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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金恆強姦案疑點重重

在宋有和張淑英眼裏,宋金恆是個善良孝順的孩子,更是瀋陽某軍區有名的發明能手,他發明的‌‌「移動縮小靶‌‌」、‌‌「單兵組合裝具‌‌」、‌‌「夜間微光指北針‌‌」等革新器材至今仍被中國軍事博物館收藏。他們無論如何也不相信兒子會是強姦犯。

2018年12月10日上午8點40分,31歲的宋金恆走出遼寧省錦州監獄。身後隨之關閉的大門,將他7年的牢獄之期劃上了句號。

2011年12月11日1時許,宋金恆因涉嫌強姦在遼寧省鐵嶺市被抓,當時新婚三個月的妻子正在等他回家。2012年9月11日,遼寧省建平縣法院做出判決,宋金恆因強姦罪獲刑9年。之後,為其作證的11位證人也都受到牽連。

然而,重獲自由的宋金恆,被關進了另一間‌‌「牢房‌‌」——每天被自己求而不得的清白折磨着。圍繞他的是,倍受煎熬的親人、家破人亡的證人,以及離散的婚姻和妻子。

2019年2月25日,宋金恆及代理律師王耀剛向遼寧省檢察院遞交了申訴材料。

宋金恆的母親張淑英將案件申訴的所有材料都保管在一個橘黃色的包里,包括一沓子車票,她問兒子,要是案子翻了,車票能報嗎?

宋金恆回答:‌‌「只要案子翻了,什麼都可以不要。‌‌」

▷宋金恆服役時是全國的神槍手

回家路上突然被抓捕

位於西南關村的宋金恆家,時隔7年的團圓,讓父親宋有臉上有了難得的笑容。他左手拿起一張煙紙,右手捏起煙絲捲成煙捲,然後叼在嘴裏。對於7年前的那場災禍,他和妻子張淑英記憶猶新。

2011年12月10日晚6點半,3名建平縣公安人員由村主任帶路,來到家中,以‌‌「辦理三代身份證‌‌」為由,抽取了宋有的血樣,並詳細打聽了兒子宋金恆的情況,包括工作、住址、車牌號、手機號碼等,臨走前,還繞着廚房、臥室轉了幾圈。

大約6個小時之後,即12月11日1時許,宋金恆在鐵嶺市銀州區匯工街美瑞小區被建平縣公安人員抓獲,連人帶車押到朝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審訊室。當時宋金恆並不知道自己所犯何罪,而家中新婚三個月的妻子還在等他回去。

同日,宋金恆因涉嫌強姦罪被刑拘,19日被逮捕,羈押於朝陽市看守所。

宋金恆回憶被抓當天,整個下午都在自家小區內的麻將館打麻將。下午5點左右,他注意到有一輛遼N牌照的衛星定位車圍着麻將館轉悠,偵察兵出身的宋金恆很快認出,那是朝陽市公安局的車。因為小區里住着公安局警察,所以他也未在意。

凌晨麻將散場,宋金恆開着車剛走出100多米,遼N牌照車從胡同駛出,橫在路中間,一個穿着皮夾克的男子下車後徑直走過來問他,是不是宋金恆?宋金恆回答是,並聽從對方要求下了車。瞬間十幾個武警衝上來,把宋金恆按在地上,他這時才發現已經有六七台車將自己圍住。

宋金恆後來才知道,當時自己是被建平公安局和朝陽市公安局合力抓獲,而之所以有武警在場,他認為是因為自己有過五年的從軍經歷,還曾被評選為全國百名神槍手,因此引起了公安部門的‌‌「高度重視‌‌」。

隨後,宋金恆被塞到車裏,兩個人夾着他坐在後座,兩個手機被掏出來後直接關機。宋金恆對身邊的警察請求給媳婦打個電話,因為剛出麻將館的時候,宋金恆還跟她說五分鐘以後就到家。對方沒理會,只是回了一句‌‌「你心可真大‌‌」。

從鐵嶺到朝陽市公安局的一路上,宋金恆曾幾次問自己被抓的原因,得到的答案都是‌‌「你自己心裏知道‌‌」。一頭霧水的他多次念叨‌‌「等着回家呢‌‌」,司機回應他‌‌「你覺得你還能回去嗎?‌‌」

▷警方當年的懸賞通告,其中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之一是‌‌「胸下有傷疤或其他印記‌‌」

