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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女孩遭上司強暴致死,揭地產圈惡劣潛規則

1月23日,23歲的陳某梅剛剛入職房地產公司——敏捷公司27天。她家是村裏的低保戶,父親是殘疾人,母親是聾啞人,自己跟哥哥二人一直在外面打散工,逢年過節才會回家。此時年關將近,算算時間,回家團圓的日子也快到了。

這天晚上10點,陳某梅在公司聚餐結束後,她的已婚男上司彭某,又帶着她去喝酒唱歌。據她舅舅說,她從來沒有喝過酒。於是,她喝醉了。

凌晨2點,喝醉了的陳某梅被已婚男上司彭某帶到酒店開房,並發生了性關係。到5點時,彭某出門說是要買早餐,等到回來時,又叫來酒店服務員幫其開門。10分鐘後,彭某再次將服務員叫來,"房間裏的人不行了"。

2月10日下午,高明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彭某以涉嫌強姦(致人死亡)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有律師表示,根據刑法規定,強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陳某梅的案例,再次將外界的關注目光集中到地產圈"潛規則"之上。雷達財經梳理發現,地產公司男領導"潛規則"女下屬,其實也早已經屢見不鮮。

23歲女孩被上司帶去開房後身亡,屍檢檢出"迷奸藥"

"2021年1月23日凌晨,我妹妹在敏捷公司工作聚餐後,被她公司已婚男領導又帶去喝酒唱歌,後來喝醉了帶到他已經開好的酒店開了房間,兩三點才去的酒店,到了凌晨五點,男領導卻說要出去買早餐,回來後還叫服務員過來幫忙開門,服務員開門後離去,過了十分鐘,男領導又叫服務員來,說房間裏的人不行了。就在這段時間內,我妹妹被她的領導害死了。"2月9日下午15點,自稱去世女孩的哥哥以"為妹妹討回公道"為暱稱,在今日頭條發佈文章。

根據2月9日警方通報,1月24日上午6點,110報警稱:高明區某公寓房間內,一名女子酒後昏迷不醒,需要救護車救助。轄區派出所民警和醫護人員迅速到場處置。經醫生確認,該女子已死亡,警方隨即介入調查。

經查,該女子陳某梅(23歲)與報警男子彭某(39歲),同為某建築工程公司資料室員工,陳某梅於2020年底入職。1月23日22時許,彭某與陳某梅一起宵夜,隨後兩人前往卡拉 OK唱歌喝酒;次日凌晨2時許,兩人入住某公寓同一房間;6時許,彭某電話報警。

警方通過現場勘察,走訪調查,結合第三方機構法醫鑑定意見,發現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刑事拘留。

陳某梅今年23歲,去年剛剛拿到畢業證書,2020年12月27日到一家房地產公司——敏捷公司工作,從入職到出事,也不過27天。陳某梅的哥哥稱,自己妹妹"和她的領導只是上下級的關係,而且那個男的已經有家庭了。警方說,男子和我妹妹在酒店發生了關係。"

"妹妹離世之後,我見了她最後一面,除了手指處有一些發黑,身體其他部位沒有看到傷痕。"陳某梅哥哥稱,警方請了最權威的中山大學法醫給她做了屍檢,鑑定結果顯示,妹妹是被下了一種七氟烷藥物後死亡的,這種藥物就是通常說的"迷奸藥"。

據陳某梅哥哥介紹,自己家本身就是村裏的低保戶,父親是殘疾人,母親是聾啞人,自己兄妹二人也一直在外面打散工,逢年過節才會回家。聾啞母親知道了妹妹的事情後,哭都哭不出來,"幾天的時間就感覺老了十歲。"

哥哥稱,妹妹去世,敏捷公司卻不管不問,家屬想要去拿妹妹的遺物,平時用的本子和杯子之類的,公司的人卻說沒有,對待此事的態度非常冷漠,連最基本的慰問都沒有,沒有一點責任感。

