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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智庫:1月6日國會聯席會議 彭斯擁有不可上訴的全權

《美國思想者》Ted Noel評論文章(編譯:約瑟):1月6日,國會參眾兩院聯席會議將開幕,副總統彭斯將作為參議院主席主持會議。他的權力將是全權的,不可上訴的。你沒聽錯。作為參議院主席,所有的反對意見都會直接向他提出,他可以裁定任何反對意見「不符合程序」或「拒絕」。他的任務是履行他的誓言,保護和捍衛美國憲法,並確保法律得到忠實的執行。這是個高標準的表現,而副總統彭斯將有兩種選擇。他可以對「認證」的選民翻臉,也可以維護法律。

《憲法》第二條第1款賦予州立法機構「全權」,這一點在布殊訴戈爾案中得到了闡述。這是關鍵所在,因為第二條、第十二條修正案和《美國法典》第15章都討論過計票問題。除此之外,我們還必須加上亞力山大·馬克利斯(Alexander Macris)重新計票和反對的歷史。說白了,這就像泥巴一樣清楚。再加上有爭議的亞利桑那州、佐治亞州、密歇根州、新墨西哥州、內華達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向華盛頓特區送來了對立的選民名單,這意味着,當這些州中的任何一個州向他遞來兩個密封的信封時,副總統必須決定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馬克利斯指出,在1800年,即使佐治亞州存在憲法缺陷,托馬斯·傑斐遜也輕率地統計了來自佐治亞州的有缺陷的選舉人票,實際上是把自己投進了總統的位置。這表明,在計票過程中,參議院議長是任何動議或異議的最終權威。沒有上訴權。但這並不意味着不會有任何的憤怒。無論彭斯做什麼,人們都會憤怒。但法律有什麼要求呢?

七個有爭議的州顯然違反了自己的法律。我們不需要列舉事實,這些事實已經在多篇文章中詳細說明,我們必須考慮以下幾點。

選舉是一個為候選人計票的過程。只有有效、合法的選票才能被計算。有效的合法選票是:

由符合州議會頒佈的法律規定的合格的、正確登記的選民所投的票。

按州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規定及時投下。

按照州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規定,以適當的形式進行投票。

任何不遵守這些規則的程序都不是選舉。由此產生的任何東西都不能被視為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大多數論者認為,收集帶有記號的紙片的過程就是選舉,無論錯誤、遺漏,甚至故意瀆職。這是一個錯誤。想像一下,在一場高爾夫比賽中,一位選手的每一杆壞球都可以重來,但對手卻必須詳細遵守USGA的規則。一位選手可以自由地擺脫危險,但另一位選手卻必須處理每個嵌入的球。結果就是一場鬧劇。

同樣的事情也適用於選舉。如果有少數不正當的投票,我們可以說,事實上有一次選舉,也許是有污點的,但選舉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損害。但當負責管理選舉的人決定無視法律時,他們所監督的任何過程都不是法律規定的過程。因此,這不是選舉。

這就使彭斯副總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他是一位對我國政府傳統抱有一定程度敬畏的紳士,所以他不願意採取任何大膽的行動。但作為一個可敬的人,面對大規模的非法行為,他必須採取行動來保護法律。想想看,當佐治亞治亞州的兩個封閉的信封被遞給副總統時,事情可能會如何發展?他沒有打開它們,而是說:

在我手中的(兩個)信封聲稱包含佐治亞州的選舉人票。它們在競爭着進行審議,因此我必須考慮適用於此的法律。根據佐治亞州立法機構和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該法律是佐治亞州的法規,其中包括缺席選票上的簽名匹配程序,要求所有缺席選票必須首先由合法選民提出申請,以及在計票時選舉監督員必須始終有意義地在場。

佐治亞州的州務卿沒有被美國憲法授權對選舉法進行修改,但他卻簽署了一項同意令,將佐治亞州立法機構頒佈的這些保護措施一網打盡。他所規定的和最終遵循的程序明顯違背了該法律。此外,佐治亞州與其他州史無前例地一致,在半夜暫停計票,以「水管破裂」的虛假說法來掩蓋其陰謀。我們現在從監控錄像中得知,在沒有法律規定的觀察員在場的情況下,數千張「選票」被非法計算。

最後,佐治亞州在州務卿布拉德·拉芬斯伯格(非立法行為人)的授權下,使用了有致命缺陷的多米尼投票機,而這些投票機已被證明是不可靠的。在測試中,多米尼機器的錯誤率已經超過了60%,遠遠超過了法律限制。它們的設計是為了方便舞弊,而不需要建立法律規定的文件線索。光是這一點就足以改變選舉。

由於佐治亞州沒有遵守其立法機關根據憲法第二條第一款制定的選舉法,所以沒有舉行總統選舉。因此,佐治亞州沒有指定「總統選舉人」。此外,非立法行為者根據這一程序「認證」的「選舉人」實際上不是「總統選舉人」。相互競爭的「選舉人」名單也同樣存在缺陷,因為他們不是通過總統選舉產生的。

因此,主席裁定,佐治亞沒有向本機構轉交任何總統選舉人的選票。佐治亞州呈現了唐納德·川普的零票,約瑟夫·拜登的零票。

核心問題是,副總統作為主持者和最終權力機構,擁有無可置疑的權力,可以宣佈有關州沒有進行總統選舉。會有哀嚎和咬牙切齒的聲音,但沒有人有權力推翻他的決定。

這個聲明沒有提到誰可能或可能沒有「贏得」有爭議的州。恰恰相反,他們不遵守自己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違反了第二條第一款。因此,他們沒有進行選舉,其結果是無效的。

如果7個競爭州的選票都登記為零,那麼川普總統將獲得232票,喬·拜登將獲得222票。第12條修正案規定:」選舉結果將被點算……。…得票最多的人將成為總統。」

簡單地說,唐納德·川普將獲得連任,因為他擁有實際選舉人票的多數。將不需要讓眾議院參與解決或有選舉的問題。

理查德·尼克遜選擇不參加1960年的選舉,因為他覺得那樣獲勝會導致國家無法治理。如果彭斯副總統這樣做,可能也會有同樣的說法。但是,即使是現在,這個國家也是可以治理的嗎?加利福尼亞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紐約州、新澤西州和密歇根州等藍州,已經在公然違法實行「緊急狀態」的「COVID相關」限制措施了。他們剝奪守法公民的公民權利的行為令人髮指。他們拒絕進行基本的治安和執法,已經是公開戰爭的元素了。如果副總統履行他的誓言,維護法律,事情會變得更加糟糕嗎?

原文連結:

https://www.americanthinker.com/articles/2020/12/its_for_mike_pence_to_judge_whether_a_presidential_election_was_held_at_all.html

北美保守評論:「他是一位對我國政府傳統抱有一定程度敬畏的紳士,所以他不願意採取任何大膽的行動。但作為一個可敬的人,面對大規模的非法行為,他必須採取行動來保護法律。」這句話寫得相當中肯。我們依然盼望彭斯副總統能夠站在神的一邊,站在歷史發展的一邊,在1月6日那天,做一個真正的英勇無畏的基督的勇士。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北美保守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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