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華」二字不能註冊商標
中共國家知識產權局向一間公司發出通知,決定駁回其商標註冊申請,理由是指其標誌含有「春華」二字。該通知明言,「胡春華」為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因此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有網民形容,這如同現代版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以後父母為兒女取名字時,可能也得萬分小心。
「春華」二字不能註冊商標
中共國家知識產權局向一間公司發出通知,決定駁回其商標註冊申請,理由是指其標誌含有「春華」二字。該通知明言,「胡春華」為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因此用作商標「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有網民形容,這如同現代版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以後父母為兒女取名字時,可能也得萬分小心。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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