"到有媒體朋友關注之後,敏捷公司派人前往我鄉下家裏,到了化州江湖鎮上,卻打電話給死者親屬,讓聾啞母親到化州江湖鎮上領取慰問品,家屬對此表示責問時,敏捷公司的人頭也不回地掉頭開車回佛山了。"陳某梅哥哥表示,妹妹作為敏捷公司員工,因公死亡後到現在十多天了,敏捷公司的人對死難員工家屬未有任何一句溫暖的慰問,反而處處提防,完全想置身事外,完全沒有社會責任,完全不顧及死者家屬感受。"現在我們連喪葬費都要向親戚朋友湊借,希望得到敏捷公司在內的社會各界幫助。"

2月10日下午,高明區檢察院對外通報,2月8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彭某涉嫌強姦罪提請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高明區檢察院經審查,於2月10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彭某以涉嫌強姦(致人死亡)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2月11日,陳某梅所在的公司梅州敏捷建築公司通過官方微博首次公開回應此事,稱已第一時間與陳某梅家屬保持溝通,盡全力提供相應的幫助,同時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考慮到逝者家庭困難,公司已第一時間給予家屬援助金,日後還會將逝者家屬作為幫扶對象。

同日,自稱陳某梅哥哥所開設頭條號"為妹妹討回公道"發佈聲明:感謝大家對妹妹阿梅事件的關心。感謝妹妹公司的領導和同事一直陪伴着我們,積極幫助我們處理善後工作,接下來我們一家人最大的心願就是將兇手繩之於法,讓我妹妹早日安息!

男領導或被嚴懲,有律師認為:最高可判死刑

"死者與彭某是否是男女朋友關係的問題,應該很容易調查清楚,一是死者大學畢業才入職房地產公司27天,如此火速地與彭某談戀愛,不符合常理,並且根據家屬的說法,死者從來沒有說過在入職的公司談了男朋友,另外相信警方會調查公司的其他員工,是否存在死者與彭某談戀愛的事實。"事件公開後,廣西金和泰律師事務所海子律師在今日頭條上撰文分析,彭某已經是一個有妻室的人,年齡已經39歲,一個23歲剛大學畢業的花季少女,才入職27天,愛上一個有婦之夫,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死者與彭某屬於已經男女朋友關係,彭某不可能通過放『迷奸藥』的方式,讓死者生前失去意識後趁機扶上自己在酒店開的房間,然後再發生關係,從這點上完全可以推理出不存在死者生前是自願同意與彭某發生性關係,彭某已經涉嫌強姦犯罪。"海子律師認為,雖然死者身上沒有傷痕,手指有一些發黑,恰恰證明了,死者生前服了他人偷放的"迷奸藥",已經失去了意識,彭某趁機與之發生了性關係。

海子律師表示,彭某因為死者生前服了過量的"迷奸藥",出現死亡症狀,以買早餐為名,回來的時候以忘記帶鑰匙叫服務員開門,然後過了十分鐘叫服務員過來,說房間的人不行了。從這裏可以看出,彭某通過買早餐方式,企圖掩蓋自己知情陳某梅死亡的事實。從這裏可以看出,彭某對於陳某梅的死亡採取的是一種漠視的方式,就假設不存在迷奸(強姦)的說法,這本身就是間接故意殺人,即彭某在心態上,在發現陳某梅呼吸困難,存在生命危險的時候,沒有採取諸如送醫院等措施,屬於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還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導致了陳某梅的死亡。

海子律師認為,通過偷偷放迷奸藥給女子吃,讓女子失去意識後發生的性行為,屬於違背婦女意志,使用非法手段強迫婦女與其發生性行為,構成強姦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強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彭某偷偷放迷奸藥給陳某梅吃下,其目的是為了強姦得逞,因為放了過量的迷奸藥,導致陳某梅被強姦,且死亡,並且彭某對於陳某梅的死亡並沒有採取任何搶救的方式,完全屬於一種漠視的心態,還企圖掩蓋。其手段隱秘,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惡劣,被嚴懲的可能性很大。"海子律師表示。

公開資料顯示,陳某梅生前所在的梅州敏捷建築公司,是地產企業敏捷集團的子公司。2013年,敏捷集團年銷售額超過合生創展、龍光地產、奧園地產等在內的諸多上市房企達到210元,以"黑馬"之姿位列中國房地產銷售額百億企業榜的第38位。業績大好之下,在2014年初曾傳出擬赴港上市的消息,但隨即而來的關於"資金鍊斷裂、拖欠工資、老闆出逃"等諸多負面報道頻現,敏捷集團赴港上市未能成行。

