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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家祺:全體香港人民應當得到諾貝爾和平獎

—『保衛香港和平』運動的偉大力量

作者:
二〇一九年是香港歷史上劃時代的一年,到二〇一九年結束一天,現在沒有一個人能夠準確地預測到,香港人民是歡樂,還是悲哀;香港上空是燦爛的陽光,還是烏雲密佈。如果香港人民歡樂,全中國人民就歡樂,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就充滿希望;如果香港人民悲哀,海外的中國人就憂愁。當中國跨入本世紀二十年代時,十四億中國人都在問:一百年前北洋軍閥時代的歷史是否會重演?

編者按:當我收到嚴家祺老師的這篇文章,我不禁淚流,因為他正飽經病痛的折磨,剛剛進行了一次大手術,身體虛弱。但為了中國的民主事業,嚴老師在用生命鼓與呼。面對當前海外種種消極悲觀的情緒,我不知道這些以自由知識分子自居的同道是否感到羞愧呢?中共強大嗎?當然,但它在正義面前只是一個紙老虎。嚴家祺老師是我們的榜樣和豐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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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天香港發生的運動,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這場運動,就是『保衛香港和平』運動,是避免「另一種制度」強加於香港頭上,造成「滅頂之災」的「保護香港製度和生活方式」的運動。

一場「滅頂之災」,像巨大的黑影一樣,從北方上空向香港逼近。全體香港人民,不畏懼、不慌張、不怨恨、堅定沉着、充滿理性,直面災難。這是什麼精神?這就是從偉大的香港人李小龍那裏繼承下來的偉大精神。【註】

「上善若水」,李小龍以水比喻中國武術最高境界:

騰空心靈

水無形無相,

倒進杯子,它就是杯

倒進瓶子,它就是瓶

倒進茶壺,它就是茶壺

水能奔流,能緩行

水能滴沾,亦能沉積

要像水一樣

我的朋友

反送中運動以來,全香港的和平抗議運動,持續了一百天,至今沒有平息。這是人類史上的奇蹟。我最後離開中國的地方,就是香港。我認同香港人,敬佩李小龍,歷經三十年終於悟出了香港人是不同於大陸、也不同於台灣的中國人,香港人有三大特性:

一、充滿理性;

二、崇尚法治;

三、有李小龍「上善若水」的強者精神,

這就是『保衛香港和平』運動的偉大力量,香港人是不可戰勝的!

香港人是流動在香港土地上的水,他們沒有干預大陸政權的想法,持續一百天的和平抗爭,只是為了保衛自己的家園。這樣一場偉大的、可歌可泣的和平運動,怎麼會被來自北方的武警部隊所征服,或被解放軍所解放呢?

從6月初以來,香港成了全世界關注的焦點。在美國,每一天看到的都是香港新聞和視頻。人們既為香港民眾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不屈不饒的抗爭精神而感動,又為香港前途萬分擔憂。林鄭是否辭職?會不會因少數人的「低暴力」動作而成為北京出手「重暴力」的藉口?大陸武警部隊或軍隊會不會進入香港?北京「五十年不變」的承諾會不會「五十年不到一半」就大變?

香港和平抗爭與分散「低暴力」的比重

香港和平抗爭是香港人民表達自己的意願,是為了讓北京聽到香港人民的呼聲。香港面前的前途掌握在北京手裏,而北京如何解決香港問題,與北京評估香港的和平抗爭與分散「低暴力」產生的原因有關。今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深圳召開了一次香港問題研討會,一位參加會議的前中聯辦官員說,香港從一九九七年到和平抗爭前,實行的制度很好,有人權、有自由、有法治,「香港過去一直是國家的也是世界的優等生,是文明法治的表率,也是大陸很多改革尤其是法治、司法改革學習的標杆。」但是,今年大遊行以來,「當前香港形勢極為嚴峻,禮崩樂壞,暴力蔓延,一些暴行震驚全國和全世界。繁榮穩定的根基正在被一點點動搖、蠶食和削弱。來之不易的憲制秩序和法治每時每刻都在流血,一國兩制的根基和底線正在被瘋狂破壞,道德和法治的底線不斷被突破,香港國內國際形象遭受重創,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命懸一線,危在旦夕,前途堪憂!香港病了,得了大病、重病。」

