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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斌:神州遍春夢 小心被嫖娼

—盤點近年來那些嫖娼和被嫖娼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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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為了「照顧」當事人的面子,在最初的通報中隱去全名只稱「鄭某傑」,顯然是客氣的,據說是為了考慮到家屬的承受力,還特意按照當事人自己的「意願」,沒有將案情通知其家人。只是作為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一點也不客氣,不但故意點了鄭文杰的真名實姓,還特意將他「嫖妓」與支持彭定康的行為放在一起來報道,把這件事搞得讓全世界都知道了,同時也讓各位領會了「鄭某傑」嫖娼的嚴重後果確實「與政治無關」。

前些天,一則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名香港籍僱員在 大陸失蹤的消息不脛而走。8月21日,有海外媒體報道:「他的家人在社交網站發聲明指,最後一次與他聯繫已幾乎是2個星期之前。本月8日他從香港前往深圳公幹,晚上乘搭高鐵回港,約10點以手機通訊軟件通知女友正在過關,其後失去聯絡,家人第二天向香港警方、入境處及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求助。其後家人獲悉案件由深圳市公安局負責,但到現在仍未收到行政拘留通知書。」

8月22日星期四, 大陸各大新聞機構共同轉發《環球時報》記者在同日發佈的標題為《獨家:英駐港領館港籍僱員系因嫖妓在深圳被拘》的新聞,消息稱:「從深圳羅湖警方了解到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香港籍僱員在 大陸受行政拘留處罰的更多信息。羅湖警方透露,8月9日,香港居民鄭某傑(男,28歲,英文名:Simon Cheng)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被羅湖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新聞還特意指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涉及的是賣淫嫖娼。該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警方星期三公佈的消息說,該香港居民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在這則新聞的配圖中,可以看到其中一張照片是與該新聞內容完全無關的「鄭某傑」和彭定康的合影,新聞圖片下面的說明文字稱:「鄭文杰(右)在社交媒體中曬出與末代港督彭定康的合影,並對彭定康大加讚譽。」新聞還稱:「針對有質疑指,鄭某傑拘留後為什麼警方沒有通報其家屬等問題,羅湖警方回應說,案發後,鄭某傑本人提出請求,根據他的請求,警方依法對其違法行為未予通報其家屬。羅湖警方對環球時報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都將受到法律懲處。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英國駐香港總領館一名香港籍僱員(港媒報道他的名字叫鄭文杰)日前被指在深圳出差時『失蹤』,英國外交部發聲,西方和港台媒體做了大量報道,紛紛將此事與香港目前的複雜形勢相聯繫,做政治化解讀,並且突出他的家屬沒有得到相關通報這一細節。」從該新聞的字裏行間可以讀出,鄭文杰(Simon Cheng)「嫖妓」的行為,在當前的形勢下,顯然屬於情節嚴重。據《華爾街日報》說,鄭文杰在去深圳之前,曾在臉書發佈支持示威者的信息,並有他與香港反對派領袖的合影。

近年來,「嫖娼」一詞及其作用已經越來越被公眾所熟知並熱議。國內那些被「嫖娼」的大腕們的故事,也一直是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熱點。刑辯律師李莊嫖娼案、網絡大V薛蠻子嫖娼案、廣州區伯(區少坤)長沙嫖娼案、北京雷洋嫖娼案、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更是轟動輿論。這些能上熱搜排行榜的嫖娼案有個顯著的特點,就是這些「嫖客」事發前往往已經聲名顯赫,或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只是不知鄭文杰算是何方神聖,一個香港的無名小卒居然也膽敢來 大陸嫖起妓來,居然還因此被搞得上了熱搜,揚名中外?

