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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港警針對記者超級暴力 疑似高層指示 記協促設獨立調查

警方於「6.12」警民衝突中被指過分使用武力,目標不單是抗爭者,亦包括在場採訪的新聞工作者。香港記者協會接獲的大部分投訴顯示,在記者明確表達身分後,仍遭警方近距離發射催淚物品、追打和趕離現場,明顯是有針對性,不單危害記者人身安全,亦損害新聞自由,其普遍性令人質疑涉及高層指示,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

警員近距離向記者(紅圈內)發射催淚彈明報提供

警方於「6.12」警民衝突中被指過分使用武力,目標不單是抗爭者,亦包括在場採訪的新聞工作者。香港記者協會接獲的大部分投訴顯示,在記者明確表達身分後,仍遭警方近距離發射催淚物品、追打和趕離現場,明顯是有針對性,不單危害記者人身安全,亦損害新聞自由,其普遍性令人質疑涉及高層指示,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

2019年6月12日,香港立法會外防暴警察對抗議者發射催淚彈後,一名攝影師受傷。

記協上周向業界呼籲提供警方處理6月12日示威抗爭中向記者使用武力的情況,接獲26名記者反映的27宗投訴,昨(17日)已把投訴轉交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跟進。

雖然《警察通例》訂明,現場的警務人員須儘量配合傳媒工作,更不應妨礙傳媒攝錄,但記協整理投訴後發現,實情是剛好相反。投訴中,有十宗是近距離向工作中的記者發射催淚物品;三宗以警棍追打記者,並造成人身或財物傷害;一宗被疑似布袋槍或橡膠子彈射擊而受傷;八宗以盾牌及警棍推撞及驅趕記者至無法有效觀察並報道警員清場行動的地方;兩宗用強光電筒照射鏡頭,令記者難以拍攝;以及三宗在沒有合理理由下搜身,以致阻礙採訪的個案。

上述個案顯示,現場記者身分清晰,附近亦沒有示威者,但仍遭使用武力,例如一名記者在解放軍總部附近被警員在不足4米的近距離發射催淚彈,記者回頭想繼續拍攝時,被警員以胡椒槍對準頭部,禁止他拍照,他舉高手示意離開;另外,個別警員甚至以「記你老母」(粗話)喝罵表明身分的記者。記協認為,情況顯示,記者被殃及池魚的可能性甚低,而由於涉嫌濫用武力的個案數量眾多,其「濫權行為之多之廣之惡,實在無法以前線警員持續工作三十多小時來解釋」,促請港府展開獨立調查,以查明這些行為表後是否存在高層指示。

就有警員拒絕透露身分和防暴警察全身被遮蓋的問題,記協期望監警會就防暴警察的身份辨識問題提出建議,以確保新聞工作者能夠免於恐懼,令警權得到有效之監督和限制,確保公眾知情權。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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