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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長臂管轄威脅美台和海外華人

習近平強勢獨裁,中共不僅在大陸濫用專制權力,現在貫徹到香港,甚至延伸全世界。「港區國安法」適用非香港居民,只要在境外違反該法「罪行」者入境香港,照樣可被逮捕。這是一部長臂管轄、想壓制任何反對中共聲音的惡法,包括美國、加拿大、歐洲和台灣民眾,只要違反其規定,理論上入境香港即可能被捕。國務卿龐培歐批評該法「無恥」,是對世界各國的侮辱;而中共最害怕的竟是自己的人民。

「港區國安法」適用非香港居民,只要在境外違反該法「罪行」者入境香港,照樣可被逮捕。

「港區國安法」四大罪行定義寬泛,包括分裂國家_顛覆國家政權_恐怖活動_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而罪行定義包括引發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者,都屬犯罪。解釋上就包括言論罪,即使不涉鼓吹港獨,只要被列入「黑名單」,言論不利中共領導人或政權,無論哪種國籍的人入境香港都可逮捕、秘密審訊,判終身監禁。這麼嚴格的所謂法律,可能比秦朝商鞅的嚴刑峻罰還嚴苛。

中共的「恐怖立法」,顯然是被港人近年屢次百萬人示威的刺激所致,而外來勢力(美、英、台灣等)伺機介入,像要把香港從中國大陸分離出去,讓北京祭嚴法回應;更重要的,重手立法想杜絕大陸民眾效法香港,防止大陸出現動亂,危及中共統治。北京自認空前強大,當局看來卻愈來愈缺乏安全感。

北京也明顯在效仿美國的「長臂管轄」,將法律適用境外各國民眾身上。2018年12月,美國要求加拿大逮捕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引渡美國,就是依據她違反美國法律,向伊朗出售科技的禁令。中共當時猛批美方長臂管轄,如今卻步美國後塵,也想管治外國人境外的行為。這部法律到底能增進中國法治形象,或強化中共顢頇專制印象?美中法治、自由權利保障等南轅北轍,這是進步的立法或東施效顰?答案其實很清楚。

港區國安法貫徹習近平強硬立場,難免引發周邊效應:一,它確實是個新里程碑,如果得逞,今後可能繼續出台更多類似法律。該法背棄「中英聯合聲明」(主權交接協議),收回「一國兩制」承諾,實質已是「一國一制」。往好的一面看是伸張主權、打擊分離勢力,不准外人干預中國內政。

但往不好一面看,中英國際協議可廢,日後諸如「美中建交三個聯合公報」為什麼不可廢?北京說此一時、彼一時也,「一國兩制」只剩軀殼;據此邏輯,美國今後也可力辯「一個中國」過時了,同屬公報聲明,美方為何不能推翻?北京又有何權利要全球國家遵守和它簽訂的協議或公報?今後如引發國際骨牌效應,北京將後患無窮。

二,長臂管轄法律出台,今後包括鼓吹台獨的台灣民眾、海外同情香港前途者、厲言批評中共的人,只要中共不喜歡,如赴香港觀光訪友,理論上當局都可抓捕送辦,甚至「送中」審判,進而終身監禁。這是範圍廣泛的威懾,鬆緊完全系乎中共國安系統的選擇認定。

港區國安法不僅打擊香港民主派,全球華人聲援港人爭自治權,也可能受波及。本來聲援港人爭自由,符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等鄧小平訂立的方針,不是支持「港獨」;事實上,港獨在港人中是極少數,海外支持者更少。但只要北京想硬拗,就像抓捕銅鑼灣書店五名東主、店員,或扣押兩名加拿大公民報復孟晚舟被捕一樣,香港因此失去英國人建立的法治,變成中共的人治。

這種恐怖立法想引發所有人寒蟬效應,節制不利中共的言論,但對北京爭取海外民心,絕對是大害。

三,香港示威引發動亂,經濟已受重創,今後「恢復秩序」,卻關進鳥籠,不再是開放的自由港,而成為中共專制權力延伸的試驗窗口。今後香港所有中外民眾,都須變成「經濟動物」,只管賺錢、不談政治、小心老大哥隨時在你身邊;可能造成觀光客減少,經濟融入港珠澳大灣區,香港金融特殊地位逐漸褪色,終致成為「一國一制」下的 大陸城市。中共勢必加強港人「 愛國(黨)教育」,從孩子抓起,香港觀光樂園褪色,「東方之珠」逐漸黯淡。

英國政府宣佈,正研擬接納香港持有大英國協海外護照(BNO)的港人移民英國,估計數十至上百萬港人符合資格。香港是否爆發新一波移民潮,帶走大量人才、資金,國安法將「謀殺」香港或幫助香港回春?劇變才剛剛開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世界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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