這種說法,是對香港人民和平抗爭的歪曲描寫。在幾十萬、幾百萬香港人民和平抗議的同時,事實上有幾十、上百的年輕人,他們在示威過程中,對一些公共設施進行破壞。這些人的暴力,可以稱為「分散性暴力」或「低暴力」,是違法行為,是一個法治社會所不容許的。

八月二十四日深圳會議反映了中國大陸很多人對香港局勢的錯誤評估。對一個城市在大規模和平抗爭中少數人低暴力的比重,可以比較準確地分類、量化。就像金融風險可以分為低風險、高風險和系統性風險一樣,暴力可以分為小範圍的「分散性暴力」、大範圍的「系統性暴力」、「低暴力」、「重暴力」。軍隊和武裝警察部隊行使的暴力是「系統性暴力」,政府壟斷這種暴力,但動用這種「系統性暴力」鎮壓和平抗議的人們,是非法行為。今年六月初以來香港市民的大規模和平抗爭的同時,所出現的小規模的「分散性暴力」,它們之間的比重為99.99%:0.01%,最多為99.9%:0.1%,而且0.01%絲毫不能主導或影響99.99%。用0.01%來代替99.99%分析香港局勢,不是錯誤,就是故意。更嚴重的是,這0.01%的暴力行為中,還可能出現北京「假禍與人的重暴力」。

香港示威抗議的三大原因

香港今年之所以爆發規模宏大而持續數月的和平抗議運動,實際上是三個原因交織在一起形成的。這三個原因是:

①對北京在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上事實上放棄《基本法》規定的強烈不滿;

②對林鄭修改逃犯條例、企圖使大陸司法與香港司法融合、動搖香港司法獨立的不滿;

③對香港回歸後資本主義經濟制度被大陸權貴資本滲入而變質的不滿。

第一個原因,出在北京身上。香港幾百萬人大遊行要求實行

普選,北京完全可以說,香港市民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為香港《基本法》明文規定了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的目標」。二〇〇七年胡錦濤時代,當時北京擬定了一個香港《普選問題的決定》,規定二〇一七年行政長官實行普選。二〇一四年張德江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時,通過了一個造成問題的決定,這就是八·三一決定,按照這個決定,在香港行政長官的選舉中,將由一千二百位「提名委員」提名行政長官候選。這種提名辦法是一種由北京操縱的「官方候選人」制度。在「官方候選人」制度下,「自由選舉」變成了「受控選舉」。這種「受控選舉」,控制程度還算有限,可以最後確定二至三名候選人,而不是像大陸選舉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省長、市長、縣長、總書記、省委書記、市委書記那樣只有一名候選人。看一看今年香港大遊行,如果香港現在實行這種有三名候選人的選舉,林鄭這樣的人就沒有辦法當選。

張德江時期的這套「受控選舉」辦法,很快就被香港立法會部分議員看穿,知道這是一種損害自由選舉的程序手段,公開表示反對。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香港立法會投票,七十名立法會議員,缺席三十四位,只有三十六位在場參加投票,以二十八票對八票否決了香港行政長官新的產生辦法。這一否決,把「普選」的可能性封殺了。看上去,似乎是立法會自己否定了普選,實際上是張德江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及其後的一些辦法,造成胡錦濤時代通過的《普選問題的決定》不可能再執行。這是一種北京不遵守承諾、欺騙人民的行為,是近代歷史上獨裁政權利用程序,扼殺自由選舉的行為。

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是八·三一決定通過五周年的日子,香港市民申請遊行未被警方批准。「抽刀斷水水更流」,香港人就是李小龍所說的「水」,這一天數千名基督徒冒雨舉行了「為香港罪人祈禱」遊行,基督徒高舉十字架和耶穌像,喊着「香港人,加油」口號,同時「為抗議者和罪人林鄭月娥及暴力警察祈禱」。當手持盾牌的警察屢次向遊行者喊話並舉起黃旗,警告他們正在觸犯法律時,警方的廣播被民眾吟唱的讚美詩聲淹沒。這是多麼像水一般柔軟而無形!多麼充滿人間的浩然正氣!多麼崇高、多麼莊嚴、多麼神聖的場景!

