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上午明經國「故意殺人」一案在江西省贛州市中級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再一次引起全國輿論的關注。
案發經過是這樣的:2017年3月17日上午9時左右,時任贛州市南康區十八塘鄉人大主席的卓宇和4名村幹部指揮着挖掘設備,到明經國所在的樟坊村進行「空心房」拆除工作。在拆除了明經國鄰居兩戶房屋後,開始拆除明經國的房子,明經國趕到現場,用鐮鏟將挖機玻璃砸碎。卓宇和村幹部見狀上前加以阻止,明經國突然舉起鐮鏟砸向卓宇頭部,致卓宇當即倒地。在場的村幹部迅速上前制止,明經國揮舞鐮鏟衝出村幹部的阻攔,繼續用鐮鏟擊打卓宇頭部並趁亂逃離現場。卓宇被送至南康區第一人民醫院搶救,因傷勢過重於當日下午14時左右死亡。同年11月16日、次年6月15日贛州市中院兩次開庭審理,這是第三次了。
明經國殺人案的本質是老百姓進行自力救濟捍衛自己的私人財產,這是法律缺位時的常見現象。我們知道,與人的欲望相比,資源總是顯得不足,因此人與人之間難免發生矛盾,為了社會和諧,就需要有一套維護社會公平的權利規則,這些規則需要有人來制定,也需要有人來執行,為此人類建立了政府。因為掌握政府權力的官員也有自己的私利,他們很可能為了謀取自己的私利而濫用手中的權力,這就需要對他們進行監督制約。現代文明國家通過制定《憲法》、《行政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訴訟法》來約束政府官員的權力。遺憾的是,中國自今仍然沒有制定《行政程序法》,雖然有少量的法律單行本規定了一定的行政程序,比如召開聽證會,而且一黨專制使法院變成了行政權力的一個職能部門,對不按法律規定野蠻行政的官員從來不追究法律責任,使得法律對官員的約束形同虛設。
就明經國這個案例來說,首先,不管房子是不是「空心房」,房子都是老百姓的私人財產,政府都無權強行拆除。如果因為公共事業發展的需要必須徵收,也要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得到當事人的同意,給予公平的補償以後才能徵收。從媒體的報道看,贛州市政府拆除「空心房」的行政命令,並沒有召開聽證會,沒有得到當事人的同意,也沒有給當事人公平的補償,完全是一個違法的命令。第二,即使不考慮贛州市政府拆除「空心房」的行政命令的違法性質,明經國這棟房子是否屬於「空心房」也是存在爭議的。據明經國的辯護律師劉文華介紹,明經國的這棟房子一直由他兒子住着,並不符合政府所謂「空心房」的定義。如果不屬於「空心房」,那麼鄉人大主席卓宇帶人強拆明經國的房子,就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還違反了贛州市政府的行政命令,完全是非法侵犯他人財產的犯罪行為。第三,即使拆除「空心房」是合法的行政行為,也只能由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執行,卓宇作為人大主席,有什麼權力去行使行政權力?超越職權範圍去毀滅他人的私人財產,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強盜行為,與執行公務毫不相干。明經國與犯罪行為作鬥爭殺死了一個強盜,何罪之有!令人覺得無比憤怒的是,在法庭上,官方居然矢口否定他們對明經國的房子進行了拆除,說是明經國誤會了他們。一副流氓加無賴的嘴臉毫無遮掩地呈現在世人面前!明經國的另一位辯護律師遲夙生在開庭之前曾經親自去過案發現場,親眼看到明經國的房頂上還有一個被挖機損壞的大洞。可是,開庭的時候法官卻找理由不准遲夙生律師進入法庭。
這些年隨着房地產開發的蓬勃發展,強征、強拆現象觸目驚心!老百姓與政府的矛盾日益加深,拆遷戶被殺和拆遷戶殺人的事件頻頻發生。究其原因,無非是政府官員成為房地產公司的幕後老闆,和房地產公司一起瓜分利潤,多給拆遷戶一分錢補償,官員們就少了一分錢的利潤,因此,他們就利用手中職權,指使公檢法為拆遷公司撐腰,毫無底線地踐踏法律,製造出無數駭人聽聞的人間慘劇。如果是拆遷人員殺了拆遷戶,政府基本上都是包庇、袒護殺人犯,鮮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更不可能判他們死刑,因為他們執行的本身就是政府的命令;反過來,如果是拆遷戶殺了強拆人員,那麼一定逃不脫法律的制裁,因為他們妨礙了政府官員謀取私利。在明經國之前就有蘇州的范木根、石家莊的賈敬龍因為保衛自家的房產奮起自衛殺死了拆遷人員,他們無一逃脫了法律的懲罰。可見,中國的法律不是保護人民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而是成了腐敗官員打擊人民的工具!
其實,在釀成殺人悲劇之前有着很長一段時間可以讓法律發揮作用,但是由於法律的性質變了,我們根本就看不見法律的影子。當拆遷公司前來逼遷的時候,拆遷戶都會撥打110電話報警,可是警察要麼根本就不來,要麼來了也只是走一下過場,說幾句官話,從來不會對違法逼遷的犯罪分子採取懲罰措施,因為政府有關領導早就給警察打過招呼。可是,一旦拆遷戶被迫奮起反抗,警察立即就會趕過來維持社會秩序,把敢於反抗的拆遷戶帶進派出所進行威脅。在一黨專制的政治體制下,警察只能是政府官員的打手,哪裏還會去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不管邪惡的政權有多麼強大,公道在人的心裏永遠都不會消失!全社會都把范木根、賈敬龍、明經國這些「殺人犯」當作英雄來看待。凡是報道這些英勇反抗的文章,後面的跟帖無不是充滿了對中共政權的憤怒譴責!
為了參加30日的庭審,明經國的辯護律師劉文華於28日去到了贛州市南康區,在賓館前台辦理入住手續時,賓館服務人員就是不收他的住宿費,這充分說明了民眾對明經國的支持和對中共獨裁政權的譴責!
無數血的事實一再向世人證明,專制與法治是不共戴天的關係,只要實行專制就不可能有法治生存的空間。為了讓中國人不再流淌無辜的鮮血,必須立即終結這個禍國殃民的一黨專制的政治體制!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