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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立:絕非無謂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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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一百周年、六四三十周年前夕,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響應其事、參與佔中的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分別被控串謀及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9人全部罪成。戴耀廷和陳健民取態從容,不作個人求情,卻望法官體恤75歲的朱耀明年事已高,不拿他下獄。有此判決,意料中事,但那能服眾嗎?不能的。

人大背棄真普選承諾

陳仲衡法官的判詞宣稱《基本法》保證香港人享有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他不認為入9人以罪將產生寒蟬效應,打擊此等基本人權。然而《基本法》許諾的一人一票真普選又如何?陳官承認928爆發的79日佔中,其導火線正是人大常委違反《基本法》承諾的831決定。入9人以煽惑之罪,背信棄諾挑起事端的人大常委卻能為所欲為,此又公義何存?

若非人大常委撕毀《基本法》的真普選承諾、踐踏香港人認同的公義在前,不管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如何精心策劃佔中、其言詞如何動人,那又能感動數以十萬計的香港人上街,炎炎夏日在金鐘、銅鑼灣、旺角待上79日嗎?入9人以煽惑之罪能磨滅意難平的香港人的公義之心嗎?不能的。

陳官確認《基本法》容許和平集會作公民抗命,可是其前提是不能妨礙、擾亂公眾秩序,更不能以行使此權利為詞,阻礙消防車而危及公共安全。他進而指出沒有任何事實證明,數以萬計市民癱瘓交通要道足以迫使政府就政改讓步。是以佔中爭取真普選猶如以卵擊石,不切實際。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發起佔中,容或果如陳官所隱喻般天真。然而知其不可而為之、雖千萬人吾往矣乃傳統讀書人的氣節。香港人為之感召,為了要執權者兌現《基本法》許諾的真普選,作出和平、漫長、舉世矚目的抗爭。這一切雖然沒有贏來絲毫讓步,卻暴露背信棄諾的執權者非但無恥,更是麻木不仁。

執權者心裏踏實不來

六四三十年了。時至今天,威權統治者看似絕對撼動不得。然而從日益升級的全方位箝制可見,外強中乾,執權者心裏顯然踏實不來,是以不容許對其權位的任何挑戰。甚至變本加厲,不惜以引渡法徹底剷除一國兩制,置香港人於其股掌之中。

對這一切香港人無疑莫奈之何。然而三十年前的天安門、五年前的金鐘,讓全世界看得越來越清楚威權統治的真面目,產生戒心、加以防範。從一帶一路、中美貿易談判以至華為遇上的連番挫折可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強國夢即使不瞬即泡滅,前路肯定越來越多阻滯。折射返大陸,此又能不引發反彈,讓執權者內外交困?

戴耀廷、陳健民等9人賠上了個人自由,那肯定絕非無謂的犧牲。黎明前的黑暗必定換來光明的新天。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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