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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追捕逃犯的千古難見之文書

今天回家已經晚上十一點了,本不想再寫些什麼。但路上看到的一則消息,卻讓我驚詫莫名。

兩千多年來,自秦以降,歷朝歷代都為了追捕逃犯發佈了各式各樣的海捕文書,懸賞公告。但大多是獎勵提供線索與協助抓獲兇手。雖然少許文章流露出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之類的意思,找到屍體的賞格一定會遠遠小於抓到活人的賞格。

一則,因為律法要求公開公正地審判犯人,然後明正法典,彰顯朝廷威儀。

二則,怕有人為了賞格干出殺人求財的事情,尤其是怕誤殺相似者。

可是,今天看到福建莆田平海鎮的一則懸賞告示,卻創了千古之奇觀。

在懸賞中,我們可以看到,提供影像的獎勵兩萬,協助提供破案線索的獎勵兩萬。然後,居然是找到屍體的獎勵五萬。

而抓住活人的獎勵呢?沒有!

這到底是在做什麼?獎死不獎活嗎?

如果判斷案件發生在10月10日,過去了三天,也許兇手大概率自殺了。那麼,找到屍體也就不過是提供破案線索。因為嫌疑人已經死了,無法造成更多危害了。那就僅僅應該是兩萬元啊?

如果按上文邏輯來進行推斷的話,也就是平海鎮認為兇手大概率還沒有自殺,案情仍然在繼續,還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社會影響。只有在這種邏輯條件下,才會把找到屍體與提供破案線索分開。

那麼,如果嫌疑人活着,那麼每一個碰到他的人,都會面臨這樣一個由該懸賞公告形成的邏輯陷阱:如果把他扭送公安機關,則有可能什麼獎勵都沒有;如果把他神不知鬼不覺地咔嚓了,然後把屍體送過去,就可以至少得到5萬元。

5萬元,對很多人是一個不值得喪盡良心的價格。但對仍然不少的人來說,是一筆值得冒險的金額。

因此,平海鎮這一紙兩千年未見之只要死不要活的懸賞文書,便成了考驗人性的勾魂書。

事出反常必為妖,為何死嫌疑人會比活嫌疑人更可貴呢?再看相關新聞報道,便一目了然。

他曾經向市長求助過。

他曾經向公安部求助過。

他曾經向媒體求助過。

當五年來求助無門之後,誰能告訴他還有什麼路?

新聞也說了,紀委表示要嚴查據報的基層不作為問題。這個基層是誰?

活着,有一張說不完話的嘴。

死了,就一片寂靜。

福建平海鎮,你們真敢寫啊!兩千多年來,這份懸賞公告,前無古人,但願後無來者。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冠東兄的茶室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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