兩起強姦案與四份口供

到達朝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審訊室之後,宋金恆被脫掉所有衣物,七八個警察圍着他轉悠了20分鐘,之後面面相覷,並相互交流‌‌「沒有啊‌‌」。他們尋找的正是兩起強姦案共同嫌疑人的特徵之一:左胸下有一道T形傷疤。

2009年8月30日上午10時許,建平縣昌隆鎮三道溝村,11歲的女生李文順着大壩往家走,途中遇到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問路,李文指路後對方並未離開,而是捂住李文的嘴,將其拖到玉米地里實施了強姦。受害人內褲被建平縣公安機關收集在案,但案件並未破獲。

2011年10月16日早7時許,建平縣太平莊鄉郎家村‌‌「仁和鐵粉加工廠‌‌」南側100米處的田地里,王亞娟被一名駕駛黑色轎車男子強姦。王亞娟稱當時自己正在道邊等去朝陽的客車,該男子駕車經過,掐住她的脖子將其拽上車,並用剪刀相威脅,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

王亞娟在建平縣公安局太平莊派出所報案時稱,作案者左胸下側有一T形傷疤,橫着是4厘米左右,豎着是5厘米左右,寬度大約3厘米。

據宋金恆家屬了解,王亞娟的父親當時是建平縣公安局警察,案發後曾多次找到公安局領導,要求儘快破案,並施加壓力稱破不了案就去公安部上訪。為此,縣公安局在全縣範圍內發出懸賞5萬元的通告,通告中明確標出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胸下有傷疤或其他印記。

然而這塊疤痕卻並未出現在宋金恆的身上。

宋金恆回憶,12月11日凌晨被抓後當即被戴上了頭套,警察從他手指上採集了兩滴血樣,隨後將他帶進一間擺放物證的扣押室,用兩副手銬將其雙手、雙腳固定在一個上下鋪的鐵床上,呈大字型的姿式讓他站不直也蹲不下。

據宋金恆描述,接下來16名辦案人員4人一組,每組1小時,輪番對他進行‌‌「別出心裁‌‌」的審訊。辦案人員從頭套的小孔往裏灌辣椒水,用電棍電擊嘴巴,牙籤扎手指心,還用纏了布的木棒敲打宋金恆大腿內側……

在與律師的會見中,宋金恆稱自己被打昏過無數次,都是用冷水澆醒的,‌‌「他們所做的這一切,就是想讓我在他們寫好的筆錄上簽字。‌‌」

在經受了10多個小時的折磨後,宋金恆感覺精神和體力再也無法支撐,只好妥協。於是辦案人員抓住宋金恆的手,逼着他在已打印完畢的訊問筆錄上按了手印,而筆錄上記載了什麼,宋金恆並不知道。

12月11日14時許,宋金恆被刑事拘留,羈押於朝陽市看守所。次日,警察提審宋金恆,照舊要求他在事先擬好的筆錄上簽字,並威脅說,‌‌「如果不配合,結果會跟昨天一樣‌‌」。恐懼之下,宋金恆又一次違心地在認罪筆錄上簽了名。

偵查期間,除了兩份認罪筆錄,宋金恆還有過兩份不認罪但承認嫖娼的筆錄,他說是在被誘騙的情況下形成的。

被拘留期間,看守所的管教告訴宋金恆,他強姦一事已經通知給了家人,妻子決定跟他離婚,父母和岳母對他的所作所為失望至極,給他請律師只是盡一點義務而已。宋金恆頓覺五雷轟頂,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宋金恆的號房中有一個叫劉延平的人,對他很關心,幾乎天天過來‌‌「套近乎‌‌」。得知宋金恆並不想違心認罪,劉延平開導道:‌‌「不認罪要重判,你得自己救自己啊,不如把這件事說成嫖娼,或許就能輕判了。‌‌」

一周後警察又來提審,除了告知了家人的‌‌「離棄‌‌」,還稱認罪就可能輕判,於是宋金恆只好違心招供,想以此獲得從輕發落,於是就有了這樣的供述:以前交待2009年的那一起不是事實,後一起我與那個女孩子是自願發生關係的。

直到一審法庭上,律師給宋金恆作無罪辯護,他才知道原來家裏並沒有拋棄他,而那個叫劉延平的人,他懷疑與辦案警察有着某種道不清說不明的關聯。然而此時,一切辯解都無濟於事。

2012年9月11日,遼寧省建平縣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宋金恆於上述兩起案件中實施了強姦,判處有期徒刑9年。宋金恆不服並以‌‌「偵查人員偽造證據、栽贓陷害‌‌」為由,提出上訴,被朝陽市中院駁回。

