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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了!中共女代理和基辛格是一類 美國慢慢開始動真格的了

中共國家企業國航前經理林英因違法充當中共代理人,正面臨美國法律的制裁。消息震驚海外華人社區。紐約律師葉寧指,只要是在外國政府和人員授意下進行的行為,均屬於「外國代理人」的範疇。林英和基辛格是一個類型。新內閣上台,美國慢慢開始對中共特工和動真格的了。美國時事評論員夏小強說,林英不僅面臨牢獄之災,而且也不排除被取消美國公民身份的可能性。從美國盯上「千人計劃」學者再到林英案,美國對中共紅色滲透越來越強硬。

2019年4月17日,前中共國際航空公司經理林英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認罪,承認她在任職期間作為中共政府的代理人,幫助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中共軍方人士,將未經掃描檢查的包裹,從紐約走私回中國。

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林英只承認了一項非法外國代理人的罪名,檢方為此放棄了對她其它罪名的指控,包括涉嫌協助有中共間諜嫌疑的人士潛逃。

48歲的林英已經加入美國國籍,她如今將面臨着可能最高10年的刑期。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林英同意沒收其14萬5千美元的財產。

美國華府律師葉寧談林英案

美國華府律師葉寧表示:「被代理人如果是個國家政權,公權力,代理人就必須向美國司法部報備。」

按照美國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她需要就其代理人行為提前十天通知美國司法部長。

林英在認罪時強調,她是按照(中共)官員和她的僱主中共國航的指示行事,但從2016年她被起訴到2019年4月認罪,林英逐漸意識到,「代理人」不再僅限於間諜和顛覆行為,只要是在外國政府和人員授意下進行的行為均屬於「外國代理人」的範疇。

葉寧還說,「因為你的職務,工作賺錢的方式,就是替外國公權力,做各種各樣的業務代理的。這就是外國代理人。即使你替一個外國政權做說客,也應該列入外國代理人。比如基辛格,這一類的就是典型的外國代理人。」

波音公司美籍華裔工程師鍾東蕃

林英不是美國境內發生的第一起充當中共代理人被定罪的華人案例。根據美國的法庭文件,最早因違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未登記為外國代理人被判有罪的華人已有香港黨媒鳳凰衛視美國經理麥大志和前波音公司美籍華裔工程師鍾東蕃,以及正在審理中的中共間諜季超群。

麥大志間諜案是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反間諜行動,調查起始於2004年。FBI經過一年多對麥大志夫婦的緊密監視,最終起獲麥大志以及其弟麥大泓(Tai Mak)將敏感技術交給中共的證據。2007年3月,麥大志和麥大泓被美國聯邦法庭起訴,罪名是涉嫌竊取美國海軍機密情報交給中國、為外國政府做代理人但未經登記以及偽證罪。

歷經一年多時間的審判,2008年3月25日,麥大志被加州聯邦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4年半。4月21日,麥大泓因密謀將美國敏感潛艇技術資料傳遞給中共特工被判刑10年。麥大志妻子趙麗華(Rebecca Mak)被判刑3年,期滿後將被驅逐出境。麥大泓妻子李伏香(Fuk Mak)及其子麥友(Billy Mak)以「為外國政府做代理人但未經登記」的罪名認罪,被判驅逐出境。

FBI對麥大志的弟弟麥大泓也進行了監視。麥大泓於2001年從香港移居美國。移民前,他曾在香港中資背景的《鳳凰衛視》工作。赴美後,他在《鳳凰衛視》美洲台擔任工程部高管。

時事評論員夏小強說,林英不僅面臨牢獄之災,而且也不排除被取消美國公民身份的可能性。

林英的案件其實不是個案,具有代表性。

其原因是中共正在把每一個在美國工作、留學、經商的華人,都儘可能地發展為中共的間諜,這是中共滲透侵蝕美國、對美國展開「超限戰」的一部分。

1997年,《華爾街日報》記者費爾卡在其研究中共間諜活動的專著《沒有硝煙的戰爭》中指出,現在中共派遣到美國的間諜數量,已超過冷戰時蘇聯克格勃派遣特務的高峰期。

華府葉寧律師還稱,從涉及廣泛的「千人計劃」學者被美國盯上,再到包括林英在內的多名在美華人接連涉罪被捕,跡象顯示,美國加強力度打擊中共特工及在美國華人替中共竊取知識產權的行為。

葉寧律師說,美國開始慢慢地在動點真格了,以前美國重視不夠,現在開始重視了。

2017年7月26日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監督《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聽證會

國會議員致函美司法部收緊外國代理人法案

代表喬治亞州的共和黨國會眾議員道格·柯林斯周三(4月17日)致信給司法部長,表示支持收緊和修改《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er Law,FARA),同時提高外國影響力在美活動的透明度。

目前,司法部已宣佈將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進行更加嚴格的執法。司法部國家安全局的助理檢查長約翰·德默斯在3月6日宣佈,司法部將加大對非法外國影響力在美活動的打擊力度,並計劃追查更多的隱蔽外國影響力案件。

德默斯透露,改革《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意味着司法部現有角色的轉變,從之前的將《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視為僅具「行政義務和監管義務」轉變為「越來越強制執行的優先項」。

德默斯表示,除了《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能作為制裁犯罪的法規執行,司法部也將考慮採取民事法庭路徑、制止外國影響力活動,或強制要求外國代理人披露活動以換取免除起訴的可能。

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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