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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王林清實名舉報周強:炮製司法版「水門事件」

2月18日晚,「陝北千億礦權案」當事人、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在個人推特上發出該案主審法官王林清舉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舉報信,王林清揭露最高法院醜聞,已經「失蹤」一個多月。

「陝北千億礦權案」當事人、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在推特上發出該案主審法官王林清舉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舉報信。(推特截圖)

2月18日晚,「陝北千億礦權案」當事人、凱奇萊法定代表人趙發琦在個人推特上發出該案主審法官王林清舉報最高法院院長周強的舉報信,王林清揭露最高法院醜聞,已經「失蹤」一個多月。

趙發琦推特上發出的這封舉報信寫於2018年5月15日。舉報信中稱,周強指示院、庭領導銷毀他們干預案件的痕跡,公然盜走正在審理中的案件卷宗,並偽造了全套案卷,炮製出中國司法版「水門事件」。

舉報信還指,涉案人杜萬華專委與周強是大學、研究生同學,且多年來一直交往甚密。另一涉案人程新文庭長,無論擔任民庭副庭長還是庭長,都是在周強的斡旋和直接安排下才實現的,而且周強的母親還是程新文的老師。

陝西千億礦權案是一樁被法律界稱之為,公權「強吃」他人合法產權、企圖將侵奪的利益無償轉移給第三人的「驚天醜聞」。

該案一直上訴到2017年12月,最高法宣判維權12年的中國民企凱奇萊與西勘院合同有效,繼續履行。然而在2018年12月初,央視兩次報導稱,該案在陝西省高院執行近一年毫無進展。

2018年12月26日,央視前主持崔永元在微博揭露,中共最高法院竊取了陝西商人趙發琦與陝西地質礦產局一樁價值千億大案卷宗,而且該案先判後審,卷宗被盜兩年無下落。矛頭直指最高法院長周強。

崔永元還稱,52歲趙發琦已經為此打了12年的官司,承辦該案的法官叫王林清。

王林清為自保(免遭不測)三次自拍視頻,講述相關卷宗失蹤的一些細節:2016年11月28日,他發現該案的二審正副卷宗全部不見了,立即向最高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簡稱民一庭)庭長程新文作了報告,程新文隨後報告給最高法院院長周強。

中共最高法在上述醜聞被曝光後先否認後默認,最後中共政法委不得已介入調查,此後王林清突然失蹤。

財新網1月6日在其官方微博上說,接近王林清的人士表示,王林清於1月3日曾在最高法露面,之後便被帶到最高法附近的一家賓館裏接受最高法一個調查組的訊問,其家屬對該調查的方向感到擔憂。此後,王林清的去向無人知曉,其人身安全受到關注。

知情人透露,王林清從山東回到北京時,在自家的地下車庫被中共最高法院的人帶走,控制在最高法院招待所,連續遭問話。

2月16日,趙發琦說,王林清法官的命運,牽動着我們的心。

王林清的舉報信曝光

趙發琦在個人推特上發出的王林清的舉報信大致內容如下:

「陝北千億礦權案」一度被媒體和學術界稱為中央依法治國,保護產權的典型案例。可誰又知道,這只是一個被人為操縱炮製出來的噱頭,在審理過程中其背後權力與權利的博弈驚心動魄、黑幕重重,可堪載入中國法制史冊。

在審理過程中,不論是程序適用還是實體處理,自始至終都由周強院長通過杜萬華專委直接操縱,並採取先定結論再讓合議庭找理由的方式干預案件審理。

比如說,2016年5月,周強院長罔顧《民事訴訟法》關於「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的明確規定,通過杜萬華專委強令合議庭將案件第二次發回重審。程序錯誤是司法審判的致命傷,雖然合議庭成員都明確表達了反對意見,但無果。

就在我硬着頭皮寫發回裁定書的時候,杜萬華又突然指令暫緩發回,要求案件改判解除合同,並明確表示這是周院長的意思,被我當即拒絕。

2016年11月底,在我正準備撰寫該案的判決書時,二審正副卷宗在我所在的東交民巷最高法院本部辦公室離奇失蹤。

丟失案卷屬於最高法重大事故,也會直接影響我的一生,我強烈要求領導將此事徹查到底,事發第一時間就曾報杜萬華專委和周強院長。

後來,王林清被告知,他辦公室門口的監控設備「壞了」,之後便不了了之,至今沒有進行任何追查和追責。

最高法監守自盜且與周強有直接關係

王林清說:我心裏明白,這一定是監守自盜,且與周院長有直接關係,因為二審案卷中不但記載着他們多次干預此案的記錄,還附有與他們意見相悖的合議筆錄,以及荒誕無稽的「三種處理方案」。他們這是在銷毀記錄,為實現不可告人的目的另起爐灶。

在「千億礦權爭奪案」的拉鋸戰中,陝西省政府應最高院的要求,致函最高院施壓稱,「如果最高院維持一審判決,將造成陝西省國有資產流失,社會不穩定。」

2009年11月,最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本案發回陝西高院重審。2010年,陝西省政府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直接認定合同無效。

據此,2011年3月,陝西高院在重審中改變了原一審判決,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違反了省政府2003年第21次會議紀要精神,合作勘查合同無效。凱奇萊公司不服,上訴到最高院。

