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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子被拐32年與生父母相認 拒追究「養母」責任

曹平生父母一家堅持拐騙者應受懲罰。

廣西桂林市男子曹平(化名)於1988年於街上遭人拐走,當時他僅5個月大,直至32年後,才在終在警方協助下與父母相認。其家人慾向當年拐走曹平的秦X英追究責任,但檢察院認為案件已過追訴時效。至於曹平本人也表示無意向「養母」追究,同時不希望平靜的生活受打擾。

內媒報道,秦X英當年用化名到曹家應徵當保母,照顧曹平,但上班第二天便帶着孩子失蹤。曹平親妹曹穎(化名)稱,父母事後除了報警,還發動親戚朋友幫助尋人。她又指,哥哥失蹤對母親打擊很大。去年5月,曹平在公安機關辦理業務時,發現其DNA與全國打拐數據庫里曹父、曹母登記的DNA訊息比對成功。同月29日,他終與父母相認。

哥哥雖然被找回,但曹穎認為這事不能稱為「圓滿」。曹家先後向象山區和桂林市檢察院申訴,堅持當年拐騙者應受懲罰。惟曹家於上月收到市檢察院通知,指案件已過追訴時效,象山區檢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決定正確。曹穎強調,她將繼續向上級部門申訴。

惟曹平本人周一(6日)受訪時稱,其親生母親要他去法庭指證養母,但他不同意。他又稱︰「叫了30多年的媽媽,也有過養育(之恩),我做不出來那種事。」經已成家立室的他表示,現在生父母關係很好,但過去的事不想去管。雖然網上有人斥責他為拐騙者說話,但他強調「只想這件事情能慢慢被淡忘」。

責任編輯: 李韻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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