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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軌」血案全國熱議 溫州女子遭當街暴打毀容

12月13日晚,溫州女子孫某搭乘男同事林某某的車回其弟弟家時,被丈夫姜某甲和公公姜某乙帶數人持械當街毆打,後孫某又被丈夫控制住,其公公用工具刮傷兒媳臉並往其傷口和嘴裏塗抹事先準備好的大糞,並用剪刀剪其頭髮和衣服。孫某弟弟表示,姜某甲從戀愛期間就表現出暴力傾向,結婚12年間有過多次家暴行為,爭吵時曾用菜刀砍門。16日,姜家一方也通過溫州當地的自媒體平台發聲,指姜家父子之所以有如此過激行為是因為女方婚內出軌。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的萬淼焱律師表示,無論女方是否出軌,姜家父子向孫某嘴裏塞糞的行為已構成侮辱罪,當街如此的公然侮辱和以毀容為目的毆打他人,情節和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即便傷情未達到輕傷,也應該被國家公訴。

孫某受傷的臉

自述被從路邊車內揪出鐵棍打頭劃臉塗糞

12月13日22時前後,孫某搭同事林某某車返回其弟弟家時,被其丈夫姜某甲和其公公姜某乙及多名陌生男子從車上拖下,根據孫某自述,她當時坐在車的左側,姜氏父子開車堵在車輛左側,而後開始用鐵棍和鐵錘砸車窗。現場圖片顯示,車子的副駕駛車窗被完全砸掉。孫某自述她先被公公用鐵棍猛敲頭部,後被其丈夫及其他陌生男子拉下車用鐵棍敲頭。毆打結束後,孫某被其丈夫控制着,孫某的公公返回車裏一次,再回來時用手猛劃她的臉,她覺得臉火辣辣的疼。「我姐一開始覺得是用指甲刮的,後來覺得指甲刮的不可能這麼深,但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臉是被什麼工具傷的。」孫某的弟弟孫先生說。照片顯示,孫某的臉上有許多道長數厘米的傷痕。

事發當日姜氏父子砸壞的副駕駛車窗

被劃臉後,孫某自述其丈夫仍未放手,其公公姜某乙再次返回車裏,這一次他取回的是袋裝大糞,姜某乙把大糞塗在孫某已經受傷的臉上,並向孫某的嘴裏塞糞,最後,姜某乙用剪刀亂剪孫某的頭髮和衣服。照片顯示,孫某的頭髮被剪掉許多,大衣也被剪破。孫先生告訴記者,他姐姐穿在裏面較為貼身的衣服也被剪破了。

除了毆打孫某,姜家人也對孫某的同事林某某動了手。孫先生告訴記者,姜家人準備了布條,用來勒林某某。

事發後,姜某乙主動打電話報警,孫某、林某某均被送往醫院治療。事發地留有血跡、糞便和剪掉的頭髮。

女方指男方婚內多年家暴公公婚前求兒媳保密

孫某與姜某甲系經親戚介紹認識的,兩家均經商,姜某比孫某大3歲,2007年,孫某大學一畢業便與姜某結婚了,婚後生育了兩女一兒。

孫先生告訴記者,據他了解,孫某與姜某甲的關係一直不算和睦,他覺得姜某有暴力傾向,這種暴力傾向甚至在戀愛期間就表現出來了,「當時我姐的公公求我姐,不要把他兒子有暴力傾向的事告訴父母,怕婚事黃了。婚後姜某甲多次實施家庭暴力,有一次我姐吵架關了門,他就拿着菜刀去砍門,姜某甲家暴的時候,他爸爸會報警,因為怕自己控制不住他兒子出事。」

從2007年到2017年,孫某一直作為全職太太在家帶孩子,她自述忍受了多年家暴,但念及3個孩子總是步步忍讓,此外,她還提及婆家人曾威脅她如果敢離婚就傷害孩子,這也是她一直容忍的原因之一。

婚內經濟是否被控制200萬嫁妝在誰手

孫先生告訴記者,他姐姐自結婚後,經濟就被婆家控制住了,「男方買衣服都是大牌,他們一家都很愛面子,但是我姐穿的衣服就很便宜,出事後他們說控制我姐的經濟是因為我姐花錢無度,簡直是無稽之談,我姐連買菜的錢都要找保姆要。」

2009年,孫某的娘家拿出200萬作為女兒的嫁妝,又拿出58萬作為孩子的壓歲錢,希望以此換得女兒在婆家日子好過一些。「錢直接打進了男方的賬戶,我姐手裏不過錢。」孫先生說。但這200多萬,後來成了孫某與婆家之間的一個重要矛盾點。姜家稱這200多萬用於買了豪車,並將車子寫在孫某名下,但孫先生表示,那輛車子只是掛在他姐姐名下,村里人都知道,這輛車一直是他姐姐的公公在開。

