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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吳亦凡涉嫌強姦罪正式被逮捕

現年30歲的大陸男星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被北京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直至今日(16日)晚8時31分,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透過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朝陽」發佈最新消息,指吳亦凡正式被逮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經依法審查,對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於今年7月22日透過官微「平安北京朝陽」公佈調查進程,指吳亦凡和都美竹曾有性關係外,更指會針對「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舉報進行調查,直至7月31日再發佈最新消息,指吳亦凡涉嫌強姦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身為前韓國男團EXO成員的吳亦凡,於今年6月開始,被大陸網紅都美竹大爆「選妃潛規則」及私生活混亂,包括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吳亦凡隨即「潛水」未有公開露面,並發文否認所有指控,他說如有犯罪:「我會自己進監獄!」所代言的至少16個品牌先後宣佈跟他割席,令他損失超過6億港元外,其演出的劇集、電影及綜藝節目已全部下架,他和工作室的微博賬號亦被註銷。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應以此案為戒

吳亦凡被批准逮捕的消息發佈後,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在今晚(16日)透過官微發文,指藝人及經理人公司應以吳亦凡一案為戒:「"吳亦凡案"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是一個罔顧法紀、恣意妄為的"明星"。作為擁有龐大粉絲群體的"頂流",觸犯法律底線,造成極其惡劣、難以挽回的社會影響,行業難容。在法律層面制裁結束之後,本次涉案藝人吳亦凡還將面臨行業對其持續進行的從業抵制等懲戒。吳亦凡案警示從業者必須提高法律意識,提高作為公眾人物的道德基準線。藝人、經紀公司應以此案為戒。

最重刑罰判死刑

中國執業律師吳志強表示,根據中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從重處罰,強姦情節惡劣,即如在公共場所強姦、或強姦多人等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來說,刑事拘留後,疑犯會被關在看守所,刑事拘留限期最長是37天,拘留期間當事人有權委託辯護律師進行辯護,如公安機關確認發現有犯罪,會提請人民檢察院去審查及批准逮捕。逮捕後,疑犯的羈押期2至3個月,之後移送檢察院,在2至6個月內審理起訴後,再交由人民法院在2個月內審訊。

而之前吳亦凡被刑事拘留,意味警方掌握了相關犯罪線索,符合立案條件,並認為已涉嫌強姦罪,才會採取對人身限制的刑事拘留,但因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還不能視吳亦凡為罪犯。雖然吳亦凡是加拿大籍,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是加拿大公民而影響對他的量刑,如果他被處有期徒刑等,將在大陸服刑,服刑後將被驅逐出境。

北京公安發佈最新消息,吳亦凡涉嫌強姦罪,正式逮捕。

吳亦凡正式被逮捕!

都美竹大爆吳亦凡有「選妃潛規則」!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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