘元,涉及3處生產地、24處銷售點、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餘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台以及外包裝20,000餘件。

郭美美2014年曾入獄。當時當局通報,郭美美以每次高達數十萬人民幣的價錢多次進行性交易。

2011年6月,實名認證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郭美美在新浪微博上炫富,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蘭博基尼,曬名表和擁有十幾個愛馬仕包等,引發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所獲善款流向的質疑。

後經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翁濤與郭美美本人相繼證實與承認,郭美美所炫耀的昂貴名車名包等財富,主要來源於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私人贈與。

受此事件影響,事發一個月後的2011年8月,中國各地紅十字會收到的慈善捐款銳減、信譽受到質疑。北京、山東、廣東等地方紅十字會負責人均稱,募捐工作受到了影響。

2013年4月,四川雅安發生大地震。紅十字會在賑災募捐中再次遭遇了公眾質疑和譴責,再次經歷了信任危機。

郭美美生於湖南益陽。

2014年7月10日,郭美美因賭球被北京警方抓捕,曾在澳門賭博欠債兩億六千萬。

2014年8月,郭美美承認參與賭博活動、從事性交易、發佈虛假資訊。

2015年9月,郭美美因開設賭場罪被判5年徒刑。郭美美將在2015年年內轉回湖南服刑。

2019年7月13日,郭美美刑滿釋放。

在刑滿釋放後的一年多時間裏,郭美美利用其「網紅」的「名聲」,在網絡平台上大肆售賣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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