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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耀明:北京全面管治 港將不港 「一國兩制」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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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多數香港人,特別是下一代,生命早已超出衣食住行和養妻活兒,還包括大家響往的自由自在免於恐懼、人權保障、法治公道丶廉政高效丶優勝劣敗等等核心價值,因此挖空了這些價值,就等於挖空了他們的生命,而香港人抗拒這種悲劇的宿命,也猶如人面對死亡的最後掙扎,不怕最壞打算,但作最好準備。

當大群香港警察武裝到牙齒,在母親節晚上的旺角街頭圍剿、恐嚇、侮辱、虐待一批在場採訪的記者,正代表特區政府不但踐踏新聞自由,更以粗暴行動同時宣佈法治已死,「一國兩制」玩完。

兩隊警察當時向那群記者前後夾攻,顯然是將記者當賊辦。但記者違法了嗎?沒有。警方常說有假記者,今次個個驗明正身,有多少個是假的?從沒公佈。不錯,警察有權驗明記者身份,正如記者有權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何須肆意侮辱,以胡椒噴霧威迫,要求他們全部蹲在路邊?更卑鄙的是,當現場記者一切照做,警方竟然發射胡椒噴霧,除了宣洩仇恨而蓄意傷人,又會是甚麼?

《警察通例》講明警隊需配合傳媒採訪,如今公然侵犯記者人身安全,事實俱在,是違法亂紀,不立即依法嚴辦,也必須獨立調查追究責任,怎能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一句做法「不理想」,就想把罪責推得一乾二淨,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警隊執法如流氓爛仔,但特區當局和北京刻意縱容,加上警員編號不明,集體行兇野性大發,難把個別警察兇徒繩之於法,再莫說認真檢討和重整警隊。面對警暴,警方轄下投訴警察課不同流合污也官官相衛,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力,根本是形同虛設,而立法會由親北京勢力操控,亦無心發揮監察政府的功能。

唯一辦法或可以懲戒警方惡行是私人檢控,但需要受害人自行搜集證據,並負擔龐大法律費用,非有強大意志和支持不行。更何況,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即使成功,不但曠日持久,更難保警方不會重犯,畢竟把執法者繩之於法門檻極高,欠缺獨立而有調查權的監警組織和立法會的有力監察,始終無法恆常制止警方濫用權力。

除了街頭暴力執法,打壓新聞採訪,警權濫用的另一表現在於政治立場先行,導致雙重標準的不公平執法。例如群眾聚集,撐警的可免票控,民主派的,每人定額罰款二千;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瓊在臉書轉發警員資料被捕被控,《蘋果日報》揭發助理警務處處長陶輝涉嫌違法出租牌照屋後,其太太在臉書帳戶頭像換上該報採訪部負責人的相片,卻可安然無恙;警方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對元朗黑幫以武器攻擊巿民熟視無睹,近日暴徒毆打保護「連儂牆」的樂富坊眾後,竟有警員護送離開,但警方對商場內「和你唱」的群眾卻咄咄逼人又拉又鎖,隨意票控;以至的士司機駕車鏟上行人路,將行經該處的示威者雙腿撞斷,警方也可不予檢控。

這些不公的事例多不勝數,在在說明兩點。一是單單一隊失控、暴躁的警隊,已經足以敗壞法治,處處顯示有人受到特權保護,有人遭到特別針對,足見有人可在法外施恩,而警察執行政治任務,即使知法犯法,也大可不受法律制裁,成為法治的黑洞。加上檢控部門一些不知所謂的決定(如法官稱讚行兇者「高尚情操」,並給予減刑,是以政治偏見判案,但控方也不提出上訴),個別法官耐人尋味的判決(如休班警員店鋪盜竊可判有條件釋放、愛字頭組織人員打記者只判罰款),法律面前還有人人平等?

更重要的是,由警暴到暴警,引致連串問題,特別是對法治的破壞,對人權的壓制,只會繼續惡化下去,現行體制根本無法撥亂反正,更無法煞停北京對香港的全面管治。當政治丶經濟、文化丶教育各方面的自主空間進一步收窄,香港的高度自治只會名存實亡,走向中共領導下政經權力集中、法治淪為黨治、言論隨時入罪丶價值歸依黨國的又一個大陸城市,也就告別了多數香港人一直珍而重之的言論無罪丶價值多元丶自由開放丶祟尚人權法治、中西交流的國際大都會。

對大多數香港人,特別是下一代,生命早已超出衣食住行和養妻活兒,還包括大家響往的自由自在免於恐懼、人權保障、法治公道丶廉政高效丶優勝劣敗等等核心價值,因此挖空了這些價值,就等於挖空了他們的生命,而香港人抗拒這種悲劇的宿命,也猶如人面對死亡的最後掙扎,不怕最壞打算,但作最好準備。

也因此,抗爭者的攬炒,是要煞停香港的逆轉,重燃生命而不惜一切,絶不是如當權者正身體力行那樣,堅持錯誤,拒絕回應民間訴求,不怕製造兩敗俱傷的悲劇收場。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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