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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原情報委成員:美國擁有華為「後門」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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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籍參議員曼欽(Sen. Joe Manchin, D-WV)在上一屆國會曾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成員,雖然他目前不在本屆國會情報委員會任職,但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明確答稱,美國擁有華為「後門」的證據。

華為公司在廣東深圳展廳的公司標識。(資料照)

過去幾個月來,圍堵中國電信巨頭華為在全球的5G設備勢力擴張幾乎已成為美國國會兩黨普遍共識。華盛頓指責華為是中共政府的一部分,可用來進行間諜或破壞通信網絡,華為對此多次予以否認,並反擊美國的指控缺乏事實證據。美國到底是否握有華為的設備留有「後門」的具體證據?

來自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籍參議員曼欽(Sen. Joe Manchin, D-WV)在上一屆國會曾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成員,雖然他目前不在本屆國會情報委員會任職,但他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明確答稱,美國擁有華為「後門」的證據。

是的,我們有證據,」曼欽參議員說。「我非常擔憂,我支持大力限制華為運作。

不過,記者追問下,曼欽不願具體說明證據內容。「我曾經是情報委員會成員,那裏的資訊都是高度機密,但我所看見的已足夠說服我,」曼欽說。

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屬於國會特選委員會,職權包括進行調查監督工作,並撰寫報告進行研究,委員會成員有義務對於情報來源提供的信息守口如瓶。因此,多位現任情報委員會成員基本不願具體回答是否直接掌握了華為具有通往中國政府「後門」的問題。

來自新墨西哥州的民主黨籍參議員海因里希(Sen. Martin Heinrich, D-NM)面對美國之音提問時多次以保護情報委員會的機密為由而拒絕回答。

「基於我們在情報委員會的角色,我不願對此(華為是否有後門)進行評論,」海因里希說。

然而,議員們指出,華為公司與中共政府無法切割的關係是令人擔憂的關鍵點。

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魯比奧接受美國之音採訪。(2019年3月6日)

「(有沒有證據)這是不相干的,我們不需要證據證明其存在,我們只需要知道這樣的能力是存在的,」來自佛羅里達州的共和黨籍參議員魯比奧(Sen. Marco Rubio, R-FL)對美國之音說,「中(共)國政府控制着企業,這和西方企業必須依法向他們的股東負責是不同的。」

路透社報道說,國際電信聯盟(ITU)秘書長、前中國郵電部專家趙厚麟4月5日向媒體表示,美國對華為5G設備的安全指控是受政治和貿易驅動,而非基於事實證據。趙厚麟說,目前為止,他還沒看到任何證據能證明美國對華為的指控。

不過,多位國會議員對這樣的說法不以為然,他們稱對華為安全風險的擔憂不單是有沒有直接證據的問題。

來自緬因州的無黨籍參議員安格斯.金(Sen. Angus King, I-ME)表示,作為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成員,他無法透露美國政府是否手上握有證據,但美國有義務告訴其他國家華為的風險何在。

「也許不一定是技術上的證據,也許只是華為和中(共)國政府間的緊密關係以及中國法律要求所有信息中央化,那是擔憂所在,」安格斯.金對美國之音說。

來自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籍參議員科寧(Sen. John Cornyn, R-TX)也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成員,他直指中國共產黨的黨領導一切的體制才是真正令人不安的關鍵。

「基本在於中國共產黨實際上在主導中國,他們在私營領域、軍事領域和公共領域之間是沒有區分的,」科寧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

「他們會利用所有機會來監控他們的對手,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他說。

英國政府通信總部(GCHQ)下屬的國家網絡安全中心(National Cyber Security Centre)最近發表報告稱,華為的軟件工程和安全流程有「潛在的缺陷」。政府或獨立的黑客可以利用這些缺陷,從而構成國家安全威脅。不過,這份報告並未認定華為的產品存在「後門」,從而幫助中共政府支持的間諜活動,報告也沒有建議英國政府把華為排除在建設英國5G移動通信網絡之外。

儘管如此,報告中所提到的「潛在缺陷」似乎印證了美國國會稱華為產品具有風險是有道理的。

來自馬利蘭州民主黨籍參議員范.荷倫(Sen. Chris Van Hollen, D-MD)也認為這種「潛在缺陷」指的就是華為和中共政府的關係。他說:「整體問題是中(共)國掌控了大部分的電信公司,像是華為,這顯然是個擔憂。」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今年2月在接受BBC專訪時稱,他不會冒險允許公司參與間諜活動,「不會冒險做這種會遭致我們國家和全球客戶厭惡的事情,」也不可能去安裝後門。

不過,這樣的說法並不為美國議員買賬。魯比奧議員說,他對華為的擔憂建立在該企業與中共政府之間千絲萬縷聯繫所帶來的風險和兩者間明確主從關係的事實上。

「在中國,無論政府要求公司做什麼,他們就必須做,」魯比奧說。「全世界任何一間科技公司,任何一間電信公司,如果他們選擇那麼做的話,他們都有能力收集顧客的資訊。而如果情況是,假如中(共)國政府提出要求,公司按照法律就必須這樣做,而且公司是受政府控制的,這本身就是證據了。」

根據2017年中國通過的《情報法》第七條規定要求,中國國內任何組織和公民要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

資料照:在捷克共和國布拉格一家大型購物中心內的華為廣告。(2018年9月29日)

預計,美國將在下個月於捷克首都布拉格召開的會議上繼續要求盟國採用共同的安全和政策措施,阻擋華為公司企圖成為主導全球新一代5G流動網絡發展的領先地位。

許多美國議員仍不願透露國會接下來將採取什麼樣的立法措施來限制華為。不過,魯比奧再三明確表示,他認為行政部門無論如何都必須抵制華為在美國的運作,並稱華為乃至所有中國電信公司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系統性的風險」。

「這些公司到頭來都受制於中(共)國政府,而中(共)國政府在世界各地參與了廣泛的、密集的間諜活動,他們收集商業實體、軍隊、研究機構和個人等一切信息,」魯比奧說。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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