其實香港人來 大陸嫖娼的人多得去了,但被 大陸官媒藉機噴得狗血噴頭的,卻少之又少。鄭文杰算是一個,但他並不是第一個。絕大多數人早就忘記香港曾經還有一個人,因為「嫖娼」而被 大陸官媒搞得灰頭土臉的,後來不但鬱鬱寡歡地退出了政壇,而且竟在壯年就撒手離世。因為我的一段工作經歷正好與發生這件事的時間和地點有交集,讓我把發生在十五年前的這個人和這件事記得牢牢的,同時也知道了掃黃抓嫖中的許多奧妙。

那是2004年8月13日星期五,距離香港立法會選舉還不到1個月,香港民主黨九龍東參選名單中排行第三的何偉途出差公幹期間在廣東東莞虎門鎮匯源海逸酒店被指嫖妓被捕。據媒體稱當時東莞公安掃除黃賭毒大隊和虎門分局治安隊在聯合檢查賓館時,何偉途正巧被「人贓俱獲」,並被公安以《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第8條之規定,當即判處收容教育(勞動教養)半年,刑期由2004年8月13日起至2005年2月1日止。根據香港選舉法,何偉途因此喪失立法會的參選資格。

記得當時我在上海讀到何偉途在虎門嫖娼這條新聞時,竟驚掉了下巴,立馬就轉發給了幾個同事朋友閱讀。何偉途是誰?他究竟做了什麼?那時我真的一點也不關心這些事,但我對虎門鎮匯源海逸酒店的情況真是太熟悉不過了,當時公司在虎門有一個重要工程項目還在進行中,我負責公司設計部的工作,已經幾次南下虎門,與一群服務工程師一起,在現場工作了約有一、兩個月,住的正是這家四星級的虎門鎮匯源海逸酒店。

我們近十名工程師在這個酒店裏一人各開一間房間,佔據了不少的位置。雖然是一人住一套房間,但酒店提供的服務全是雙份的,睡衣睡褲、毛巾拖鞋就不說了,就連提供的早餐券也都是兩張。到了夜晚,嗲聲嗲氣的年輕女性會莫名其妙打來電話,詢問需要一些什麼樣的特殊服務;半夜裏還不時會有妖艷暴露的年輕女生前來敲門搭訕問候。每天早上,酒店客人與小姐共度良宵後成雙成對一同下樓享用早餐的也不在少數。到了周末,東莞每個豪華酒店更是生意興榮火爆,門口停滿了豪車,許多車輛都是掛着 大陸和香港兩套牌照。酒店考慮得也很周到,車輛停下,服務生立刻就用套子將車牌遮蓋起來。這些現象在當地早就見怪不怪了,曾經卻一度是我們這幫出差在外的工程師們工作之餘打發時光的談論話題。從新聞中讀到何偉途事發之後,我問及還出差住在酒店的同事關於「聯合檢查」之事,同事回應連聽都沒有聽說過還有此等怪事,那裏該幹啥的,依然還在幹啥。

東莞是個什麼地方?那些燈紅酒綠的豪華酒店又依靠什麼生存?在當時這種情況下,如果你說何偉途嫖娼,這個或許有人信,但要說是東莞公安掃除黃賭毒大隊和虎門分局治安隊在聯合檢查賓館時碰巧查獲,這個真不知是否有人會相信。東莞直到2014年才開始掃黃,之前一度是全國黃、賭、毒的重災區,「掃黃」就是掃掉地方經濟,當時即使有人去舉報,當局也未必會真槍真刀的去查處,尤其對這種星級豪華酒店,哪會有「聯合檢查」這樣的奇談怪論之說?

這次鄭文杰「嫖妓」事件,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在微博表示:「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鄭文杰的各項合法權益,鄭文杰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看來香港人嫖娼,畢竟還是享受了按照他們所說的「一國兩制」的待遇的。警方為了「照顧」當事人的面子,在最初的通報中隱去全名只稱「鄭某傑」,顯然是客氣的,據說是為了考慮到家屬的承受力,還特意按照當事人自己的「意願」,沒有將案情通知其家人。只是作為官方喉舌的《環球時報》卻一點也不客氣,不但故意點了鄭文杰的真名實姓,還特意將他「嫖妓」與支持彭定康的行為放在一起來報道,把這件事搞得讓全世界都知道了,同時也讓各位領會了「鄭某傑」嫖娼的嚴重後果確實「與政治無關」。

