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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發生時 她們為什麼不說「不」

絕望的高岩

時隔20年,通過正常法律途徑追責瀋陽教授「性侵」女學生高岩,成為一件成功概率極小的事情。

「最難的一點,就是缺乏直接證據」。北京葆涵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徐華潔女士說。

從目前已公開披露的資料和信息來看,有關前北大教授瀋陽和女學生高岩之間所有涉及「性」的事實過程,均來自李悠悠的講述。

「由於當事人已經不在了,事發過程沒有當事人的直接陳述。李悠悠講述內容的真實與否,沒有第三人在場,無法證實。」徐華潔律師說。

從法律的角度,能夠斷定瀋陽和高岩確實發生了性關係的直接證據,包括高岩生前的日記記錄、高岩私人衣物上的液體等。然而,事情已經過去20年,如果高岩當年確實留下了相關證據,高岩父母應該早已向公安機關提交了。至於涉及「強姦罪」的判定,還進一步需要有被害人確實是「不自願」「被強制發生」的證明。

「強姦罪的特殊性,就在於涉事雙方的關係是一對一的。根據刑事訴訟的原則,如果要判定瀋陽有強姦罪,需要強有力的客觀證據,構成完整的證據鏈。」

「我非常同情高岩和她的家人,但是當年她沒有站出來保護自己。20年後,事情的過程都只能由旁人根據片段進行推理,無法還原事實過程。」徐華潔說。

從法律的角度,在目前已經公開披露的信息中,最有效力的反而是北大出具的1998年對瀋陽進行處分的決定。在那份決定及其附件中,瀋陽提到1997年1月,高岩曾去瀋陽住處,要求瀋陽「表態和她建立戀愛關係」。決定中還提到瀋陽在香港城市大學做訪問學者時,二人曾通信。1997年6月瀋陽從香港返校時,高岩要求見面。6月底,瀋陽在北大南門外與高岩見面時宣佈與高岩終止往來。

在這份決定中,瀋陽僅承認曾與高岩「摟抱」「親吻」,未承認與高岩發生過性關係。

2017年12月18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眾議院議員出席新聞發佈會,呼籲對性騷擾事件進行立法管制

一直到今年4月,當年的中文系系主任費振剛教授接受媒體採訪時,才對媒體確認,瀋陽當年對學校承認了他和高岩的性關係。費振剛教授講:「從師德講,這個年輕人(瀋陽)是有問題的。」

「如果僅看這份決定中透露的事實,根本沒辦法判斷,兩個人是不是在戀愛;高岩是否是因為在戀愛中發生了矛盾才自殺的。」徐華潔說。

根據李悠悠在公開信中的陳述,高岩在1996年秋,對她含淚傾吐過:「他(瀋陽)像餓狼一樣向我身上撲上來。」

那麼,該如何解讀高岩在此之後與瀋陽之間的交往?

《越軌》一書的作者、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越軌」社會學創始人皮藝軍在關注「高岩自殺」事件後認為,作為一名年輕女學生,至少在剛剛入學時,對瀋陽是有一種「崇拜」的感情的。

「年輕女性對年長男性的崇拜,會對年長男性產生一種客觀的誘惑。」皮藝軍教授說。他強調:「不是主觀上的,而是一種客觀上的誘惑。」

皮藝軍教授認為,在整個事件中,高岩表現出一種「執着」的性格特點:「當這種執着變成一種絕望,高岩就有可能選擇自殺。」

結合中國傳統的性道德,高岩的「執着」中,傳統的「貞操」觀念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國社科院教授、社會學家李銀河女士在1998年出版了《中國女性的感情與性》一書。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她主持了多項針對中國女性感情與性觀念的調查。

1989年,李銀河曾主持過一項關於中國女性「婚前守貞」的調查。那時,受調查人群中,有婚前性行為的女性只佔比15.5%,且絕大多數都發生在固定情侶之間,年齡層也都比高岩當年大很多。而隨便的性關係,接近零。

李銀河認為,以1995年前後中國女性普遍的性觀念程度。對於當年只有十八九歲、從未談過戀愛的高岩,瀋陽的行為,對她壓力實在太大了。

性別平等傳播組織「新媒體女性」負責人、社會學博士、資深媒體人李思磐認為,受害者高岩假如有『建立戀愛關係』的動作,恰恰說明了瀋陽的行為帶給她的「破壞有多大」:「如果說她把瀋陽的行為認定為性侵,那麼,事情發生後,她不得不面對兩個問題:第一,她怎麼看待這樣一個自己崇拜的老師?因為她之前跟她母親說過,她崇拜這個老師。第二,她怎麼看待自己的受害者身份?傳統道德觀念中對女性的要求,反抗強姦有很高的標準:寧死不屈。她沒死,那麼事情發生後,她怎麼認定自我的身份?那自己就成了一個蕩婦。她沒有辦法接受這個身份,她只能把這個關係正常化。她這種把關係正常化的努力,正說明了這個性侵行為對她的傷害、對人的信任關係的傷害有多大。」