男方網上發聲指孫某婚內出軌

12月16日中午,溫州當地自媒體@溫州草根新聞發佈了男方家的回應,指「孫某在老公出差辛苦賺錢時,瞞着家人喝茶、永嘉佛學禪修、大羅山學心理學。甚至偷偷和林某某約會、偷情出軌,不守婦道。不顧家裏三個幼小的孩子,辜負了家庭!12月13日晚,這倆人在路邊車上做不恥行為,被捉現場。我舅舅哥哥都被抓進去了,家都散了!」

男方在當地自媒體平台發聲,指女方出軌,並提供證據照片

這段文字配發了9張圖片,4張為當街暴力事發當日的照片,兩張為孫某和林某某晚上從工作單位大門走出的照片,1張為孫某和林某某在大街上走路的背影照片,1張為白天拍攝的車輛照片,照片中看不出人物,還有一張兩人開車輛後備箱的照片,但從照片不能明確分辨人物。

在這條微博的下面,一名顯示所在地為浙江溫州的網友「@呦姨姨」發佈了一張圖片評論,圖片文字稱,孫女士婚內出軌6年,出軌對象是自己朋友的老公,推測應指林先生。公婆一直勸孫某為了家庭回頭,給她找了年薪12萬的工作,希望她掙的錢夠她個人花銷,孩子的費用則都是男方父母承擔。孫某常說自己加班,孩子生病也不管,都是奶奶照顧,這樣的爺爺奶奶不可能說出敢離婚就傷害孩子的話。文字最後提到,男方一直掌握着孫某出軌的證據,但為了孩子着想不願將事情鬧大。文字還稱,雖然動手打人是不對,但孫家不該隱瞞真相,誤導輿論。

孫先生告訴記者,他並不認識這個@呦姨姨,對於其發佈的內容,孫先生均不認可,「那個圖片說,出事後我爸說『我女兒又沒被你抓姦在床,就是在路邊和別人摟摟抱抱一下有什麼關係』,我爸根本不是這麼說的,出事後我爸去了他們村,說的是『你要是有證據就拿出來,如果出軌就把抓姦在床的證據拿出來』。」

在這條微博的留言區,網友的態度開始出現分化,有網友認為劇情發生了反轉,相信了孫某確有出軌行為,有網友表示暫不發表評論,靜觀事態發展,還有網友則表示男方家配發的證據照片並不能證明孫女士有出軌行為,希望男方家如果有孫某出軌的證據就拿出實錘,還有網友認為,孫某在婆家,連「喝茶、學禪修、學心理學」都要瞞着家人,這樣的境遇似乎已經很說明問題了。

根據孫某自述,她已經被夫家跟蹤了3個月,不僅沒有被抓到出軌的實質證據,反而經常被恐嚇威脅。孫先生認為,12月13日晚的事是姜家人周密籌劃好的,因為姜某甲已蓄謀離婚,所以才會找人跟蹤偷拍其姐。

孫先生告訴記者,男方16日的發聲給他姐姐和家人都帶來了影響,「你看評論里已經有人在罵我姐了。」

男方親屬爽約採訪已發聲內容有疑問待解

男方通過微博發聲後,記者撥通了姜家一位男性親屬的電話,該親屬表示他正在派出所配合警方調查,稍晚會給記者回電話,但是記者遲遲未接到回電再次撥打電話時,電話被直接掛斷,此後電話無法再打通,短訊亦無回復。

按照姜家人16日晚接受媒體採訪所說,他們此前已跟蹤孫某數日,孫某與林某某常開車到公園或燈光昏暗的路邊一待數個小時,13日發生打架事件是因為姜氏父子看到孫某與林某某在車內摟抱,因讓孫某下車其不肯,故而砸壞車窗,塗抹的糞便也不是事先準備好的,而有可能是臨時在路邊撿的狗屎。

姜家還向媒體出示了一張他們拍攝到的林某某與孫某摟抱的照片,但是燈光極其昏暗,用製圖軟件最大限度調亮這張照片後,仍無法看出圖片中的內容。

姜家親屬接受媒體採訪時提供的一張孫某和林某某摟抱的照片

此外,根據事發後地上留下的糞便痕跡來看,當日使用的糞便似乎不是很乾硬,才會在地面上留下類似液體的痕跡。

現場遺留的糞便血跡和剪碎的頭髮

警方已立案偵查後續會繼續通報案情

12月16日,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發佈警情通報:2019年12月13日22時31分,我局接報警稱永中街道綠城海棠灣西門路口發生打架。中心區派出所警察立即出警到現場,並控制相關人員,隨後將傷者孫某(女,33歲)、林某某(男,35歲)送醫院治療,將涉嫌毆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歲,系孫某丈夫)姜某乙(男,66歲,系孫某公公)帶回派出所調查。經初步調查,姜某甲與傷者孫某因夫妻情感糾紛,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綠城海棠灣附近毆打和侮辱孫某及其朋友林某某。現我局已對該案立案偵查,後續情況將進一步通報。

