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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孟晚舟 加拿大強調別無選擇

在卑詩省最高法院考慮是否讓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交保之際,加拿大官方正極力淡化此案對加中關係形成的重大政治風險,並強調他們"別無選擇",必須依美加引渡條約行事。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在渥太華四兩撥千斤地表示,上周末他曾與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過去幾周也曾與總理李克強會面。

杜魯道說:"我們一直和中國談論人權和法治,一直在尋找深化彼此經濟參與的方法,也會持續下去。我們的關係良好又有成效。"

加拿大外交部長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也設法消除若引渡孟晚舟將對在中國的加拿大人構成風險的擔憂,她一再強調:"這案子與政治無關。"

方慧蘭今天呼應杜魯道日前的說法表示,決定應美方要求發佈臨時逮捕令,是由"官員階層"處理,加拿大一切遵循正當程序。

她表示,已透過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卡勒姆(John McCallum)向北京保證,"加拿大絕對是依法實施正當程序,中國領事館也可以代表中國接觸孟女士"。

針對10日再次開庭的保釋聽證會,前美國聯邦檢察官和柯林頓政府特別顧問康寧漢(Nelson Cunningham)向溫哥華星報(The Star Vancouver)表示,他預料孟晚舟會繼續留在獄中等待引渡結果,"如果她獲得保釋,我一定會很震驚"。

康寧漢指出:"就我所知,這樣的人很可能在案子裁定期間持續拘留,他們脫逃的風險很高,她一旦離開加拿大,就會去中國,就碰不了她了。"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導,保釋聽證會與實際的引渡程序是分開的,引渡可能需要數月的時間。

美國必須在孟晚舟被捕後的60天內提出正式引渡請求,並將相關文件送到加拿大司法部處理引渡事務的專門分支機構國際援助小組(the International Assistance Group,IAG)。IAG收到文件後30天內,再就正式引渡聽證會是否合理,向司法部長威爾森芮博(Jody Wilson-Raybould)提出建議。

根據與美國簽署的引渡條約,加拿大不能任意拒絕執行;不過一旦決定正式引渡,威爾森芮博可以行使部長的自由裁量權。

引渡聽證會不是審判,法官不會裁定無罪或有罪;只是確定外國政府提供的證據是否足以證明有理由進行審判,以執行引渡。如果法官判定美國的請求不合理,孟晚舟就會被釋放。孟晚舟也有權對引渡法官的決定提出上訴,並申請對部長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可以一直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司法部數據顯示,過去十年來,因為引渡而被捕的人當中,90%終被加拿大交給要求引渡的國家。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中央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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