但是,不管怎麼說,與一樣是香港人的何偉途相比,鄭文杰是應該「知足」了:當年何偉途嫖娼,被勞教了半年,有媒體不但公佈了何偉途與周姓小姐被捉姦時赤身露體的照片,就連據說是「帶有精液」的避孕套都被公佈了出來。媒體還報道說何偉途對嫖娼的事實供認不諱。 大陸新浪網曾有報道稱:「知情人士表示,何、周已簽署悔過書,何並在供辭中,承認於7月31日曾跟周姓女子發生首次性行為,事後何給周姓女子1000元人民幣及一部手提電話,但周在供辭中強調,跟何進行性行為前,並無談過交換條件。」新浪網另一篇報道中還提到:民主黨主席楊森、副主席何俊仁及九龍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在記者會上引述何偉途妻子說的另一版本,指何偉途嫖娼事件是「砌生豬肉」(被陷害)。這次鄭文杰的嫖妓,從現有的報道看,其被抓時已在出關,可見所謂的「嫖妓」至少沒有被捉姦在床。有媒體報道稱鄭文杰的家人指控中國官媒捏造,承諾晚些時候將做出解釋。看來,真相還只能坐等着一步步被揭開。

相比之下,國人一旦被嫖起娼來,情況就會有很大不同。2009年重慶「打黑」的時候,李莊擔任龔剛模的刑辯律師,卻也遭到「黑打」。法庭上公訴人么寧竟憑空指控李莊「免費嫖宿」,憑藉的只是一段賣淫女的證詞和龔剛模的弟弟龔剛華的親自指控。同時,網絡媒體上還流傳着一張後來被證實是合成的、赤身露體的李莊嫖娼被抓的照片,當然幹這些他們有的是辦法。官媒《重慶晚報》也是不遺餘力,報道稱:「北京知名律師李莊來渝代理涉黑頭目龔剛模案過程中造假,12月30日,江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公訴機關除指控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兩項罪名外,還譴責他道德敗壞,曾到過高新區某洗浴場所嫖娼……昨日,記者帶着相關問題走訪了市司法局律師協會孫會長,孫會長初步印證了相關說法……」可惜這個孫會長卻忍無可忍,在《重慶晚報》發文的第二天,即在重慶律協官方網站「西部律師網」發表了一封公開信:「重慶晚報社:貴報2010年1月10日第三版《龔剛模弟弟龔剛華曾「招待」李莊嫖娼》一文中,對我進行採訪的內容報道嚴重失實,既誤導了讀者,也引起律師同行對我的誤解。我對貴報不尊重被採訪人權利的做法深表遺憾。為此,我要求貴報刊登更正啟事並向我賠禮道歉,以消除不良影響。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孫發榮2010年1月11日。」

2013年8月,天使投資人、網絡大V薛蠻子在北京嫖娼被拘,儘管手裏握着美國護照,但也一樣到電視上去認罪。薛蠻子在央視上不但承認自己嫖娼,而且還對以往微博上的言論作了檢討,真是耐人尋味。據悉,薛蠻子也對嫖娼事實供認不諱。薛蠻子後來被涉嫌聚眾淫亂罪批捕,根據中國刑法規定,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薛被刑事拘留約8個月後因健康原因取保候審釋放。可見,即使同樣是外籍人士,被處理起來上下落差也有很大。

而2015年3月廣州區伯嫖娼案,則最具看點,也最值得去思考。歐伯真名區少坤,在廣州監督公車私用聞名全國。當時報道稱2015年3月26日,區少坤應約赴湖南省長沙市,因與賴某進行賣淫嫖娼被長沙警方在賓館客房當場抓獲,在3月28日至4月2日被處行政拘留5天。區伯返回廣州後,向記者表示他根本沒有嫖娼,並複述當晚經歷:「她叫我親她。正在親她身體的時候,房門啪地被一腳踹開了,警察衝進來了,說別動,還給拍照了。」區少坤稱,自己在長沙「被嫖娼」是因為一名陳姓老闆的極力撮合,並向警方、媒體和公眾提供了陳姓老闆的手機號嗎。後有網友人肉發現,這位「陳老闆」很有可能就是長沙國保支隊四大隊隊長陳檢羅。陳檢羅的身份資料和照片在網上被廣為流傳,區少坤辨認後確認,那個在長沙請客喝酒、極力撮合的「陳老闆」,就是這個網上流傳的長沙國保支隊四大隊隊長陳檢羅本人。