2017年,敏捷集團再度出擊,通過債權收購方式拿下港股上市公司嘉域集團的殼資源,更名敏捷控股。雖然圓了上市夢,但昔年的"樓市冠軍"已經不再"敏捷",銷售業績排名不斷下滑,所上榜單也變成"穩健經營10強"之類。另據鳳凰網報道,2015年之後,敏捷集團旗下住宅頻頻出現業主維權事件,事涉住宅質量問題,諸如以紙板充當木地板、車庫牆面地面滲水、陽台護欄底座生鏽、樓體外牆凹凸不平、配電室牆面滲水等,但始終未能得到官方回應。

地產公司男領導"潛規則"女下屬屢見不鮮

陳某梅的案例,再次將外界的關注目光集中到地產圈"潛規則"之上。而據雷達財經了解,地產公司男領導"潛規則"女下屬,其實也早已經屢見不鮮。

就在上個月,碧桂園湖南區域高管朱文博被妻子郭建向集團實名舉報,與長沙分公司多名女員工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嫖娼、以及以權謀私等違紀行為。

"在生活作風上,朱文博私生活極其混亂,出軌碧桂園多名女同事以及嫖娼並錄製性愛視頻,從根本上損害了夫妻感情,違背了夫妻間的忠實義務。"郭建在舉報信中表示,2014年、2018年初、2020年8月,她曾多次發現丈夫朱文博出軌、嫖娼的證據,剛開始為了孩子選擇隱忍,幾次三番之後終於"徹底崩潰",懇請碧桂園各位領導嚴查朱文博工作作風及以權謀私的不良行為。

這份舉報信掀起軒然大波。2月1日,雷達財經從碧桂園獲悉,經公司監察部調查,發現當事人違紀行為屬實,已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朱文博之前,去年5月17日,史睿生(微博"VS生生不息")在微博上發佈一封"致綠地集團張玉良董事及各位執行總裁"的實名舉報信。史睿生稱,綠地集團高管陳軍與其妻子張雨婷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以及嚴重經濟違紀。

"陳軍在張雨婷未取得畢業證和學歷認證的條件下破格錄取為自己秘書,性玩弄下屬,謊稱自己無生育能力,不採取任何保護措施長期與張雨婷非法同居導致張雨婷懷上陳軍的孩子。"史睿生在舉報信中稱,張雨婷婚內出軌懷孕,承認被多人包養,貪戀金錢,配合陳軍挪用綠地集團國有公款,並通過洗錢收取巨額非法所得。

2020年5月20日,綠地集團宣佈最終處理意見:撤銷陳軍職務、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同時,核查爆料所涉及的經濟問題,一經查實,將立即移交相關部門。

有行業人士表示,地產行業屬於"離錢比較近"的行業,每年都會有大量年輕女性進入。而作為既得利益者的地產公司高管,部分男領導在獲得職位帶來的權力的同時,如果無法有效約束自己的私慾,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權力滋生出一些"潛規則"女下屬之類的"腐敗"問題。家醜不可外揚,相比起公之於眾的案例,地產公司"潛規則"浮在水面之下的部分還有更多。

"潛規則"的桃色新聞往往背後隱藏着貪腐,如上述提到的兩個案例中,朱文博、陳軍二人除了"潛規則"女下屬之外,亦被指涉及到貪腐問題。而對於貪腐,一向是地產公司打擊的重點,從中也可以管窺地產圈"潛規則"之規模。

2019年,中糧、雅居樂、朗詩、保利、融創萬達、復星、美的置業、金科、新華聯等至少十家房企齊齊開啟反腐動作,據21世紀經濟報道統計,年內超30人涉案,涉案金額最高達2億元。在這背後,房企規模快速擴張,區域公司高管成為"封疆大吏",即便有監督制度的存在,還是未能對權力形成有效的管控,以至於區域"群體性腐敗"窩案頻發。許多"腐敗"案中,也牽扯出桃色事件。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雷達財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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