2013年1月8日,宋金恆被送往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後,先後向朝陽市中院、朝陽市檢察院、遼寧省高院提出申訴,均被駁回。

疑點重重的控方證據

一審判決後,宋金恆的岳母項麗君聘請王耀剛律師作為宋金恆的二審辯護人。王耀剛曾有30多年公安工作經驗,熟稔各類刑事案件現場勘查及痕跡物證提取程序,通過閱卷及會見宋金恆,王耀剛發現案件存在大量疑點。

兩起強姦案的受害人在報案時均對作案人有過具體描述,其中身高、眉目、臉型、牙齒等特徵均與宋金恆不符,特別是王亞娟稱作案人左胸下有一T型傷疤,而宋金恆並沒有。

宋金恆所駕駛的海馬汽車的車標與王亞娟的描述不符,車輪胎寬度及花紋結構也不同;王亞娟在口供中稱對方車輛內飾為米黃色,而宋金恆的海馬汽車內飾為灰色。

宋金恆的父母告訴深一度記者,2013年,他們從建平縣法院取回被扣留的海馬汽車時,發現灰色內飾已經被換成了米黃色,且車上的GPS已經被拆掉。

王耀剛發現控方證據還存在其他嚴重造假情況。白色紙巾等檢出宋金恆DNA的關鍵物證提取不符合程序,且並未出現在現場照片中,甚至《提取物品清單》上的兩名提取人宋東波、吳雲飛均有不在現場的可能,一份詢問筆錄顯示宋東波在提取物證期間正在派出所詢問被害人,而吳雲飛則根本沒有出現在現場勘查筆錄中。

除此之外,疑點最大的還是朝陽市公安局提供的DNA數據庫資料。

二審開庭後,王耀剛律師向法庭申請調取朝陽市公安局受理DNA檢驗手續等資料,後朝陽市公安局提供了李文、王亞娟被強姦案的DNA數據庫資料。

拿到資料後,王耀剛律師發現宋金恆血樣代碼S2113220002011101700004不正常。法醫解釋說,代碼中的‌‌「20111017‌‌」意為錄入時間為2011年10月17日,即王亞娟被強姦案發次日。而宋金恆是在2011年12月11日凌晨被抓獲,此前宋金恆從未被列為嫌疑人,更沒有被採集血樣進行檢驗,偵查機關是如何獲得宋金恆的血樣,並在案發第二天錄入DNA數據庫的呢?

王耀剛律師多次請教公安法醫朋友,得知全國DNA檢驗均使用美國生產的基因測序儀,這種儀器會將原始的DNA數據存儲在硬盤中,還會將檢驗日期和時間同時存儲,且無法刪除和修改。如果需要打印DNA圖譜或查看DNA數據,需要將數據從測序儀拷貝到電腦中特定的分析軟件,利用分析軟件,不僅可以查看DNA數據,還能對數據編號進行修改。

若想在這個環節偽造DNA,只要採到嫌疑人血樣,並將其DNA圖譜在分析軟件上複製,再將血樣編號修改成某起案件編號,這樣不管現場物證有沒有檢出DNA,均可以作出嫌疑人血樣DNA與現場物證一致的鑑定意見。

搞清這一問題後,王耀剛律師在朝陽市檢察院複查宋金恆申訴期間,同兩位檢察官一起到朝陽市公安局法醫室查看DNA檢驗情況。

然而,兩位法醫僅在電腦的分析軟件上打開了兩起案件及宋金恆的DNA圖譜,當要求打開測序儀查看原始數據時,法醫竟問:‌‌「什麼是測序儀?‌‌」隨後以‌‌「出現場‌‌」為由迅速離開。從事DNA檢驗的法醫不知道什麼是測序儀,這樣的荒唐讓王耀剛律師百思不得其解。

被逮捕判刑的證人們

據宋金恆回憶,第一起案件發生時他還是‌‌「神槍手四連‌‌」的班長,因作出多項發明受到中央軍委領導接見,連長給了他20天假期。案發前一天即2009年8月29日,他與當時的女友離開西南關村父母家,前往鞍山市岫巖縣一位朋友家住了兩天,隨後於9月2日才回到部隊。

