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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極恐 深圳醫院212人「共享」50支一次性針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開了深圳流花醫院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用耗材的案件判決。涉案人員將不足50支一次性手術專用耗材的冷凍消融針,為該醫院的患者共212人次做手術,收取了患者603支冷凍消融針的費用。

據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信息,被告人何某從廣州雅敦微創科技有限公司辭職後,以掛靠山東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深圳流花醫院續簽了合作協議。從何某簽訂合作協議至其離開深圳流花醫院期間,總計從廣州雅敦微創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不到50支冷凍消融針,而冷凍消融針為一次性手術專用耗材。

據何某供述,一次性冷凍消融針一根的價格為9000餘元,通過重複使用一次卻按一次性器材費用收費的方法,二人從而牟利。

被告人何某、劉某為患者共212人次使用了冷凍消融針,收取患者費用的冷凍消融針數量為603支,金額共計人民幣5994026元,其中有8人次通過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報銷,報銷金額105710.4元。

通過查詢界面新聞記者發現,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耗材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件接連不斷。

據《財經》,一份題為《中國一次性醫療器械的再加工與再利用:試點調查》的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7月26日至8月4日間,研究人員通過在線問卷調查平台,針對來自31個不同地區、9個不同領域的544名受訪者,進行調查研究發現,儘管中國禁止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的重複使用,但醫院中仍存在大量重複使用的情況。

實際上,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大致分為兩種情況,違法違規者的動機並不相同。

前述深圳流花醫院重複使用冷凍消融針是由於耗材本身價值高昂,重複使用有利可圖。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熱門的抗衰老醫美項目熱瑪吉上。

一個熱瑪吉一次性治療探頭的價格為6000-8000元,但市面上出現了回充探頭,即回收正版探頭,對其解碼並重新充入能量。據醫美視界,有皮膚科醫生指出,熱瑪吉探頭上的固態電極薄膜可使能量均勻、穩定地到達皮膚深層組織,降低了發生燙傷和不可逆損傷的風險,而回充探頭失去了這層薄膜。

但一些價值較低一次性醫療耗材被重複使用,則往往是因為存在管理疏漏。

2014年,海南海口桂林洋醫院第二門診部被曝有護士在對多名患者進行輸液配藥時,僅使用一支注射器為患者配藥,但是在收款時對每名患者都收取了一支注射器的費用。後醫院院長承認,個別護士貪圖輕鬆,減輕護理程序。

有關一次性醫療耗材的使用的管理已持續整整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中都有明確條文對此行為的規定。

據2000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76號公佈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複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並作記錄。

此後,各個部門反覆對該行為「三令五申」。2006年9月1日,衛生部公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中再次重申上述規定;2019年5月23日,醫政管理局發佈《醫療機構感染預防與控制基本制度(試行)》,其中在診療器械/物品清洗消毒和/或滅菌中明確提出:診療活動中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診療器械/物品符合使用管理規定,在有效期內使用且不得重複使用。

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耗材也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條文的約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9月11日,有關兩醫生重複用一次性手術耗材的案件的最終判決落定,被告人何某犯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被告人劉某犯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界面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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