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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貼:網傳上海商住業主南京路遊行抗議

商住業主在蘋果店門口搞事情咯

今天晚上關於商住房上海遊行了

好像鬧大了,幾百萬打水漂

南京路。。。。

天氣這樣還遊行,換個天氣好點的天多好,不怪買了商住房…

幾個朋友都中招了好像是產證出不來

我在那個商住業主群裏面。這是第三次了,下次說要去電影節開幕式。

北京鬧了好像有作用

1.已入住等產證的產證出不來了。

2.內部衛生間廚房間統一拆違。恢復原樣。

3.失去住宅功能,價格暴跌,投資損失巨大。

太狠了。哎

就是因為北京出台政策,是限購令之前的既往不咎,上海商住業主都炸了

口號好像是網簽為界商住兩用

是的,這事情這樣下去要出事。拿了錢收了稅立馬判違章。

本來法律就不該追究之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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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動什麼也別動老百姓安身立命的房子啊!可以欺壓,不可趕盡殺絕啊!上海市百一店,上海商住業主在吶喊。。。。

都是外地人多,限購了,買了商辦樓,合同上也是商辦,約定不能做住宅。但一直都有開發商偷偷改為住宅賣。這回限定整改了。

上海試點商住整頓細則:拆牆、拆煤氣、拆上下水

在叫停上海基本所有的商住房後,政府對於商住物業的整頓進入正式實施階段。

閔行區一在建的商辦項目負責人向界面新聞記者確認,已經收到區政府正式的整改意見,正在進行自行整改。他們需要在3月底之前,拆除隔牆、上下水管道和煤氣管線;同時,層高4.5米的單元將不再允許建設插層,從而杜絕「LOFT」的出現。

「經過整改後,項目將完全失去居住功能」。

一位資深商業地產從業者告訴界面新聞記者,閔行此次整改最關鍵的就是拆除上下水。按照規定,商辦物業的上下水只能用於公共衛生,也就是說小戶型的LOFT是不該有獨用上下水的。但是多年以來,商住項目的開發商都在打擦邊球,這次政府的整改把這條路徹底堵死了。

界面新聞記者獲取的一份《閔行區「類住宅」分類處置總體工作方案》顯示,閔行區政府將對15個商辦項目進行限期整改。這些物業分為三類:「已銷售已驗收未入住」、「已銷售未竣工驗收」和「在建未預售未驗收」。

也就是說,只要項目方還未組織業主集體入住,他們的物業將進入整改範圍,已經集體入住的項目將不在整改的範圍內。

《工作方案》顯示,如果在建項目還未銷售,那麼涉及方案也將面臨調整。首先,是將小單元合併成大單元,如果無法合併,那麼需要將若干小單元合併銷售,此外,衛生間也不能單獨在房間內設置,需要設置在公共部位。

所有的整改工作將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成後,閔行區規土局將進行驗收,之後才能入住或者銷售。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此次整改,閔行區和嘉定區是試點,上海其他城區還沒有具體的整改細則出台,開發商也都在觀望。

2017年1月7日,上海共有128個商住項目被暫停銷售(不含金山區)。

商辦物業變成具有居住功能的物業銷售在上海持續多年,已經是住宅市場的有力補充。將大型辦公物業改造成小戶型,使得首付門檻大大降低,廣受限購人群和投資者的追捧。

這個擦邊球,甚至是一些開發商之所以購買商辦地塊的初衷。2016年全年,上海土地市場賣出的87宗土地中,商辦地為49宗,1441億賣地收入中,商辦地貢獻了372億。

此次整改打破了政府、開發商和購房者多年來形成的默契,或許將引發一系列社會效應。

上述資深商業地產從業者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現在最倒霉的是最近一年內剛買了商辦地塊,規劃還沒通過驗收開發商。而對於項目已經銷售完,但是還沒交付的那些,特別是對買家有承諾的開發商,或許將面臨一系列訴訟。如果買家不僅要求退房,更要求賠償,對於這些開發商將是滅頂之災。「開發商就要破產了!」

界面新聞記者在閔行區的整改方案中看到,「開發商要自行妥善處理好購房業主的相關訴求和社會穩定工作」,「區政府將在法律法規和信訪維穩方面給予保障和支撐」。

買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型房子有什麼隱藏的風險?