12月16日下午,記者聯繫了龍灣區公安分局外宣部門,對方表示,該案正在調查,具體情況分局仍在了解,暫不便透露更多案情,後續會及時向社會通報。

律師:塞糞行為已構成侮辱罪

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的萬淼焱律師表示,夫家向孫某嘴裏塞糞這一行為已經構成侮辱罪,縱觀整個事件,姜氏父子可能涉嫌故意傷害和侮辱兩個罪名。萬律師認為,當街如此的公然侮辱和以毀容為目的毆打他人,情節和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即便法醫鑑定沒有達到輕傷,也應該被國家公訴。而且警方現在已經立案偵查,這就意味着極大可能是走向公訴。男方指女方出軌,即便屬實,如是的侮辱和傷害行為也是法律所不該容忍的。女方家提到的200萬元嫁妝,因男方的家暴行為,可以訴請返還。如果女方打算離婚並選擇訴訟方式,孩子的直接撫養權也會按照最優兒童成長原則來判,而父親有家暴、當街侮辱行為,都是嚴重不利於兒童成長的行為。女方家給孩子的58萬壓歲錢,應當由直接撫養方代為保管。媒體:別被"出軌說"轉移焦點。

▲溫州一女子因情感糾紛被丈夫和公公侮辱圍毆,警方:已立案偵查。

近日,溫州女子孫某當街遭丈夫及公公暴打及侮辱一事備受關注。網傳圖片顯示,受害女子孫某臉上傷痕累累、近乎毀容,再加上原始爆料中描述的「唆使多名黑社會人員拿鐵棍毆打」「往其嘴巴、臉上塞抹大便」等情節,此事的輿情熱度在激烈討論中迅速被推高。

據新京報報道,12月16日,溫州市龍灣區公安分局披露,受害者孫某與姜某甲因夫妻情感糾紛,現警方已對該案立案偵查。當地婦聯也已介入此事。

連日來,宇芽電梯內遭拖拽、警察樓道間家暴等事件接踵而至,讓家暴話題備受關注。而發生在溫州街頭的這場暴力事件,更像是家暴的「升級版」:施暴者是以父子倆為首的多人,施暴方式除拳打腳踢、攜鋼管毆打外,還有塗排泄物、毀容等人格羞辱做法。而受害者不只是當事女子,還有其朋友。

但在網上,輿論關注點除施暴者手段殘忍外,還有受害女子是否出軌。施暴者一方直指孫某婚內出軌,自媒體「溫州草根新聞」還發佈了孫某系偷情被抓姦的消息。而受害者孫某一方堅稱對方污衊。雙方還是各執一詞,但很多網友基於對感情逾矩的憎惡,情感天平也開始有所偏向,很多人對女方從同情到嘲諷。

毫無疑問,就算摒棄直男癌思維與女德視角,出軌也不可取。這重道德標準,應對男女兩方無差別地「一體適用」。在此事上,若確有出軌類情節,確實會讓本體事實顯得更繁複,輿情反饋也會摻雜更多情理上的糾葛。

但得注意,在這事上,「出軌」一說並無實錘。男方還拿女方「喝茶聚會、學心理學」說事,意指其不端,儼然要女方守「三從四德」、大門不准邁,可這都9102年了……

更重要的是,「女子遭丈夫與公公毆打」事件的影響已從私域溢出到公共空間,對此事的評判價值次序,也該是「先法律,後道德」。公眾先應關注的是家暴本身,而不是出軌與否。在出軌問題上爭議不休,很容易將焦點帶偏。

退一步講,就算感情中有對錯,法治社會也容不得「私刑」。若是「出軌說」只是捕風捉影,那暴力就更令人不齒。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出軌與否,關涉事實與道德層面的判斷。而濫施暴力則屬於典型的法律範疇的問題,施暴者輕則構成違法,重則涉嫌犯罪。

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有些事再難斷,那些違反底線之事如家暴,也該被旗幟鮮明地予以反對。拿所謂的「內情」為家暴洗白,通常只能越洗越黑——畢竟,有些惡行的違法性質也抹不掉的。

責任編輯: 唐冬柏  來源:綜合新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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