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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中共現原形! 害怕香港人BNO居英權 氣急敗壞出昏招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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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所威脅的報復1.取消 BNO持有人的投票權2.取消 BNO持有人的中國國籍3.取消 BNO持有人的永久居民身份,真的可行嗎?要取消近三百萬人(資料在英國手)的投票權,其實遠比起取消民主派的參選權複雜得多,為何中共要舍易取難?何況對很多香港人而言,要逃亡還投甚麼票?這又怎會有阻嚇力?

因為中共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繞過香港立法會經《基本法》附件三,由後門為香港立法後,英國表示要給予香港持有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人士,延長以12個月為期的可續簽證,提供路徑去得到完整的英國公民權。消息一傳出,不少親中傳媒以至KOL,把簽證貶為「騙財」,故意忽略「可續」與「十二個月為期」,改為「只限十二個月」的簽證,恥笑英國的做法無用云云。

只不過幾日後,中共的真正反應就現了形,幾日之內中共紛紛表示「反對」;由中共駐英公使表態恐嚇英國有後果,外交部指英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英方備忘錄;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恐嚇要剝奪BNO持有人的投票權;有親共報章聲稱甚至要剝奪BNO持有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而親共組織前往香港的英國領事館示威,在使館面前剪爛BNO,雖然被揭發是已續期、已由英國當局剪角的護照:即這些「戲子」自己口說不要BNO,身體卻最誠實,早已為BNO續期,才有「剪角版」BNO,即淪為網上笑話。

根據中共人大於1996年5月15日,對《中國國籍法》的解釋,中國既不承認BNO護照,更不承認1990年英國對五萬個香港家庭所簽發的居英權,即完整的英國公民護照(BC),卻根據所謂「中國血統」,強行為在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日在香港者,強行加了一個「中國國籍」;因此對中國或在香港的法律而言,從來這些持有BC或BNO護照的香港人,都是持有中國國籍的中國人,而非英國人。而這種做法亦適用於其他國籍的「香港華人」,例如三十幾萬持有加國護照的香港人,都「被中國人」;說明從來中國的政策,就是最怕香港人不做中國人。

中共所威脅的報復1.取消 BNO持有人的投票權2.取消 BNO持有人的中國國籍3.取消 BNO持有人的永久居民身份,真的可行嗎?要取消近三百萬人(資料在英國手)的投票權,其實遠比起取消民主派的參選權複雜得多,為何中共要舍易取難?何況對很多香港人而言,要逃亡還投甚麼票?這又怎會有阻嚇力?

至於取消中國國籍,則正和1996年的人大解釋相反;何況一直以來港共都千方百計,去制止香港人「脫中」──退出中國國籍;而根據英國2009年後的國籍法,所有非自願,除BNO外沒有其他國籍的人士,都會因此自動獲得完整的英國公民身份,這做法正是變相幫所有BNO變成BC,不但沒有阻嚇力,更令BNO持有人十分期待;至於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即為最基本的居民權利;如果居留權被取消,當然是對國際法與《中英聯合聲明》最嚴重的違反,變相立即驅逐三百萬人,令任何持有BNO者都成為政治難民,等同給予英美各國立即派飛機撤僑的合理性,這是最愚蠢的選擇。

英國接收BNO,把不願做中國人的香港人接走,原本不是「皆大歡喜」的「大團圓結局」,為何中共要阻止?從中共的「昏招盡出」反過來思考,即證明很多評論所指的中國不怕香港人離開,如「人走地留」,或認為香港已經沒有「利用價值」,因此不在乎香港的說法,是完全的錯誤!而正正是相反──中共因不願失去香港,於是才想出「港版國安法」,以至要恐嚇英國不得接收香港人;有人不信反問:如果愛香港人,又為何會這樣做?這明顯是邏輯謬誤──奴隸主不願失去奴隸而已。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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