最冤枉和倒霉的被「嫖娼」,要算是雷洋了。2016年5月7日晚,雷洋在北京市昌平區被非正常死亡後,昌平警方在通報中稱,5月7日晚20時許接到群眾舉報(但在第二次通報中稱之為相關線索),位於龍錦三街的某家足療店涉嫌賣淫,隨後警方出警。已經死亡、有口難辯的雷洋被認定與賣淫女「打飛機」,居然還出具了實名的付款憑證。當然,後來的後來,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可見,要搞倒、搞臭一個人,把嫖娼的帽子套上去,真是屢試不爽的好辦法。而像區伯嫖娼案這樣被失手搞砸的,真是少之有少。其實,在 大陸嫖娼被套牢的,官員的數量絲毫不少於平民,只是官與民嫖娼被套的方式和內容也有所不同,官員被套本身就由於心存邪念,且都與政治和經濟利益相關。在嫖娼問題上,就算是大權在握的官員,如果沒有過分強硬的背景,一旦被套牢,也會變成弱勢群體。

曾任重慶市九龍坡區委副書記,後調任北碚區委副書記、區長的「12秒書記」雷政富,就因經濟原因被一名建築商安排女子趙紅霞設局發生性關係並拍下視頻。2012年11月20日視頻公佈後,雷政富起先矢口否認,後在事實面前敗下陣來。由於雷政富太失黨國的面子,被法庭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雷政富案是官員嫖娼中被設局套牢非常出名的案例。

另一個知名的案例是浙江常山官員集體嫖娼被敲詐案。根據「浙江省開化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8浙0824刑初202號),2011年時任浙江常山縣副縣長甘某、時任常山縣人大副主任熊某、時任常山縣環保局局長顧某,以及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某在當年4月27日,在杭州集體接受安排的嫖娼時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武林派出所當場查獲,每人各被罰款500元。武林派出所駕駛員俞某得知此事後,夥同他人以派出所大哥的名義對這些官員不斷敲詐,至2014年案發時敲詐金額超過百萬元,成為又一社會熱點。

而2013年8月揭露出來的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嫖娼案則是近年來 大陸司法腐敗中最為著名的嫖妓醜聞。有網民拍攝錄像舉報上海市高院副院長等5人在掛有「黨政機關出差定點飯店」牌子的衡山度假村夜總會接受請客招妓嫖娼,最終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和副庭長趙明華被開除黨籍、撤銷審判職務、開除公職;上海市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被開除黨籍,免去市高院紀檢組、監察室相關職務,撤銷審判職務、開除公職;上海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被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免去審判職務並撤職。除此之外,上海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對上述人員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相對來說,官員嫖妓,公安在作出處罰時要比平民嫖娼處理得輕許多。

在特色國里,「嫖娼」這頂帽子其實也未必都會讓當事人覺得無地自容和抬不起頭的,至少可以舉出兩個例子是有違常理的:前一個是落馬的官員,因為召妓獲得了網民的廣泛點讚;後面一例則是由於被組織戴上了嫖娼的帽子而讓當事人感激不盡。

2017年4月6日,重慶市榮昌區區委副書記、區長程曉陽在重慶市渝北區一間路邊小店自費嫖妓,不巧被警察當場查獲,又冒用假名企圖矇混過關,最後仍被查出真實身份。4月14日,重慶市委決定:程曉陽不再擔任中共重慶市榮昌區委副書記、常委、委員和重慶市榮昌區區長職務。此案被媒體報道後,程曉陽卻意外獲得網民的一致讚賞:程曉陽真可謂是一名真正深入民眾的清官,官至區長,居然沒有包二奶,就算想嫖娼居然沒有去高級場所,還自費掏腰包出嫖資,案發後還居然不去動用關係,這樣的清官,哪裏還能找得到?程曉陽被免職,真是又讓人民失去了一個深入民眾的好官啊。程曉陽嫖妓竟嫖出了「高風亮節」來,也算是天朝的一絕了。

有時被組織恩賜戴上一頂嫖娼的帽子,還真應該感恩戴德才對。像前面提到的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就是一例,那些對多名幼女長期實施性侵的校長、教師和公職人員,就是因為被認定「嫖宿」而逃脫了「強姦幼女罪」的法律制裁,這些人正偷着樂都來不及呢。

好了,不多說了,萬一說多了,說不定哪天也被通報嫖娼而在報紙、電視上拉出來示眾,那豈不冤枉乎?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議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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