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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保入稅到電商繳稅 再到全球徵稅 誰也逃不掉…

這兩天,有關中國稅改的新聞接連不斷。

首先是個稅標準的上調——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變到5000元。

根據計算:

月收入4000元的人,每年可省下個稅180元;

月收入5000元的人,每年可省下個稅540元;

月收入1萬的人,每年可省下個稅5460元;

月收入2萬的人,每年可省下個稅1.836萬元;

月收入5萬的人,每年可省下個稅5.526萬元;

……

與此同時,2019年1月開始,社保費將轉變為稅務部門統征。

一般而言,社保的繳存比例是企業20%,個人8%,因為繳存比例較高,很多企業都只採用最低的一個繳存基數繳存社保。改為稅務部門統征之後,企業如果不足額繳納,就會被稅務部門稽查,等於變成了強制徵收……

網上有個流傳甚廣的圖片,意思是雖然降稅了,但是到手的工資反而會大大減少,而企業的負擔則會大大增加。

也就是說,個稅看似削減了一點兒,實際上給企業增加了更重的負擔。

就在8月31日晚間,中國人大網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全文,推翻了2008年工商總局頒佈的免除自然人網店工商登記義務——這意味着,做網店和電商的自然人,原來可以不用納稅,現在都必須繳稅了。

原來,這1000億元屬於那些做電商的人的利潤,以後都必須進入政府的口袋了。

創投圈也被一則傳聞給驚呆了,說國稅總局認定原來地方政府實行的20%所得稅違反規定,要提至最高35%,有幾家主流創投機構已被要求補繳稅款2億元。

如果說這個傳聞只涉及創投圈,另外一個傳聞則更具有爆炸性。

根據香港翡翠台的新聞——根據AEOI框架下的CRS,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國將全球徵稅,所有中國稅務居民的全球收入都要繳稅。

其中:

1)個人工資,薪金,超過96萬的部分納稅高達45%;

2)經營所得,超過50萬部分的年收入納稅高達35%;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徵收的強制性大大增強。

AEOI和CRS的解釋:

AEOI, Auto Exchange of Information信息自動交換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通用報告準則

簡單說,如果你在境外其他CRS參與國的金融機構中持有金融賬戶(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某些投資實體中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有現金解約價值的保險業務、和年金業務),那麼該賬戶的信息將會通過CRS的自動交換機制傳遞給中國的稅務機關,而在國內銀行存款25萬美元及以上的海外華人,其金融資料會被送到所在稅務國家。

G20的大力推動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有101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96個國家(地區)簽署實施「標準」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或者雙邊主管當局協議。

至於「中國稅務居民」的定義,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網上查查,那些移民出去的人,只要超過一半時間在中國,這下也免不了會被徵稅了。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路財主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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