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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設民間借貸利率上限 分析:負面影響巨大

中共最高法院20日發佈了限制民間貸款利率最高限度的規定,業界人士對此表示不滿。

8月20日,中共最高法院正式發佈新規:民間借貸利率受保護的上限,錨定為一年期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消息一出震動大陸金融界,有評論表示,這個規定等於判了民間借貸死刑,會對大陸的消費市場產生巨大的負面作用。

20日下午,中共最高法院召開了關於民間借貸新聞發佈會,在會上,最高法院發佈了民間借貸新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受保護的上限為一年期LPR的四倍(按照20日公佈的1年期LPR為3.85%,4倍即為15.4%);另外,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應當認定無效。

新規定自2020年8月20日起執行。

而在2015年8月頒佈的《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顯示,民間借貸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法院應予支持。

而現在的借貸率上限為15.4%,相差巨大。

市場金融產品利率基本超過15%

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消費金融機構的產品利率都超過了15%。

財新網20日消息,一位福建地區從事大額民間借貸用於生意周轉的人士表示,民間借貸通常以月利標註,單位是「厘」(月利0.1%)、「分」(月利1%)、「毛」(月利10%)。銀行提供的商業貸款利率以這一單位計量大約在月利4到6厘;民間借貸中至親好友之間的借貸利率約在1分5厘以下;一般貸款在2分到1毛之間,其中2分約相當於年化利率24%。如果要降低到年化15%以下,則大約相當於月利1分2厘之下。

據《每日經濟新聞》20日報導,據捷贏2019年第三期個人消費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託受託機構的月度報告,資產證券化信託生效日為2019年8月27日,計息方式為30/365天,該項產品有23.1%的資產筆數的貸款利率在16%以下;76.83%的資產筆數的貸款利率在21%。

另據《安逸花2020年第一期個人消費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託服務機構報告》顯示,這一期產品入池資產的加權平均貸款利率為12.42%,最高貸款利率為24%。

從存續期基礎資產持續購買分佈的信息來看,內部收益率在20%~24%(不包括20%)的資產筆數佔比最高,達到89.92%,在該區間的本金餘額佔比達到67.75%。

財新網表示,4倍LPR即15%左右的利率上限,低於目前民間借貸市場上的主流利率。

修改利率上限對經濟打擊巨大

最高法院在發佈會上表示,此次調整民間借貸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但香頌資本執行董事沈萌則表示,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它們還是要求助於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屬於一種市場化行為,也不會因為被保護空間下調就主動降低利率。而借錢的成本取決於借貸雙方的談判,而不在於法律的規定,並不是最高法規定不保護就下調的,畢竟民間融資市場,中小企業或貸款人並不具備談判優勢。

財經評論人士王劍對此表示,中共這個規定會給民間信貸帶來沒頂之災,民間信貸沒錢可賺會退出這個行業,而且會對中國經造成重大打擊。

王劍說,首先,中小企業生存會更加困難,因為中小企業沒有抵押,沒有完整的信用記錄,經營風險大,金融機構不會貸款給他們。民間信貸之所以借錢給他們是因為利息較高,可以對沖一部分風險,對中小企業來講,雖然利息高,但可以救企業的命。現在一旦中小企業急需資金的時候,等於是掐斷了他們的命脈。

其次,消費貸款大概率會凋謝,大陸很多人買汽車、買家電,甚至買房子的首付、裝修都是用的消費貸,這個市場一年有1萬億人民幣的額度,現在利率下調,無利可圖,這個市場就無人可做了。

再有,一些高科技公司是靠小額貸款牟利,他們貸款額度不高但是量大,利潤可觀,現在也運作不下去了。

所以王劍表示,這個規定對經濟的負面影響極大,這是典型的不懂市場經濟的官僚主義。

香港經濟日報》引述分析師的評論表示:對於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基本上要涼掉一半」。「如果沿用這個標準,基本上只有銀行、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和絕對頭部的互聯網小貸能合規,其它公司,甚至包括上市公司,基本上全部都要涼。」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認為,此舉對於眾多的民間借貸機構會產生比較大的衝擊。一旦該政策實施,可能會有大批的民間借貸機構退出這個行業。對於金融機構來說,貸款利率是由風險成本、資金成本、獲客成本來決定的。在風險成本和獲客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只有儘量控制資金成本。但資金成本又由貨幣政策等因素決定,短期內下跌的空間很小,因此該政策一旦實施,對於消費金融公司來說,其盈利情況和經營情況可能會受到較大衝擊。

互聯網金融專業人士嵇少峰撰文表示,中國疆域遼闊、地方經濟金融差異過大,在小微信用類信貸產品供給嚴重不足的現狀面前,一定要保留利率的彈性,用法律規制、司法手段進行強約束很大可能會使市場失靈、適得其反。利率不是矛盾的焦點,供給才是,限制利率是「雙刃劍」,一定要審慎。

很多業人士表示,民間借貸若想規避該規定,總會有各種辦法,例如手續費、砍頭息、加購保險、罰息等等。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大紀元記者劉毅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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