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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 向八名"謠言"發佈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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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號的武漢傳謠者被查處,到二十號全國各地該疫情的發現公佈,這二十天時間的耽誤,正出在武漢警方對傳謠者的處理上。武漢警方基於錯誤或瞞報的信息對八名普通民眾的「依法」處理,讓社會失去了防控疫情擴散最關鍵的二十天。對重大疫情瞞報造成的重大社會損失,我們在2003年的SARS事件中,就有過慘重的教訓,時隔不到二十年,在武漢居然還再次出現。

武漢警察(圖片來源:網絡)

最早向社會公開武漢疫情的不是專業部門,而是普通民眾。

對於社會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國家從沒規定過,普通民眾對該類消息的發佈傳播,是違法的。實際上,社會普通民眾對重大社會事件的關切,正是一個公民社會責任感的表現。

一月一日,武漢警方公開發布,「經調查核實,已傳喚八名違法人員,並依法進行了處理。」。為此,警方還特別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佈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絕不姑息。」

此時,據傳病源發生地,武漢的華南海鮮市場已經休市整頓。

警方在處置傳謠事件中,都有個「調查核實」的過程,這也是警方處置謠言的事實依據,也正是有這個依據,警方才能依法處理。那麼武漢警方現在是否可以公佈它當時是怎麼調查,向誰核實的。

如果警方沒有認真調查就對當事人依法處理,那麼警方的處理就是違法;如果警方的調查核實來自權威部門,那麼權威部門就要承擔瀆職責任。

從一號的武漢傳謠者被查處,到二十號全國各地該疫情的發現公佈,這二十天時間的耽誤,正出在武漢警方對傳謠者的處理上。

武漢警方基於錯誤或瞞報的信息對八名普通民眾的「依法」處理,讓社會失去了防控疫情擴散最關鍵的二十天。

對重大疫情瞞報造成的重大社會損失,我們在2003年的SARS事件中,就有過慘重的教訓,時隔不到二十年,在武漢居然還再次出現。

到底社會和民眾要付出多大代價,才能讓這些職能部門吸取教訓?

在「非典」時期,社會出現了一大批英雄,特別是醫務人員。可最早向社會披露真相的普通民眾,他們的作用一點不亞於甚至更超過這些英雄。

只是,我們的有關部門到今還沒形成一個真正能聽取民意的氛圍,對發自民眾的不同聲音,特別是和有關部門不一致的聲音,往往當作謠言處理。

其實類似武漢警方對此次「謠言」的處理,並沒有平息民眾對疫情的懷疑,反而更加劇了對疫情的恐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就是警方對所謂「謠言」的處置,已經失去了權威。

在民間對於警方處置的謠言,往往視為「遙遙領先的預言」,這種認知,正是社會對警方權力濫用的反應。

很遺憾的是,本來應該承擔向社會第一時間通報疫情的職能部門,沒有承擔起應負的責任。

而社會民眾的自發傳播,又被當成「謠言」傳播者「依法處理」。

我們難以想像,面對官方和民間兩個渠道都被封閉的社會環境下,這樣的疫情怎麼能做到真正防控?

好在這次的處置還算及時,中央高層及時做出部署,希望被武漢有關部門耽擱的時間能夠奪回來,在春節國人流動量最大的假日,讓民眾的健康有切實的保障。

面對謠言,除了警方的依法,更應該公佈真相。任何謠言都止步於真相,而不止步於智者,更不會止步於權力。

而對於民眾的言論,相關部門是否能用更寬容的態度,而不是苛求他們的精準。

就如那八個被依法處置的所謂謠言傳播者,他們不是專業人士,他們的說法肯定有不精準的地方,如果依此就定義他們是造謠傳謠,勢必會打壓民眾言論自由的權利。

現在疫情已經公佈,那八個被當作謠言製造或傳播者的普通民眾,警方會如何處置目前還無法了解。

但作為個人,我把他們當作英雄,為民眾對疫情的防控,敲響了第一聲警鐘。

致敬,被依法處理的八名「謠言」發佈者。

責任編輯: 江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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