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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開藥1片寫成7片致幼兒中毒 醫院:確實寫錯

8月2日,張先生4歲半的兒子出皮疹,於是他帶孩子去了昆明城東醫院。可沒想到,看完病後,孩子竟然藥物中毒了...

張先生介紹,當天看完病後從醫院拿了藥,孩子吃完藥不久就出現了狂躁、渾身通紅的症狀,還伴隨着意識不清。下午4點,張先生又帶孩子回到醫院,經接診醫生核實,孩子是因服用藥物劑量過大,而導致的藥物中毒。

孩子在洗胃

藥是散裝放置在一次性藥袋裏的,藥袋上由藥劑師手寫用法用量。「每日服用3次,每次應該是1粒,他寫成了7粒,孩子媽媽就按照7粒給孩子吃的」,張先生說。

醫院給孩子洗了胃,隨後張先生叫了120把孩子送到了前興路兒童醫院,又進行了一次洗胃。兒童醫院讓孩子急診留觀,住了兩天院,診斷是異丙嗪過量中毒。

張先生認為,因為藥劑師的失誤,導致孩子藥物中毒住院,城東醫院應該負責。於是,張先生將此事投訴至衛生管理部門。張先生表示:「賠我醫藥費是最起碼的,還有一個是要賠我五萬塊錢的損失費,另外如果未來這個藥物對我孩子造成遠期影響,我要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記者來到醫院

見到了當事的藥劑師

對話

記者:「你寫的嗎?」

藥劑師:「是我寫的。」

記者:「1次1片您為什麼給寫成7片呢?」

藥劑師:「可能寫的時候沒注意拉彎掉了,但我寫的是個1。不過,我交待過她要怎麼用藥的。」

記者:「要『三查七對』吧,是不是?」

藥劑師:「四查十對。」

隨後

記者又找到了院務辦負責人了解情況

對話

昆明城東醫院辦公室主任伍鳳瓊:「這個量,我們是有口頭交代的。你沒聽清楚也行,但在你餵藥的時候,是不是常識性地想一想,哪有吃七片藥的。」

記者:「他是消費者,你不能要求患者來有這個常識吧?」

昆明城東醫院辦公室主任伍鳳瓊:「不是說我們要求患者有這個常識,但作為家長來說,對自己的孩子是一個全身心關注的問題。遇到有疑問,可以打電話先諮詢一下的。」

記者:「我們也看了藥袋上確實是很清晰地寫着7片,沒有跡象看出來他有疑問是1片還是7片,就說沒有什麼疑問性可以問的,你不能要求患者有這個常識吧?」

院務辦負責人:「我覺得寫錯這個問題,確確實實是我們醫務人員書寫上不是很規範。」

該名院務辦負責人表示,目前衛生主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雙方將在衛生部門的監督下進一步協商。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都市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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