對此,劉闖、宋啟超、張悅、楊生志等四人均可作證,而鞍山市岫巖縣距離案發地朝陽市昌隆鎮約450公里,穿越近千里去強姦幼女幾乎沒有可能。

第二起案件發生時,宋金恆正處在新婚蜜月中,他能清楚地回憶起當時的情形。2011年10月14日,他和妻子從唐山嶽母家駕駛自己的海馬轎車回到黑水老家。10月16日,即宋金恆回老家的第三天,他一早起床就去幫鄰村的同學張可欣收割苞米,出發時間在6時45分左右。

基於此,警察說他起大早駕車到50公里以外強姦的指供無法成立。宋金恆的父母、妻子及張可欣、孫穎、趙振民、王小麗等人均可作證。

2012年12月20日前後,上述證人均被刑事拘留,後被逮捕。

2013年7月10日,建平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宋金恆父母及張可欣等八人在不能確定宋金恆離家歸隊的時間、以及為張可欣家掰苞米的時間的情況下,受宋有、張淑英等人的指使,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隱匿宋金恆作案的時間。宋有、張淑英因犯妨害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張可欣等8人因偽證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宋金恆的髮小張可欣將自己形容為‌‌「帶頭的證人‌‌」,因為按照村裏的輩分,王小麗是他的二姨,趙振民是他的表姑父,加上妻子孫穎,張可欣家中有四人為宋金恆作不在場證明。在被建平縣法院認定為作偽證之後,張可欣不解,‌‌「作偽證還有像我這樣拖家帶口的嗎?‌‌」

2012年12月21日,得知張小麗和趙振民被抓,身在外地的張可欣趕回黑水鎮,打算去派出所問個明白。在此之前他打電話給住在娘家的媳婦,讓她把手機關機之後扔在家裏,帶着孩子先到別處躲一躲,還囑咐:‌‌「除非我本人找你去,剩下誰也別信。‌‌」果然,詢問情況的張可欣當晚就被扣住,一小時以後,警察趕到孫穎娘家,但並未抓到人。

張可欣回憶,當晚11時許到第二天天亮,他一直被要求做口供,反覆說明收割苞米那天的情況,當口供與宋金恆‌‌「作案事實‌‌」明顯不符時,警方對他說:‌‌「你知道法字怎麼寫嗎?案子已經判了,就是宋金恆乾的,你再扛着屬於違法。‌‌」

一通嚇唬之後,對法律一知半解的張可欣有些慌神,但並沒有因此改變口供,而是反覆強調當天宋金恆確實在他家幹活。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左右,警方把一摞子口供擺在張可欣面前,對他說:‌‌「你這樣的口供錄不了,看見沒,其他人都招了。‌‌」

面對沒完沒了的詢問與警告,張可欣只得把口供改為‌‌「幹活是事實,但是他來我家之前作沒作案,我不確定‌‌」。之後,張可欣因涉嫌犯偽證罪被建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此期間,妻子孫穎被掛上了‌‌「網逃‌‌」的罪名,帶着剛滿兩歲的兒子在娘家、婆家、親戚家到處跑,這住幾天,那住幾天。無論在哪兒,孫穎都整宿整宿睡不着,除了上廁所,幾乎不踏出屋門半步。

第二起案件發生當天,張可欣的表姑父趙振民也去了張可欣家幫忙掰苞米,宋金恆比他晚到。宋金恆出事之後,趙振民被張可欣拉叫來作證人。趙振民是個文化人,一輩子沒犯過錯誤,因為這個案子被抓之後,派出所的一個管教十分詫異地問:‌‌「趙老師,你怎麼進來了?‌‌」

之後,趙振民的妻子為此急火攻心,得了腦血栓,沒幾年便去世了,但他並沒有因此責怪張可欣,表哥雖然有怨言但也選擇了隱忍。直到表姑去世這天,表哥的情緒一股腦的爆發,對張可欣說:‌‌「我這家完了,全讓你整敗了。‌‌」聽了這話,張可欣的心裏苦楚,後來還跑到表姑的墳地上慟哭。

宋金恆出獄以後,張可欣在飯桌上跟他說:‌‌「案子你能翻就自己翻吧,翻不過來這輩子就算認了,我們實在有心無力。‌‌」

▷上訴材料

清白和自由一樣重要

宋金恆入獄的這七年,岳母項麗君從未放棄伸冤,即使女兒已於2017年7月5日和宋金恆辦理了離婚手續。在她看來,執意要離婚的宋金恆與被迫離婚的女兒之間,沒有任何怨恨。