「直到高岩自殺的最後一刻,她都在尋找一個出路。」性別研究學者呂頻說,「她在尋找的這個出路是什麼?這個出路就是在這個現實的社會裏,在充滿性別不平等、充滿對女性受害者污名化的情況下,要尋找一條生路。」

呂頻指出,在以男權思想為中心的社會中,一名受到性侵害的女性,在抗爭性訴求得不到支持的情況下,只可能退而尋求理順與施暴者之間的關係:

「她想到的是,如果我跟你真的建立了某種關係,那我失貞的問題可以被解決,受害者的包袱可以被解決。」

「如果這個社會曾經給這個女人別的選擇,她絕對不會走這條路,她絕對不會有這樣一個選擇。」呂頻說,「如果你要說她對瀋陽是不是有感情,她是不是真的喜歡瀋陽,這是錯誤的問題。她只是想用這個方法來挽救自己。她是一個有強烈貞操觀念的女性,而這個社會對性騷擾受害者、性侵受害者極度不寬容。」

「不管是自殺還是殺人,都是和社會徹底割裂的表現。走到這一步之前,她都在越來越絕望地尋找跟這個社會,跟這個男權的社會,甚至跟這個男權的施害者能夠協商和妥協的方案。」呂頻說。

「然而實際上這是個絕望的努力,因為瀋陽這種非常殘酷的人,絕對不會給她這條出路。他從未想過跟她建立真正的關係,從未想過真正理解她的經歷。」呂頻說。

呂頻指出,瀋陽在事後將主動一方的責任推給已經去世的高岩,是「反果為因」的。

皮藝軍教授也指出,即便不以刑事犯罪的角度,單純以「越軌」心理學角度來審視瀋陽的行為,瀋陽的行為也是無底線、不負責任以及自我中心的:「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追求的過程中間不能傷害別人。我們不能抹殺個人的權利,但是我們一定要保護對方幸福的權利。最起碼瀋陽沒有關注到這名女學生的感受,他沒有做這種移情式的理解。你一個老師,你從你個人的角度,你的所作所為,不考慮你行為的後果,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皮藝軍認為,即使社會沒有追究瀋陽的責任,作為一名有理性的成年人,瀋陽是有能力去追究自己的:「他該對自己有強烈的自責,他必須去反省他跟高岩所有的交往過程中間,他自己的責任。……如果他沒有能力追究,只能說明他自己還是自我中心。」

2017年10月29日,法國里昂,婦女們舉行集會,抗議性暴力和性騷擾

當時,她們為什麼不說「不」

事實上,即使在2018年,已自殺的高岩經受的各種議論也不少。比如,有人就認為,因戀愛關係自殺是一種恐怖主義。

李銀河女士說,2013年,在清華大學進行的一次關於婚前性行為的抽樣調查中,有婚前性行為的女性,比例達到了71%。

以今日的觀念和行為實踐來衡量1995年的大學女生高岩,自然很多行為都無法理解。

「我們這個社會對受害者是特別不寬容的。」呂頻說,「受害者永遠都要回答的一個問題是什麼?就是你為什麼沒有說『不』,你為什麼沒有及時地說『不』?然後你才這樣一步步地越陷越深。其實這是一個特別苛刻的要求。」

呂頻認為,當受害者處於一個權力非常不對等的情境下,說「不」其實是件非常困難的事:「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是一個說『不』的合適的時機,為什麼?因為這個事情的進展主導權不是由高岩操控的,她根本不知道接下來要發生什麼,她也沒有勇氣,她也沒有能力去承擔說『不』的後果。」

呂頻剖析了師生關係之間存在的灰色地帶:「到底老師對學生是關心、愛護,還是控制?你發現這分不清楚。比如說瀋陽,每天接送高岩上學。你說這是關心、這是愛護,但是這個關心愛護是很特殊的——為什麼只關心這個女生?實際上這是一種不能夠拒絕的好意,他將關心、愛護和控制混合在一起了。而就在這樣一個地帶里,這個老師實際上有特別大的可以為所欲為的空間,可以逐步地來破壞學生的身心自治領域的一個空間,一個餘地。學生一旦進入這個領域的話,關係就很難由學生來決定了。」

在李思磐眼中,瀋陽對高岩的行為,不僅是一種性侵犯,也是一種職權濫用。「老師對於學生,個人魅力、影響力都是被誇大的。他對於學生的影響、他的權威,其實是藉助了他的職業身份。這是一種權利濫用。」

李銀河女士則指出:「性騷擾和猥褻婦女罪,一個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有沒有存在權力關係,包括上級和下級,僱主和僱員,醫生和病人。」

皮藝軍指出,師生關係並不是一種平等的關係:「其實應該是平等的,但是實際上它確實是有權威存在的。存在依附與被依附、控制和被控制這樣一種關係。特別是在中國,師生之間很難有自然的和自願的關係。理論上,師生之間可以有純真、自然的友誼和愛情關係,但由於這種權威和不平等的依附關係,愛情、友誼都會失去原來的純真,變得裏面有一些被迫的因素。」