隨着國內權威媒體的跟進報導,此案在法院系統一時成了「燙手的山芋」。

2016年3月,此案進入實質性審理階段。王林清和合議庭其他成員形成一致意見:凱奇萊公司應當取得爭議煤礦的探礦權。

杜萬華專委稱,案件非常複雜,即便合議庭意見一致,也要提交到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過了幾天,杜專委又找到我說,周強院長對該案非常重視,要求將此案再次發回陝西高院重審,且要在周強院長從英國訪問回來之前完成。

這樣也可以避免把矛盾上交給最高法,雖然王林清和合議庭其他成員都表達了不同看法,但因為這是領導指示,也只好服從。就在王林清準備撰寫發回重審的法律文書之時,又被告知先暫停處理。

之後,杜萬華又要求本案判決解除合同,並說這是周強院長的意思,作為解除合同的補償,判賠凱奇萊公司幾千萬元。對此,王林清表示不同意見。

王林清回覆說:首先從法律上本案不應解除合同,退一步講即便解除了,西勘院也會按照陝西省政府的要求把價值千億的礦權轉讓給同樣是私營企業的香港益業公司,這家公司之前承諾在陝西建的煤轉化項目子虛烏有。

而且還把這個項目倒賣了幾次,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陝西延長石油集團也是受害者之一。杜萬華沉思良久沒有說話。

2016年11月,杜專委又先後三次專門要求合議庭成員及庭領導一起去他的辦公室當面匯報案件的審理進展情況,每次匯報都特別強調「不能作記錄,不能錄音,只能靠耳朵聽,並嚴格注意保密,包括我老杜在內,誰泄露了秘密就追誰的責。」

案卷丟失後,最高法有關人士用「監控壞了」等諸多自欺欺人的方式淡化處理後,王林清個人斷定,案卷丟失,一定是內部人員監守自盜的結果。

周強指示做了一套假案卷

王林清在舉報信中說,民一庭全庭的人都感到非常震驚,認為這是公然對最高司法機關的藐視和挑戰。可是在第一時間知道此事的杜萬華專委和周強院長卻至今不查、不問。還指示人做了一套假案卷,這是對司法尊嚴的公然羞辱,

舉報信中說,盜竊行為鋌而走險,不計後果.在最高院封閉的環境內,盜卷行為後果嚴重,且必將敗露。敢於鋌而走險者,應當是能夠把控結果的人,而且作案團伙上下級之間的關係一定非常密切。

杜專委與周強院長是大學、研究生同學,且多年來一直交往甚密:程庭長無論擔任民庭副庭長還是庭長,都是在周院長的斡旋和直接安排下才實現的,且周院長母親還是程庭長的老師。

如果卷宗被盜與周院長無關,他一定會將此事徹查到底,絕不會這樣不了了之。

院領導中只有周強院長對本案多次提出毫無底線、違反法律規定的處理意見;杜專委則事無巨細地向周院長匯報,合議庭成員都很清楚。

在承辦法官對案件終身負這一司法責任制「緊箍咒」下,作為承辦人,我對院領導明顯違法的處理意見依法進行了記錄並進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只不過我做夢也沒想到,他們如此膽大包天,手段如此陰險狠毒,直接釜底抽薪地把案卷給愉盜了。

王林清向有關領導匯報諸多疑點後遭抓捕

在王林清向有關領導匯報諸多疑點後,被勸說是:「你讀書讀得太多了,都不懂人情世故了,還是回去好好考慮吧,不要太書生意氣。」之後不久,最高院紀檢組對王林清進行打擊報復,出動數十名法警違法抓捕。

2013年,在最高法院下屬的人民法院出版社領導明確同意下,以出版社名義舉辦培訓班,邀請王林清為部分地方法院授課,並許諾支付他相應的高額酬勞。王林清為其中兩期培訓班提出了授課內容的具體建議,自己也進行了全天授課,獲得報酬11萬元。

2014年6月,最高院紀檢組即以王林清參與舉辦培訓班並授課構成非法經營為由,每天對他展開密集調查、訊問。

舉報信稱,紀檢組組長張建南和副組長何莉在未經紀檢會議討論的情況下以最高法院紀檢組的名義,給時任江蘇高院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打電,告知許前飛,我犯下了極其嚴重罪行,要求江蘇高院對我採取最嚴格、最緊密的抓捕行動,並要求派出大量司法警察協助,防止我逃跑。

江蘇高院不敢有絲毫怠慢,許前飛在南京親自指揮,令宿遷中院院長湯曉夫率領至少幾十名法警將我從賓館抓捕到沐陽縣法院院內予以控制。我院紀檢人員對我連續審訊了一個晚上,未有所獲。第二天,我院紀檢又派江蘇法院法警將我押回北京,關押在人民法院招待所,繼續逼迫我交待莫須有的問題,並採取不讓睡覺,恐嚇威脅的刑訊逼供方式。

連續長達一年多的調查舉證,最終未能查出王林清有任何違法犯罪和違反黨紀的問題存在。

目前,杜萬華等知道自己惹下大禍,開始忙着「修補案卷」,並卻還多次恐嚇我,言語間透露出對我的行蹤了如指掌。我擔心他們栽贓陷害,故伎重演違法抓捕我,甚至有朝一日干出「殺人滅口」之事也未必不可能。

最後舉報信稱,我希望紀檢、監察機關,以案卷在最高法丟失為切入點,深挖這一卑劣行徑背後,以權謀私、以權弄法的利益集團,割掉最高法院肌體上的毒瘤,樹立起司法的公正與權威。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新唐人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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