北京的八·三一決定的後果,至今沒有消除。從那是以來的五年中,尋求正義的浩然正氣長期留存在全體香港人心中。四年前,佔中運動中爆發了。這也是今年八·三一決定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遊行和一次又一次幾十萬、幾百萬香港民眾持續不斷大遊行的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就是林鄭推出修訂《逃犯條例》,這是從根本上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做法。《基本法》規定,在一九九七年後香港實施的法律有四個方面的改變,包括《基本法》附件三中的法律、因設立特區終審法院而產生變化的法律、香港原有法律中與《基本法》相牴觸或經過香港立法機關作出了修改的法律、香港特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但更為大量的是香港原有的法律。這些原有的法律,《基本法》第八條作了明文規定,就是除了上述四個方面的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從一九九七年來,這些規定使得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都得到憲制保障。這次反送中運動,不僅是捍衛人權的運動,而且是保衛香港司法獨立的運動,也起到了保衛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的作用。倫敦、紐約是全球最大的金融中心,它們使用的都是普通法,作為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的普通法,能用中國的語言文字來分析、處理各種經濟事務的地方,就是香港。這是大陸法系的深圳不可能代替海洋法系的香港的重要因素。

這兩大原因,是香港人為保衛香港家園的和平抗爭,是今年香港歷時一百天偉大的和平抗爭的主要動因。

第三個原因,是香港回歸以來受到大陸不良影響而形成的。一九八九「六四大屠殺」後,中國的改革開放一步步變質,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中國在拒絕學習西方法治、權力制衡、議會民主等普世價值的同時,把西方歷史上的和最新的資本主義各種糟粕都引進到了中國大陸,名義上的「新時代社會主義」,實質上的「權貴資本主義」,權力至上、官商勾結、金融欺詐、炫耀奢靡,四處泛濫。

從一九九七年香港回歸開始,特區政府實際上只對北京負責,沒有一套要求行政長官對香港特區負責的「政治責任制」機制,特區政府雖然有自治權,但從來沒有把抵制大陸糟粕侵入香港作為一個目標。當大陸這些糟粕年復一年滲入香港後,使香港新一代看不到自己的前途,一些人不再感到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能夠改變香港,企圖尋找新出路。

林鄭這樣的人,沒有對香港特區負責的想法,只想「迎合上意」,歡迎北京用社會主義來改造香港。用今年八月一位參加會議的前中聯辦官員的話來說,如果把大陸的社會主義在香港實施,立即可以給香港帶來「滅頂之災」。事實上,資本主義的弊病不能用馬克思的暴力革命和毛澤東的暴力掠奪來克服,資本主義的弊病只能在保障私人財產權的前提下,用法治、用政府經濟政策、用適量的而不是全面的社會福利來解決。

這次0.01%的低暴力者,他們懷着對香港前途的關心,面對香港回歸後資本主義的種種弊端,他們找不到出路,其中一些人把希望寄托在香港的突變上,即使給北京以實行緊急狀態一個藉口,出動軍隊,或者武裝警察部隊,把這個有弊病的香港打得落花流水,玉石俱焚,在所不惜。這種想法,與深圳會議的參加者一拍即合。這位參加會議的前中聯辦官員在八·二四會議上說,香港暴力事件的惡化,「無非中央直接接管香港,在香港實行大陸法律和社會主義制度。但對香港所有市民、對所有持份者,這是滅頂之災,是百分之百、毀滅性的損失,是不可承受之重。只要街頭暴力不立即停止,這個結局是完全可以預見得到的。」在這個人心目中,在香港實行大陸法律和社會主義制度,就是「滅頂之災」,他的原則是,「己所不欲,必施於人」。

二〇一九年是香港歷史上劃時代的一年,到二〇一九年結束一天,現在沒有一個人能夠準確地預測到,香港人民是歡樂,還是悲哀;香港上空是燦爛的陽光,還是烏雲密佈。如果香港人民歡樂,全中國人民就歡樂,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就充滿希望;如果香港人民悲哀,海外的中國人就憂愁。當中國跨入本世紀二十年代時,十四億中國人都在問:一百年前北洋軍閥時代的歷史是否會重演?

