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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受災:鄭州400萬豪車泡水9天 車內物品被盜

「暴雨沒抗住,咋連車裏的東西都丟完了?」看着自己價值400餘萬的邁凱倫從水中拖出,車內爛泥水草狼藉一片,張磊(化名)心疼的說。

「暴雨沒抗住,咋連車裏的東西都丟完了?」看着自己價值400餘萬的邁凱倫從水中拖出,車內爛泥水草狼藉一片,張磊(化名)心疼的說。

近日,河南突遭暴雨,鄭州市綠地之窗地下車庫內大量汽車被淹沒。經過數天排水,部分車主在地面上見到了自己「沉沒」一周的汽車,初步檢查後卻發現,車內的大部分貴重物品已不知所蹤。

400萬邁凱倫被沒頂泡水9天

車主大罵物業瀆職

7月20日下午4時左右,鄭州已經持續了四天的降雨突然增強。鄭東新區東風南路與七里河南路交匯處的綠地之窗附近,路面積水深度迅速增加,並開始向低洼處倒灌。

5時許,張磊在綠地之窗樓上看到樓外積水嚴重,擔心地下車庫內愛車進水,在物業沒有通知挪車的情況下,來到車庫負四層,試圖把他價值400多萬的邁凱倫汽車從這裏轉移出去,但為時已晚。

此時負四層的積水已達到張磊膝蓋位置,並且還在不斷湧入。由於水流湍急,許多想要開出車庫的車輛也在大水衝擊下,紛紛趴窩被迫停下。

隨着積水不斷倒灌,張磊和一些自發挪車的業主選擇放棄車輛,從地下車庫撤離。短短的幾十分鐘內,綠地之窗地下車庫一共四層,全部被洪水填滿,整個綠地之窗隨之斷電。

張磊告訴記者,直到暴雨後的第三天(7月22日),綠地之窗物業和車庫管理方才開始對積水的地庫進行排水,「2條抽水管都不到10厘米粗,一天一夜才排空了負一層的水。」

為儘快排水,7月24日,張磊連夜從外地租用兩台「龍吸水」大功率水泵,卻因800元裝卸設備的吊車費用與物業和車庫管理方發生爭執。令張磊氣憤的是,在他支付了吊車費後依然無法使用,「物業和車庫管理方給出的理由是沒有燃料和配件。」

29日,這輛邁凱倫終於「重見天日」,看着被散發腐爛泥漿包裹的愛車,張磊心痛的說,「物業但凡能早半個小時通知,也不會這樣,這不是瀆職是什麼!」

車內一箱茅台就剩半瓶

多名車主報案物品丟失

「成箱的沒了,成瓶的沒了,就剩半瓶扔車裏了。」車主劉雲報案稱,自己放在後備廂內數箱價值較高的茅台白酒丟失。

27日,記者在綠地之窗雲峰座地下車庫門口見到劉雲,他的愛車已經被淹6天,前一天剛被保險公司從地下2層拖出,底盤滲出的污水仍在滴答流出,車窗和後備廂大開,一眼望去已被污泥和雜草覆蓋,模樣悽慘。

劉雲表示,他的後備廂里經常會存放一些白酒,以備工作招待之需。車輛被拖出後,他發現後備廂中的白酒不翼而飛,只在後座位上留下一瓶已開封的白酒,瓶中酒液只剩一半。

「如果酒被大水沖跑,那這咋還剩半瓶?」劉雲認為他的車輛在被拖上來之前就已被盜,「應該是在水抽完之後被人拿走了。」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品牌車輛都已裝備新功能,即進水後自動打開後尾箱和開窗。除此之外,一些車輛在進水後,車內電路短路也會造成後備廂等自動打開。

「肯定不是開窗被沖走的,」多名被淹車主表示,此次車輛被拖出後,他們發現丟失了包括首飾、現金等多件貴重物品,「車內很明顯被翻撿過,有的車備胎都沒了。」

車主們認為,綠地之窗物業和地下車庫管理方(鄭州月輪停車場服務有限公司)在車庫內積水被抽乾之後,沒有組織工作人員在門口進行管理,導致出入人員魚龍混雜,應當對受災車主遭受二次損失負責。

物業稱「不關我事」

律師表示租賃合同不能免責

面對眾多受損車主的質疑,作為甲方的綠地之窗物業和地下車庫管理方(鄭州月輪停車場服務有限公司)是否該承擔責任?

鄭州月輪停車場服務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之前與車主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雙方只構成車位租賃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嚯車內物品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對於綠地之窗物業和地下車庫管理方的表態,河南泰豫恆律師事務所劉浩律師則有不同看法。

劉浩表示,張磊等車主將車輛停放於綠地集團及物業公司所管理的收費停車場,並支付了管理費,雙方之間即成立了有償保管合同關係。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保管人應當妥善保管保管物。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在雙方簽署的協議中,也有約定提示對方有義務提供車位及場地,而本次導致損失原因是恰恰是因為停車場地的排水等設施不合格和管理不善所致。

除此之外,依據鄭州停車收費2020年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19年最新)第二十六條規定,「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險、盜竊、搶劫及場內交通事故等情況時,應當依法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瀟湘晨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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