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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最經典的6句話,句句精華

人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種生活。

英國作家毛姆喜歡繪畫藝術,尤其崇拜印象派畫家高更。

當他前往高更生活過的大溪地島旅行,親見畫作中的風景,深受震撼。

回來後,便以高更為原型,創作出《月亮與六便士》。

伍爾夫曾評價:「讀《月亮與六便士》就像一頭撞在了高聳的冰山上,令平庸的日常生活徹底解體。」

毛姆被譽為故事聖手,不僅擅長處理迴環曲折的情節,更擅長用精準的筆觸,描摹出世情萬物,人間百態。

書中這6句話,令人深受啟發,回味無窮。

為修煉自己的靈魂,

一個人每天都要做兩件他不喜歡做的事。

小說中的「我」是一名作家,對生活信奉苦行主義。

為了提高寫作能力,「我」每周都要逼自己閱讀《泰晤士報》上的文學周刊。儘管這件事,對「我」來說很痛苦,就像是進行「嚴酷的身體折磨」。

這樣一個過程,雖然很痛苦,但是對「我」的寫作和生活,卻大有裨益。

因此「我」把他視為一種有益身心的修煉,每周堅持,從未間斷。

書中有句話說得很好:

為修煉自己的靈魂,一個人每天都要做兩件他不喜歡做的事。

與生俱來的天性,導致我們傾向於選擇輕鬆自由的生活,但想要變得更好,必須主動去直面那些令我們痛苦的事情。

做天然喜歡的事,是為享樂,做不喜歡卻有利自我成長的事,是為修煉。

凡是能讓你變好的事情,過程都會有疼痛。

真正看透這個世界的人,都是在用苦難修行。

卑鄙與偉大、惡毒與善良、仇恨與熱愛,

是可以互不排斥地並存在同一顆心裏的。

毛姆的高明之處在於,對人性只做描述,不做評判。

從某個角度來說,小說主人公史特利克蘭是一個渣男、偽君子、自私自利的卑鄙小人。

為追求藝術理想,他帶走全部積蓄離家出走,對妻子不管不顧。

對雪中送炭的朋友,他不懂得知恩圖報,反而惡語相加。

出於情慾,他勾引朋友的妻子,獲得滿足後將其拋棄。

當他聽聞那個女人服毒身亡,非但沒有絲毫愧疚,還說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在這一方面,他是個冷酷的混蛋。

然而這並不妨礙他同時是一個偉大的天才。

為了畫出心中的絕美景致,他放下一切,對金錢視若無睹,對名利不屑一顧,超然物外,完全沉浸在精神世界。

他對外界種種置若罔聞,卻對藝術保持高度熱情,與絕對的真誠。

屢遭挫敗時,他從不氣餒,也從未絕望。

面對這樣一個個性複雜的人,人們唾罵他的卑劣無恥,又想讚頌他的無畏無懼。

張愛玲曾說:「人性是最有趣的書,一生一世都讀不完。」

小時候,我們用好人壞人這樣簡單的標準看待世界。

長大後發現,好人其實沒有想像的那麼好,壞人也沒有想像的那麼壞。

懂得人性的複雜,我們就不會用非黑即白,簡單的二元對立,去看待身邊的人;

接受了萬物的兩面性,我們的心才會越來越包容、視野才會越來越寬闊。

文明社會中的人,把短促的生命

都浪費在無聊的應酬上實在不值。

史特利克蘭太太是個熱衷應酬的家庭主婦。

她常常舉辦宴會,邀請文藝界大佬參加,大家觥籌交錯,迎來送往,看起來一派高雅。

一次偶然的機會,身為作家的「我」受邀出席晚宴。

在那裏,「我」冷眼旁觀了眾人見面時的冷漠、吹捧時的虛偽、告別時的如負重釋。

主人勞心費神地準備,賓客不嫌麻煩地赴約。

整個過程,大家都在戴着面具敷衍,完成一場禮尚往來的社交活動,很假,很累。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也是如此,費盡心思渴望在社交場合擴展人脈。

但往往宴席散後,那些所謂的人脈,變成了朋友圈裏一條條不熟悉的新動態。

沒有建立在等價交換上的人脈關係,只是空中樓閣。

人生苦短,與其把時間耗費於無聊應酬,不如在獨處中積蓄能量。

《請停止無效社交》中的一句話,說得到位:

結識很厲害的人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讓自己成為很厲害的人。

當一個人掉進水裏,

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無關緊要的,

反正他得掙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史特利克蘭離家出走後,「我」受他妻子委託,去巴黎討要說法。

但見面以後,史特利克蘭只是一直在重複一句話:

「我必須畫畫。我必須畫畫。我必須畫畫。」

那情景就像是溺水,而畫畫,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因此,他已經顧不了家人的感受,也無暇再去公司上班,只能將全部精力投入畫畫。

對他來說,畫畫成了一件身不由己的事。

或許,每個人心裏都曾埋有夢想的種子,但有些種子被生活的瑣碎踐踏,永遠無法生根發芽。

但有些人心中的種子一直在悄悄生長,對他們而言,那種子是海岸的燈塔,更是救命的稻草。

當種子破土而出的一瞬間,他們將用全部熱忱,去澆灌它長成參天大樹。

美國的摩西奶奶本是一名家庭主婦,平時負責操持家務,打點農莊,日子過得平淡恬靜。

然而到了古稀之年,她卻放下一切,毅然決定學畫畫,八十歲的時候,她在紐約舉辦個人畫展。

她說:人生永遠沒有太晚的開始。

如果你心中有一份夢想,覺得非做不可,不做就像掉入河裏的人,不掙扎就會淹死。

那麼,不要因為環境猶豫不決,畢竟人生如駒奔隙,駸駸而過。

一般人都不是他們想要做的那種人,

而是他們不得不做的那種人。

希臘德菲爾神廟的石柱上刻有一句銘文:認識你自己。

這是人類永恆的命題,卻少有人交出完美答卷。

史特利克蘭從小就想當一名畫家,但是在父親訓導下,他成了一個生意人。

長大後,他按照社會期待,循規蹈矩地生活,成為別人眼中的好丈夫、好父親、誠實的證券經紀人、品行端正的社會成員。

但是有一天,史特利克蘭突然意識到,自己一直活在別人的期待中,從未真正做過自己。

於是他決定撕掉身上所有標籤,經過多年的漂泊,最終來到大溪地島。

在這裏,他過上了隨心所欲的小日子,做回藝術之美的朝聖者。

大多數人,從出生到死亡,始終遵循父母和社會規定的路線,一切按部就班。

也許在某個領域卓有成就,生活體面,事業輝煌。

但辛辛苦苦一輩子,到頭來,活成了父母的續集、子女的前傳、朋友的外篇,唯獨沒有真實的自己。

回首往昔,內心難免產生揮之不去的遺憾與失落。

但生命只有這一遭,與其遵照他人安排,不如聽從內心召喚。

為自己,勇敢一次。

人生只有一種方式,

就是以自己喜歡方式過一生。

《月亮與六便士》中有一段話,發人深省: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裏,淡泊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

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

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既然社會上的人參差不齊,生活也不該千篇一律。

崇尚自然,便歸園田居;習慣了穩定,就安於朝九晚五的重複;想搏出一番天地,就去承受創業的壓力。

生活方式沒有好壞之分,自己喜歡的,才能問心無悔。

書里講到一個叫亞伯拉罕的年輕人,醫學院學醫,才華出眾。

大家都認定,等着他的是錦繡前程與榮華富貴。

就職前,亞伯拉罕想旅行一趟。

當他到達亞歷山大港,望着第一次到來卻倍感親切的城市,獲得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喜悅,仿佛回到了家。

因為「感受到一種神示」,在內心強大力量的促使下,亞伯拉罕決定留下來。

他在政府部門找到一份工作,職位低微,收入淺薄。

親友對此無法理解,都認為他瘋了。但心靈的滿足感,也只有亞伯拉罕自己清楚。

對當初的抉擇,他從未後悔,並且想在此度過餘生。

這位年輕人的取捨,驗證了一句名言:

一個人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種生活。

如果心嚮往之,就義無反顧地實踐。

如果樂在其中,就心安理得地追求。

人生最大的成功,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高曉松在一次節目中說道:

「每個心裏永遠有兩樣東西,就像《月亮和六便士》,六便士當然是人們需要的,但你彎腰去撿六便士的時候,別忘了抬頭看看天上那個月亮。」

現實和理想,本是人生的一體兩面,鍋里有飯,心中有夢,忙時策馬奔騰風風火火,閒時修籬栽竹清清靜靜,才算花好月圓的人生。

責任編輯: 王和  來源:洞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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