不接受不解釋就是不講理性

香港人民堅持和平抗爭,是李小龍精神的發揚光大,香港人在一次又一次的和平抗議中,保衛家園,目標一致,香港人用他們高度的理性精神,像水一樣柔軟而無形,沒有人發號施令,互相默契配合。正是李小龍柔軟而無形水,加上香港人的「高度理性」,締造了長達三個多月的和平抗爭。這次反送中大遊行之所以三個多月沒有結束,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香港政府和北京不能採取理性的態度,及時地、正面地回答反送中運動的五大訴求。

五大訴求是: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方是否濫權、不起訴示威者、撤回對六·一二抗爭的「暴動」定性以及實行「雙真普選」。

香港特首林鄭終於在九月四日下午正式宣佈撤回《逃犯條例》的修訂案,回應了「五大訴求」中的第一個。林鄭說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理由是不充分的。對另三大訴求,林鄭至今沒有回答。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五大訴求之所以廣為傳播,因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林鄭之所以寸步難行,不作解釋,或置之不理,就是因為她沒有理。

應當說,如果林鄭正面回答了其他四大訴求,得到了香港大多數民眾的贊同,連續三個多月的和平抗議,就會平息下來。

迴避問題,不作解釋,就是不講理性。把個別人的暴力行為肆意誇大,把什麼「港獨」硬加在幾百萬香港民眾頭上,這就是強詞奪理,也是不講理性。把這些作為行使軍隊、武警部隊暴力的理由,更是欺騙和謊言。只有理性可以平息矛盾和衝突,面對幾百萬人一次又一次提出的訴求,不接受、不解釋、不負責、不辭職,這就形成了三個多月來持續不斷的和平抗議大遊行。

動物理性與人類理性的對比

動物也有理性,但與人類理性相比,是不同性質的理性,主要區別有三點:

①動物理性是低理性,是從本能產生的維護個體生存的理性,人類也有這種理性,但在這種基礎上,人類發展出一種高度理性。

②動物不能形成抽象概念,不能理性地表達對未來的訴求,因此動物之間只能用暴力和暴力威脅,解決它們之間的衝突。

③動物理性不能在群體中依靠信息廣泛傳播,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體中,唯有人類遵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的規律。

林鄭三個月來作為香港行政長官,她面對香港人民的五大訴求,與香港人民在理性水平上表現了很大的差別,五大訴求是一種有傳播力的理性訴求,不僅為全香港99%的成年人所接受,而且傳遍了全世界。林鄭在很多方面表現了她的聰明才智和謀略鑽營,這是一種高度理性,但面對香港人民的五大訴求,卻表現了她的「低理性」,而支持她的北京,直到九月四日才滿足了香港人第一訴求,才表現出一些理性精神。一個在本國事務上不能用對話和理性解決問題的世界大國,其他國家也就會認為它不善外交,只會用非理性手段處理國際問題。今年六月底,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記者會上說:「《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陸慷居然不顧《中英聯合聲明》除了第二條30多個字是英國政府「把香港交還中國」的聲明外,90%的文字是中國政府對香港基本方針政策的聲明。在《中英聯合聲明》第八條中,中國政府自己承認,「本聯合聲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現在中共外交部長和外交部發言人,與歷史上的外交家顧維鈞、周恩來的外交表現,形成了鮮明對照,個個像當年毛澤東的紅衛兵,不訴諸於理性,不知道要以理服人,而是自以為是、盛氣凌人、張牙舞爪、強詞奪理。

