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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無果北京機場爆炸彈 殘障漢冀中星終獲賠償

被政府人員打致傷殘後上訪多年的冀中星,終獲得當局的賠償。(冀中星家人提供/拍攝日期不詳)

多年前曾在北京機場引爆土製炸彈,企圖以死申冤的山東殘障人士冀中星,被政府人員打致傷殘後上訪多年,終於獲得賠償,當局一次性給他三十萬元,並每月提供一萬元生活費,他指雖然滿意賠償,但難以彌補心靈創傷。(黃樂濤報道)

原籍山東的冀中星,十多年前在廣東東莞市被治安隊員打致傷殘、下身癱瘓,八年來一直到北京及廣東多個政府部門投訴,但都沒有結果。直至周四(21日)接獲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委會的通知,當局對他作出賠償。冀中星周五(22日)對本台表示,經過多年上訪,已導致身心疲累,現在得到賠償可說是一種安慰。

冀中星說︰一次給我三十萬,然後是每個月就是給我一萬塊錢,兩年漲一次,每一次漲百分之十,然後漲三次就不再漲了,直到我結束生命,還算可以吧就是,(條件是)我不能再去上訪了,現在我也不知道能做甚麼,如果做的話,只有在網上做那些甚麼。

他估計,各方媒體報道事件對當局造成壓力才會獲得賠償。事件發生時正是二十多歲的黃金時間,導致他下身癱瘓,就連吃飯,甚至大小便都要家人協助。冀中星指,因為殘疾的原因,至今仍然未婚,雖然滿意當局的賠償,但心靈創傷是難以補償。

冀中星說︰我現在情況就是,你如果是走路,是不可能走路了,大小便的話、吃飯就是我父親照顧着我,父親做好了(飯)以後,然後他就端到我這個床邊,我現在反正還有一個手能吃飯,當時也快到結婚的年齡嘛,就出了這一個事情,當時那個時候才二十三(歲)多,因為出了這個事情就甚麼都耽誤了,它(政府)就是給我再多的錢也補償不了。

他指,當年毆打他的治安隊隊員,當局指沒有搜集到證據,至今都沒有對任何人作出處罰,加上這次賠償的附帶條件,是當局要他承諾不再上訪,不要再追究事件,所以他估計被打致殘日後亦難以追究責任。

本台致電給予冀中星賠償的新塘村委會,希望了解情況,但電話沒人接聽。

曾代理冀中星北京機場爆炸案的律師劉曉原表示,中國很多執法人員即使犯了法,當局都不願意出面解決,很多情況都是以證據不足為由拒絕處理,最後事件不了了之。

劉曉原說︰很多案件就是很模糊的,它(當局)說查不到刑事方面(證據),沒有更多的結論,也就是說可能這麼多年了,無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嘛,另外一個角度,它(當局)經濟上給你一個解決。

2005年6月,居於東莞新塘村以摩托車載客維生的冀中星,遭到新塘村治安隊隊員毆打,導致脊椎骨折、下身殘廢,出行只能靠輪椅。冀中星維權八年沒有結果,2013年7月,他在北京機場派發申訴傳單時引爆土製爆炸品,被炸斷一隻手,最後以「爆炸罪」判刑六年,去年3月出獄。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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