宋金恆剛剛被抓的時候,妻子韓旭去看守所給他送衣物,見了面還沒打招呼,宋金恆就蹦出三個字‌‌「離婚吧‌‌」,被韓旭斷然拒絕,她流着淚對宋金恆說:‌‌「不管判多少年我都等你。‌‌」然而宋金恆並未作出任何回應,拿着包裹轉身就走。

出獄後的宋金恆回憶當時的情景,坦言自己也捨不得,但當時最好的愛也就是放手,他不確定多少年才能走出那堵高牆,更不確定出來以後能否給妻子好的生活。

之後韓旭幾次去探監,但始終沒有見到宋金恆,於是只能住在宋金恆的老家陪着公婆,直到2012年12月20日前後,包括宋金恆父母在內的10位證人被拘的時候,正在北京找律師的韓旭被建平縣公安局認定為網逃,不得不過上躲躲藏藏的日子。

宋金恆的避而不見加上案子的壓力,甚至讓韓旭患上了抑鬱症,經過長久的‌‌「拉鋸‌‌」,2017年韓旭與宋金恆離婚。

對項麗君而言,申訴與女兒的婚姻並不掛鈎,更多的是對冤案的憤恨。宋金恆的父母及其他證人被抓之後,家人擔心項麗君也被抓,但她說:‌‌「我不怕被抓!倘若DNA都可以造假,豈不是人人都能被認定為罪犯。‌‌」

剛開始申訴的時候,看守所的管教曾勸她,‌‌「取保吧,同意取保就能放人‌‌」,但在項麗君看來,這樣的說法更加印證了女婿的冤屈,‌‌「這個程度的刑事案件怎麼還能取保呢,更何況第一起受害人還是幼女,太蹊蹺了。‌‌」

宋金恆出事,項麗君常常整宿睡不着,琢磨如何找到真兇,幫他翻案。怕影響家裏人休息,項麗君只得蒙住被子,偷偷翻看手機,在微博上不間斷地發佈宋金恆的伸冤信息,同時拼命聯繫好的律師。談及過去的7年,以及未來沒有期限的申訴之路,項麗君說:‌‌「我不會泄氣,每一天對我來說都是剛剛開始。‌‌」

每一天都是剛剛開始,也是宋金恆父母的心聲。

在宋有和張淑英眼裏,宋金恆是個善良孝順的孩子,更是瀋陽某軍區有名的發明能手,他發明的‌‌「移動縮小靶‌‌」、‌‌「單兵組合裝具‌‌」、‌‌「夜間微光指北針‌‌」等革新器材至今仍被中國軍事博物館收藏。他們無論如何也不相信兒子會是強姦犯。

宋金恆被抓之後,項麗君問宋有老家這邊是否有監控,宋有恍然大悟,尋找老家到案發現場的監控攝像頭確實是個好辦法,要是監控視頻里從未出現兒子的身影,不就能證明清白了嘛。於是宋有和兒媳婦韓旭一人騎着一輛摩托車,順着老家到第二起案發現場的路線,邊走邊做筆記,宋有負責辨認每一個小村子和加油站的名字,韓劇負責畫圖寫字。一天下來,發現路上有很多怎麼繞路都躲不過的監控攝像頭。

發現這一情況後,宋有及律師向法院申請調取途中監控視頻,但法院卻給出情況說明,稱監控視頻圖像模糊,無法辨別,所以不能提供。

無奈之下,宋金恆的父母寄希望於證人證詞,卻沒想到正是因為證人證詞,兩人被冠以‌‌「妨害作證‌‌」的罪名,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宋有和張淑英是地地道道的農民,拿不出錢,文化水平也不高,出來以後對申訴的事情無能為力,只能竭盡全力打工還債,截止到2019年年初,因為打官司拉的20萬饑荒還剩下兩三萬沒還。

經過三次減刑,宋金恆於2018年12月10號出獄。然而比起失而復得的自由,遙遙無期的清白同樣讓他焦慮與難過。

2019年2月25日,宋金恆及代理律師王耀剛向遼寧省人民檢察院遞交了申訴材料,目前已被受理,但能否再去朝陽市公安局法醫室覆核DNA仍是未知數。

張淑英將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都保管在一個橘黃色的包里,除了申訴書、判決書、釋放證明,還有一沓子車票,那是他們這些年奔走的證明,她問宋金恆要是案子翻了,車票能報嗎?宋金恆回答:‌‌「只要案子翻了,什麼都可以不要。‌‌」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深一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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