1.其實片面的回答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在你國,除了法律以外,還有各種奇葩的地方性法規。尤其是在房地產界。像我之前工作的成都市,市區和郊區的規則是完全不一樣有的。比如在有的郊區,你說講述的這種商住兩用房,也就是LOFT,SOHO。有的地方是可以通天然氣的,有的地方不可以。房地產稅也是不同的,注意,是同一個市,不同的區而已,所以,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2.一般這種產品的用途是什麼呢?就是一種概念,在家裏辦公,或者純公寓式住宅。潘石屹您都知道吧?具體一句兩句將不清楚,您自己百度吧。但這類產品到我國之後,變變得很畸形,基本上除了住戶買下來在統一租給酒店收租金以外,一般這種產品都會以包租的模式銷售,也就是說你買了這個房子,就可以收到租金了,一般宣稱的是8%的回報率,但是基本上是扯淡,一般就是5%左右。就是當辦公室了。純公寓式的或者是辦公和居住結合的很好的,很很少接觸。大概就只有市中心幾個大牌開發商的LOFT租給了很多外企的高管。

3.我們來談談這個商住兩用房吧。購買風險我個人認為還是蠻高的,在傳統觀念的驅使下讓我這麼覺得。因為,1:這類房產一般沒有天然氣,使做飯成為問題,當然,你完全用電也沒有問題。2.:即使是有的地方能給你裝上天然氣,所有東西都可以用電,可是作為傳統的中國人做飯的話是個大問題,因為沒有煙道,尤其是我這種四川人,廚房沒有煙道簡直是噩夢。煙道就是你現在立馬走到你的廚房去敲一敲,空心的那個就是煙道了。抽油煙機的煙就從那裏排出去。3:剛看到有朋友說落戶的問題,這個不是有沒有資格落戶的問題,是這個所謂的商住兩用房的性質是商業,本身就跟落戶沒有關係。

4:LOFT或者SOHO所謂的買一層送一層的概念完全是出於銷售需要,一般樓盤在銷售的時候都會告訴你可以隔兩層,4.9M的層高隔兩層還怎麼住人?還要刨去中間隔層的高度,吊頂的高度。樣板間都是騙人的別信。

5:目前房地產市場滯銷比較嚴重,或者開發商和業主糾紛較多的就是這種所謂的商住兩用了。我之前的服務的某知名開發商某項目就有數億的LOFT產品滯銷。很多開發商沒有辦法,成本價賣給自己的朋友。

6:那麼問題來了,為啥滯銷還修那麼多?當然要問我國各級職能部門了,規劃局啊之類的啊。因為每個開發商拿到地的時候都有指標的,你拿的是商住用地?純商業?關於土地性質在這我就不多說了,太繁雜。總之就是我國各級職能部門經常大筆一揮,生意人就遭殃了。可是生意人總得撈回損失吧?最後消費者就遭殃了。。。貌似跑題了

群里看到一段南京東路群體吶喊的視頻,不知道哪天,希望一切安好;維權需謹慎…

陳立民:類住宅業主怒了,今夜南京東路很熱鬧。事件持續發酵,最終走向爆發,還是妥協,還是妥協?

一道「類住宅」政策引發的類大風廠事件[悲傷][悲傷][悲傷],可憐的老百姓!

既是違法,原來怎麼不取締,多少人因此入套了?造成這麼大損失,光讓老百姓承擔損失。政府沒有人為此承擔監管失職的責任嗎?《刑法》第397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百姓可憐啊,也是被逼的沒辦法了,上海今天可是打雷➕暴雨

類住宅維權吧

政府怎麼處理的?

貌似已經和諧了

廣州政府同樣噁心,為了政績限網簽,不少去年買的房子還不讓網簽,而民眾的損失連投訴的地方都沒有,這都什麼管理?

已經被刪掉了。防民之口勝於防川,動了人民的立身之本,連反抗的聲音都不讓發出。

我發個微博還被網警查了投訴涉嫌違規!無語了

想起了股市天天說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這所謂的商住本來就是擦邊球吧一嚴控就成黑天鵝了

不一樣,完全是上面幾個人說了算的。違背市場行為。

殺一波讓底層賤民叫叫好,中產本來就是被吊路燈的目標人群,就當為開大會添彩了

責任編輯: 陳柏聖  來源:微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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