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長生高層高俊芳等人被提請批捕後,日前有消息稱,高俊芳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此消息令民眾感到憤怒。此前,進口真疫苗被判成假藥,上海一醫生被判刑七年。有分析說,警方把抓真疫苗一半的力量放到抓假疫苗上,假疫苗就不會有市場。中國既沒有媒體監督,也沒有獨立監管,對於毒疫苗事件,因為利益集團的壟斷,高層表態就是作秀。也有分析表示,黨管一切,那黨要負責任,可是在中國,有權無責是一個常態,直到中共倒台。
律師披露高俊芳等人面臨的刑期
香港《明報》8日援引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王營的消息稱,中國刑法、「最高法、最高檢關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藥品管理法」,對生產、銷售假藥打擊都過輕,如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對人造成特別嚴重危害,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王營強調,在長春長生假疫苗案中,只要藥企堅稱沒造成嚴重危害,有關部門在無法查實的情況下,最多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關消息傳出後,引發民眾不滿。
網友紛紛留言,「狂犬病發病後的死亡率100%,造假疫苗,就是害命,處罰太輕。」「想想那成千上萬的受害孩子,假疫苗可謂喪盡天良、罪不可赦。」「一查到底,那就是拿底層人民的生命開玩笑,應該是一查到頂。」「人命關天,民族幼苗,何其無辜,若不肅清社會敗類,難以服眾。」
也有網友回帖說,「三鹿最後怎麼樣了?倒是維權的律師和家長,該坐牢的坐牢,該勞教的勞教。」
還有網友認為,「想多了吧,雖然她該死,不過畢竟也是趙家的周邊人,所以,撐死也就是死緩(然後無期,然後20年,然後...)。」
真疫苗變假藥
美國之音7月30日曾報道,上海法院判處在上海行醫的醫生郭橋7年徒刑,因為他使用未經當局審批的、進口小兒肺炎正牌疫苗,給迫切需要疫苗接種的嬰兒注射,而那種疫苗在中國已經斷檔三年。郭橋獲罪的罪名是銷售假藥。
郭橋案的二審辯護律師斯偉江和徐昕發表聲明說,「長春長生生物公司疫苗生產記錄造假,狂犬病疫苗和小孩百白破疫苗出現問題,但在輿論發酵之前,本該刑事處罰的事情,當地政府只是罰款了事。與此相反,上海高院正在審理的(這起案件),國外(進口的)真疫苗成了假藥,刑法重拳打擊。」
斯偉江和徐昕的聲明進一步指出:「當世界多國兒童都可以享受現代醫學的成果時,(中國政府)閉關自守以自肥,個別官員受賄,縱容國內無良廠家坐大,置國人生命健康於不顧,荼毒同胞兒童以謀利,案發罰酒三杯以了事,讓山東數十萬兒童情何以堪,使國內數億父母意何以平?」
橫河:疫苗事件高層表態就是作秀
美國時事評論員橫河近期在希望之聲廣播電台訪談時表示,在中國大陸真正的監督是不存在的,就是根本就不允許。這次疫苗事件不是也有人問說媒體到哪裏去了?中國的媒體本來它就是喉舌,從來就不為受害者發聲的。有些在媒體商品化的過程當中,它產生了一些附屬於省級喉舌的媒體,這些是打打擦邊球的。像這次廣泛轉的就是幾年前出來的《疫苗之殤》,當時南都記者的作品。但是這些打擦邊球的媒體,一個不落的都被整肅掉了,而那些調查記者都轉行了,都不幹這一行了。所以現在沒有這樣的記者,沒有這樣的媒體。
橫河還說,政府有沒有能力去監管?其實政府當然是有的。你看走私進口印度治療白血病的藥物,還有這次進口正規的疫苗,只要是走私的,或者沒有批准的,露頭就打。這次上海不是疫苗案有一個聲明嗎?就提到第一被告,就是走私進口疫苗,第一被告是以銷售假藥罪判了7年,其他三名涉案人員也被判4年到6年。
這是真正有效的疫苗。他們進口的疫苗給別人使用以後沒有發生一例出問題的,這個連法庭都承認的。而當年山西毒疫苗事件這麼多受害者,卻沒有一個嫌犯被起訴,更不要說判刑了。就是說它如果拿出抓真正有效的走私藥品勁頭的一半來抓真正有毒的國產藥品和疫苗的話,抓那些真正的犯罪分子的話,中國根本就不可能有毒疫苗的市場。
對於毒疫苗事件,高層表態就是作秀,從來就沒有落實過。為什麼不落實?有幾個層次的原因。第一就是藥品和疫苗的生產、運輸、分配、使用,這個過程當中有利益鏈、有強大的利益集團從上到下盤根錯節。
疫苗帶來全民恐慌;有權無責是中共常態
旅德資深媒體人長平先生在美國之音節目中說,這次事件有個很大的變化就是越來越多的民眾比較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處境,疫苗這次按傷害性來說不是最嚴重的,但是最關鍵的問題是造成一種恐慌。疫苗不是普通的致病,而是大範圍的、長期地防治疾病。它不像毒奶粉,只要去香港買就可以解決了。疫苗是一個長期的恐怖。就像當年人們說「別讓李嘉誠跑了」,後來人們發現李嘉誠是可以跑的,跑不掉的是民眾。人們意識到他們自己就是那個代價,就是「不惜一切代價」的代價。
長春公安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提請批准逮捕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圖)等十八人。(微博圖片/拍攝日期不詳)
「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先生表示,黨管一切,那黨要負責任,可是在中國,有權無責是一個常態。中共官員所有的「權力特供」,就是說只要權力,不需負責。這個常態會繼續下去。
阿波羅網孫瑞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