國家是一個壟斷暴力的實體,合法暴力由國家通過政府來壟斷。任何個人用暴力來傷害他人、搶劫、破壞他人和公共財富,都是法律不容許的行為。政府用警察來制止這種暴力,是法治社會的合法行為。但政府也可能非法地行使這種暴力,一個缺乏人類理性的政府,為了實現自己的意志,往往會非法地訴諸國家所壟斷的暴力。現在香港的問題是,按香港警方統計,反送中運動至八月二十三日的兩個半月中,已有七百四十八人被捕。這些人中的大多數沒有暴力行為,可能只是阻擋了警察的行動,少數屬於小規模「低暴力」。如果林鄭當局和北京企圖在反暴力的名義下,出動武警部隊和軍隊,動用這種大規模系統性暴力對付和平抗議的香港人民,就是非法行為;如果造成死傷,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以英雄氣概走到和平抗議的人民中

面對這樣有高度理性的人民,香港問題實際上很容易解決。這就是在已經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重申「五十年不變」,重申實現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了行政長官「普選產生的目標」、第六十八條規定了「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糾正張德江時期在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問題上的錯誤決定,廢除實際上的「官方候選人制度」,把《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普選條款,認認真真、不折不扣地實施。另外三個訴求,要肯定它的合理性,讓香港立法會和行政長官自行解決。在林鄭對另四大訴求不接受不解釋的情況下,北京只要一個大權在握的人,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人大委員長、政協主席、或者其他國家領導人,像胡耀邦趙紫陽那樣,不懼怕人民,懷着對人民的愛,來到香港,「以愛之義,止息怒憤」,在和平抗議的人群中,親切地與香港人民對話,就可以讓歷時一百天的和平抗議運動平息下來。這就是男兒氣概!這就是英雄氣概!李小龍就是香港的男兒、香港的英雄。有這樣的男兒氣概,有這樣的英雄氣概,中美貿易戰也能很快平息。沒有這樣的氣概,就只能遭受屈辱。二〇〇六年香港出版了我的《霸權論》一書,是描述充滿動物行為國與國的關係。國家關係,從來存在着動物社會中爭奪霸權的鬥爭,國家除了表現出人性外,還有強烈的動物性。一個只會用國家暴力鎮壓本國人民的首腦,就是「非理性」的動物,就不會有理性的、主動的、守信的、英明的外交,在國際活動中,不受人尊重,就會自慚形穢、形單影隻、理屈詞窮、忍受屈辱。

現在看來,實行一國兩制,大陸不出男兒,不見英雄;香港遍地李小龍。

「和平理性非暴力」三者不可分割。看一看林鄭表現出來的、拒絕回答、強詞奪理的非理性行為,看一看香港人民高度理性的和平抗爭和在大遊行中的表現理性精神。這是動物行為和人類行為的鮮明對比。

不可撲滅的「保衛香港和平」運動

李小龍精神,是正氣浩然的精神,在歷時三個多月中,形成了香港持久的「保衛香港家園」的和平運動——護港運動。如果幾天、幾十天後的那一天,北方的武警部隊或軍隊突然進駐香港,香港人的「家園」就會失守,就像八月二十四日中聯辦人員在深圳會議所說,香港人將遭受「滅頂之災」。

「滅頂之災」就可能發生在未來的三個多月中,三個多月後,當二〇二〇年新年來到時,無論是香港渡過危機、一片歡騰,還是災難降臨、哀傷遍地,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二〇一九年的香港人民,進行的一次又一次的和平抗爭大遊行,其規模聲勢之宏大、浩然正氣之飛揚、理性精神之充足、和平秩序之遵循,在人類全部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這樣的人民,必然會得到全世界人民的肯定。在二〇一九年當年或以後,將會得到諾貝爾和平獎或其他全球性的和平獎。與這一點相聯繫的是,如果在今年剩下來的幾個月中,北京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香港遭到了北京系統性暴力的摧殘,那麼,誰決定用武警部隊或軍隊暴力摧殘香港,給香港以「滅頂之災」,誰就是「人類公敵」。

【註】「滅頂之災」出自今年八月二十四日深圳會議一位前中聯辦官員之口,本文後面提及有關「滅頂之災」的含義。李小龍生於三藩市,一歲回到香港,他的生活和事業都與香港不可分離,是事實上的香港人。

(2019-9-7 Washington DC近郊)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香港《前哨》2019-10-1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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