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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 聘用她的理由才是種族歧視

—聘用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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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賀錦麗說,若勝出選舉,會致力消除種族主義。

但是最種族主義的,會不會就是副總統此一人選的決定?因為民主黨的喉舌傳媒都說:為了爭取美國的亞非少數種族選票,所以拜登決定提名兼有牙買加和印度血統的賀錦麗。

於是全世界知道這位女候選人,俱不知道其有何政績,在她公佈政綱之前,首先知道她是有色人種。

因為此一抉擇,是假定全美國的有色人種,選擇總統或副總統,首要條件或唯一的標準,就是看她的族裔膚色,其他概不考慮,或不具備有在膚色之外任何因素之思考判斷能力。

此一假設,本身就是種族主義。

一個香港朋友的女兒,去年在英國大學畢業,找尋工作。面試之後,英國公司的僱主對她說:恭喜你,我們決定僱用你。並囑咐她上班的日期。

上班之後數日,她與上司下班之後喝酒。酒過兩杯,她問上司,自己的工作能力,這幾天上班以來你認為如何?上司告訴她:很滿意。不過我們僱用你,最主要的考慮,是因為應付英國的僱傭種族平等法例,我們的公司,一定要有一兩張亞裔面孔。

她感到很受辱。第二天就遞上辭職信。

因為她覺得:受僱的原因,不是因為自己的能力,而是要為了提供裝飾,應付平機會的法律需求。此一僱用動機,與聖誕節快到了,公司花一點錢買一株聖誕樹放在大廳,並無太大區別。

這就叫做種族歧視。知道嗎?民主黨與拜登才是種族主義者。

美國的種族平等,沒有大問題。已經有過一個黑人總統,不論成敗如何,已經對全球有所交代。再為了證實「美國種族平等」,刻意找一個亞非混血的婦女來做副總統,就叫做矯揉造作。

何況總統有輕度老人痴呆症狀,而且自報高齡,已經承認不一定能捱過兩屆,言下之意,這個副總統才是真命天子的正選。

那麼反正潮流興花木蘭,為何不索性讓這位叫賀錦麗的女士自己以總統候選人的正冊身份上陣,叫拜登再做一屆副選?這裏面就有點不知所云的文章了。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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