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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官質疑:國會示威與黑命貴暴亂同罪不同罰

多名參與1月衝擊國會事件的示威者被判刑,但有聯邦法官批評,司法部處理這次騷亂的事件的力度,明顯強於去年夏天各地的黑人命也是命的示威與騷亂,刑罰也更為嚴苛,令人懷疑當中的尺度不公。

綜合《國會山報》、美聯社及Newsmax報道,至今已有逾600人因國會騷亂被檢控,部分案件1日在首都華盛頓的聯邦地區法院宣判。法官麥克法登(Trevor McFadden)質疑,司法部這次嚴打衝擊國會事件,但去年明尼蘇達州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被白人警員跪頸死亡後,同樣有示威者擾亂公眾秩序,當時被檢控的人較少,司法部若能平等對待兩宗案件的話,行動將更具公信力。

分析表示,麥克法登由前總統川普委任,其言論與其他法官明顯不同,其他法官處理同類案件時,往往強調情節嚴重,示威者不但衝擊政府,更加干預政權和平過渡,與其他暴力示威存在本質上的差異。

其中1名示威女子道爾(Danielle Doyle)在7月審訊時,承認自己在國會山莊非法示威。而麥克法登1日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徑與去年夏天的種族示威者無異,同樣令國家蒙羞以及讓公眾不安。最終麥克法登沒有接納控方要求,讓被告在家軟禁2個月的要求,相反判處道爾緩刑,以及繳付共3500元的罰款及賠償金。

另1名被告貝內特(Andrew Ryan Bennett)亦於同日宣判。不同的是,另1名法官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接納控方的量刑建議,判處其在家軟禁3個月。

美聯社分析案例後發現,去年種族示威後全國共有300多宗刑事案,當中不少左翼人士被實質判刑。有關數據亦令外界關注,司法部對2批示威者是否差別對待。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星島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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