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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誥烽:北京對港商已進入「狡兔死、走狗烹」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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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一旦通過,港府可應中國政府要求將觸犯中國大陸法例的嫌疑犯逮捕並移交大陸。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保持一貫實行的普通法,中國的法庭,則由中共緊緊控制。全世界,都對大陸司法制度的透明與公平沒有信心,因此《條例》的修訂引起極大反彈,被各界視為將中國法制接通香港的後門。今後在香港的外國人,也有被引渡回中國的風險。

《逃犯條例》引起美國駐港總領事和香港美國商會罕有地公開表示強烈關注。後來政府在表面上作出讓步,將一些經濟犯罪剔除在《逃犯條例》涵蓋之外。但香港的美國商會,表示這些讓步並不足以消除商界疑慮。

看看37項可移交罪類,例如「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有關的罪行」、「與違禁品進出口有關的法律所訂的罪行」等,都是十分廣泛,很多在中國做生意的商人都可能有觸碰過。更恐怖的是,如果中國政府要針對某人,聲稱某人犯了某條可移交的罪行,就算中國政府沒有提交足夠證據,香港當局會拒絕移交要求嗎?當事人一被移交上大陸,之後發生什麼事,都是在黑箱裏了。

星期日(3月31日)民主派發起反對修法的遊行,人數不算多。民主派將修例與在港政治異議人士安危聯繫,無可厚非,但這似乎並無驚醒到太多市民的關注和憂心。相反在遊行翌日,香港商界大佬劉鑾雄,即向高等法院申請對修訂進行司法覆核,並聲稱修訂違反人權。一個與北京關係密切的大富商,這樣高調用實際行動反對特區政府相信是根據北京指令的修法,實在少見。

當然,人稱大劉的劉鑾雄自己在一宗澳門的貪污案中被判有罪,《逃犯條例》修訂後他極可能會被引渡到澳門坐牢。他說不相信澳門的司法制度,修訂也違反人權。而大劉,並不是唯一一個反對修訂的香港富豪。作為全國政協委員、親北京的《星島日報》老闆何柱國,早前在一個晚宴明言,「裏面(中國)的政制和法治水平同香港唔同」,好多朋友跟他講,「今次嚟埋(晚宴),下次都唔知有冇機會嚟,可能被人拉咗入去坐監都講唔定,你知啦我哋喺大陸梗踩過界、踩地雷,唔系搵唔到食。」他又說「以前啲人話喺大陸做生意,一返香港就成身松曬,如沐春風,希望佢哋將來都繼續咁樣。」之前亦有商界高層,透過親北京媒體《香港01》說,商界很多人在中國都有情婦,無論有無註冊結婚,中共當局都可以當其關係是「事實婚姻」而控告其重婚罪。

可以想像,法例修訂後,香港和外國商人就算沒有被移交,他們以後在中國,也得提心弔膽,經常害怕被合伙人、競爭對手乃至情婦舉報或誣告。以後他們在中國的議價能力和尊嚴,肯定會大大降低。

這次親北京商界對《逃犯條例》的反彈,好像比民主派還大。以往北京管治香港,很依賴與商界的聯盟。現在北京為了加強控制香港,衝着商界核心利益和人身安全而來,這是顯示北京已經覺得可以去除中間人,「狡兔死,走狗烹」,到了收拾香港富豪商人的階段了嗎?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有人說修訂將會引發香港的撤資和移民潮,一點也不誇張。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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