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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出席元朗區議會舌戰民主派 警方通緝報稱被警強姦少女

鄧炳強出席元朗區議會舌戰民主派。(張展豪攝)

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周二(12日)出席元朗區議會會議。鄧炳強表示,一名女子早前聲稱在警署遭強姦的案件,律政司已指示警方以涉嫌給予假口供拘捕對方,但鄧指女事主目前「已經潛逃」,正被警方通緝。

去年有律師到警署報案,指一名18歲少女在荃灣警署遭強姦。其後,警方發言人在去年11月9日回覆指,投訴警察課於10月22日收到一名律師代表報案,指其當事人聲稱於9月27日在荃灣警署內被強姦。

該名代表律師去年曾發表聲明,指法醫已從終止懷孕手術後,從胎兒取得DNA樣本作檢驗。

另外,在會上,區議員司徒博文代表33名民主派區議員讀出聲明,要求徹查7.21事件、追究警暴,又批評警方選擇性執法和失職、失責、失德。指「元朗7.21事件」發生9個半月,警方只拘捕37人、7人被起訴,警方當晚更指看不到白衣人襲擊市民,顛倒黑白,促請警方公正徹查7.21事件,否則永遠會背負警黑勾結之名。

鄧炳強表示,警方反對任何暴力,無論穿着甚麼顏色衫的人士,警方都會嚴正執法。他承認當日警方做法絕對有改善空間,包括加快反應、改善同事之間的溝通和部署等,他又以「白衣暴徒」形容白衣人,目前已經拘捕37人涉嫌在港鐵車廂內施襲,仍需要找證據拘捕更多人。

周日(10日)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警方制服受傷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有份參加元朗區議會會議,他在會上要求鄧炳強向傳媒致歉。

鄧炳強回應問題時,慰問鄺俊宇的傷勢,指鄺俊宇是他其中一位最尊敬的議員,尤其在民主派議員當中。鄧炳強表示,剛過去的星期日有幾個場景對記者並不理想,例如有記者被胡椒噴劑噴到、有人被要求蹲下等,他強調警隊任何問題都是他的個人問題,會一力承擔,會詳細了解如何改善有關情況。

鄧炳強出席元朗區議會會議後,回應當日警員在後巷搜查記者、要求拔掉攝影器材電源等是否合法、會否道歉等,他表示,會詳細看個別的事件有沒有問題,整體來看,留意到與傳媒的接觸,有做得不理想的地方,下星期將與傳媒團體商討。

鄧炳強指出,警方和記者工作本質可能有不協調,特別是過去周末的情況,警方希望保持安全距離,但一些記者可能想走到最近,拍攝最漂亮的照片,希望雙方開會商討,讓警方執法效率和新聞採訪之間取得平衡,不影響雙方工作。

鄧炳強又質疑,部分穿着黃色背心的人是否記者,因為有人在電台、電視、社交媒體直播期間說粗言穢語、對女警作出性騷擾、出言侮辱。他表示,自己沒有專業資格,並非從事新聞工作,因此不能下定論。被問到會否與傳媒商討記者證發牌事宜,鄧炳強表示,沒有任何前設,任何協助雙方的好方法都會討論。

鄧炳強又表示,將成立一個處理警隊誠信的行動小組,由一名助理處長直接指揮並向他匯報,有3個目標,包括主動調查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改善高危工作流程以及加強監督警員的行為操守。

另據香港電台報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將於下周四與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新聞工作者聯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見面。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鄧炳強回覆信件以至特首林鄭月娥早上的講話,都是將問題和責任放在記者身上,並無正視前線警員針對記者使用的暴力情況。他又指出,警察通例當中,有定出警方要配合傳媒採訪的大方向,如果前線指揮官和警員能做到不擋鏡頭,不用強力燈及盾牌阻礙採訪,不使用不適當武力,例如用胡椒噴劑噴射記者等原有承諾,已可解決大部分問題。

楊健興強調,絕對反對所謂向記者發牌的建議,認為如果牌照警方發放,是扭曲和改變現有傳媒相對自由的環境,重申阻礙記者採訪拍攝是違反警察通例和《基本法》。

他認為,現場採訪記者人數多,出現混亂與傳媒聯絡員未能協調有關,要改善現場採訪記者和警察的關係,警方應該立刻停止針對記者的暴力行為,又要求當局和警方不要將問題轉移至有13歲學生當記者,或現場採訪的學生或公民記者太多等。他表示,警方說現場有身穿記者背心的人士做違法事件,但一直未能提供具體事例,要求警方提出真實理據。有警員無數次在採訪現場用言語侮辱記者,至今沒有道歉。

此外,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周一在社交網站指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2002至2016年期間,購入的兩個物業涉嫌僭建。鄧炳強回應說,如果有任何違法地方,願意接受任何後果,全面配合任何部門調查。

鄧炳強解釋,2002年購入其中一個西貢的住宅,買入單位後沒有任何改建,但當時沒有找專業人士檢視。他承認,對於可能有非法僭建,自己敏感度不足。

鄧炳強又承認,8年前買入另一個元朗錦綉花園單位後,曾經在單位的後方,以活動圍板做了一個非永久結構建築物。

對於近日多名警務人員被捕,鄧炳強承認不理想,令警隊蒙羞,情況不應該發生,警方會不偏不倚調查,亦會推出誠信管理新措施。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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