「新型師生關係」如何建立

在武漢理工大學「陶崇園墜亡」事件中,師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似乎顯得尤為明顯。

2018年3月26日,武漢理工大學研三學生陶崇園從宿舍樓跳下身亡,陶崇園的姐姐隨後曝出導師王攀曾要求陶崇園喊他「爸爸」,強迫陶長期給他送飯等各種精神壓迫。

陶崇園的姐姐還曝出,王攀動用私人關係網,使陶崇園失去了出國讀博的機會。

呂頻認為,如果陶崇園姐姐向媒體披露的情況完全屬實,那麼王攀對陶崇園實施了雙重的控制:一方面是行為上的控制,連幾分幾點都規定好,規定得特別詳細;另一方面則是情感上的控制。

2018年底,西安交通大學藥理學博士楊寶德溺水身亡。其後,其女友發文直指「導師奴役」。

北京工業大學教授、犯罪學專家張荊認為,這些極端案例,都反映了師生關係的扭曲,時下亟待建立新型的現代師生關係。

張荊教授指出,無論是「高岩自殺」,還是「陶崇園墜亡」「楊寶德溺水」,背後都有一個同樣的問題,那就是師生界限不清晰。張荊教授認為,從行為上來講,人際交往應該有清晰的邊界。比如教授讓女學生去家中探討學術,或者導師讓學生為自己無限制地跑腿,如果學生不願意,應該有技巧地予以拒絕。

無獨有偶,北大教育學院副教授沈文欽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老師讓學生喊其為『爸爸』,這屬於導師和學生的邊界、身份不清晰。」

在現行教育體制下,研究生階段以後,學生和教授的關係是相當緊密的。

「從導師對學生的影響來講,本科、碩士、博士,導師的影響是越來越大的。」沈文欽說。

「以博士階段而言,在人文社科領域,導師負責指導博士論文。在理工科,除了指導博士論文,導師還會提供課題參與的機會。」沈文欽介紹。除此之外,有些導師還會通過課題給學生發助研津貼。

一般來說,在與導師的關係緊密程度上,理工學科更甚於人文社科。在理工科,明星導師擁有大量科研經費,他們是科研產出的主要貢獻者。而一個學科的顯示度通常是由所在學科的明星教授決定的。因此,這些明星教授在學校事務上的話語權也和一般的教授、教師不同。在學生的留校、學術圈工作推薦等等問題上,導師的作用更是至關重要。

在沈文欽眼中,健康的導師和學生關係包括:「第一,導師和學生之間的權責利應該清晰,導師和學生之間主要是一種專業的關係,導師的主要角色是授業。第二,更理想的情況下,導師應該是人格榜樣。當然,這不能作為對每個老師的要求。」

傳統的儒家文化,也給個別教師的「公私不分」提供了文化土壤:「儒家文化中的師生文化是一種類似於家庭的文化,這體現在師父、師弟、師兄這些稱呼中。這種文化下,導師和學生的情感紐帶更加緊密。但在不好的情況下,會導致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就包括教師對於學生的絕對權威地位,兩者關係很不平等。日本、韓國等受儒家文化影響的國家都有類似問題。」

在杜絕研究生對導師的單一路徑依賴上,沈文欽提出了「允許學生更換導師」的建議:「在國外,學生換導師比較方便。我認識一個澳大利亞的博士,他換了三次導師。」

沈文欽還建議,高校可以試行雙導師制乃至「導師組」:「這樣學生有一主一副兩個導師。和其中一個導師衝突的時候,有一個處於第三方的協調人。」

沈文欽提到:國外高校都有教師手冊,其中對導師的權利、義務、和學生發生爭端的解決辦法,規定得很清楚。值得國內高校借鑑。

2018年1月1日,在微信公共號上發文舉報北航教授陳小武的華裔女學者羅茜茜,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在美國求學期間,她感受到的美國教師行為規範化:「我在美國求學期間,我的導師是男性,每次他找我談話討論論文進展,會把辦公室門敞開,有時候我嫌屋外太吵去關門,他提醒我不要關門,這是規定。其實他也是在保護自己,萬一他把門關上,女生出去說他性騷擾我了,他是說不清的。導師會有這種顧慮,其實是因為有一個很強大的制度去保護學生。」

成功舉報陳小武后,羅茜茜致力於推動在國內高校建立相關性騷擾防範機制。

然而,一套有效的機制建立,並不那麼容易。2014年7月「廈大吳春明教授性侵女生事件」之後,教育部於2014年10月9日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列出高校教師師德「紅七條」,並將「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列入其中。但是正如代理過眾多性騷擾案的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瑩所說,僅僅將性騷擾問題作為師風師德來談是不夠的。

「如果道德倫理沒有法制化的話,就無法形成一個真正的約束。」呂頻這樣認為,「我覺得真正的原因,還是這些事件背後權力與責任的關係。」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三聯生活周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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