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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議中央?湖北網民被控尋釁滋事

湖北荊門異議人士劉艷麗。(維權網)

2019年1月31日,劉艷麗涉嫌尋釁滋事案在湖北荊門東寶法院開審。(照片由劉艷麗家屬獨家提供)

湖北銀行女職員劉艷麗涉嫌尋釁滋事案周四(1月31日)完成審訊,擇日宣判。控辯雙方對於劉艷麗在網上發表的言論,是否對國家領導人構成誹謗,爭持不下。種種跡象都顯示,劉艷麗面臨被重判。

案件周四在湖北荊門東寶法院開審。公訴方指劉艷麗在2016年9月,在微信朋友圈轉發、發送10多條,涉及毛澤東周恩來習近平的信息,構成「誹謗罪」。

劉艷麗的姐姐援引公訴方的理據。

劉女士:什麼反共的言論,妄議毛澤東周恩來這些人物,包括習近平的一些國策,還有包括毒疫苗在內的社會熱門事件。它的理由就是她的朋友圈有一百六十多個,好友有一千多,朋友超過一萬,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它說朋友圈是開放空間。她在裏面所講就相當於向一千多人演講。

辯方卻強調,涉案的微信內容無論是否有事實根據,都並非由當事人捏造出來。

劉女士:所有證據都加入了公訴方自己的判斷,自己的感情。我們就說,朋友圈有哪個看到,哪個她去好找了,你全部給我念出來。我們認為,事實的話要由歷史來檢驗。我們是有理有據的,但是公訴方是蒼白無力的。

44歲的劉艷麗原本是銀行職員,三年前在辦理港澳通行證時被國保刁難,其後對話記錄曝光到網絡。家屬相信,劉艷麗很有可能被「以言入罪」。

劉女士:公訴方建議判三到四年。劉艷麗說,事情把她折騰了兩年多。如果要給她判有罪,她只接受兩個結果,第一,免於處罰,第二,你給我關了多少天直接抵消。

知情人士透露,3年前當局採取了「刑事自訴」方式控告劉艷麗,她一度被刑事拘留,取保獲釋後被監視居住。去年11月,她被指在取保期間涉嫌違規與外界聯繫,其後被公安傳喚逮捕,以「誹謗罪」刑事拘留,但又以「尋釁滋事罪」逮捕和起訴。

知情人士:她這個罪名的變更是糊裏糊塗的。一會兒這樣一會兒那樣。你改這個罪,證據在哪裏,沒有任何說明和資料。案子的程序存在很大問題。

被捕前的劉艷麗工余是網絡和博客寫手,近年更因為在網上發文聲援抗戰老兵,對他們的待遇和遭遇表示同情,被當局視為異議人士。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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