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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書記市長內鬥多年 卻都在一個鍋里分錢

魯豫(網絡圖片)

濟南原市長楊魯豫受賄2327萬餘元,一審獲刑14年。

2016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山東省開展巡視「回頭看」,期間楊魯豫落馬。而就他在被調查的一周前,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受審。書記市長殊途同歸。

王敏與楊魯豫曾在濟南搭班子3年。為什麼說殊途同歸,兩人的貪腐時間都始於2004年,直至落馬都沒有收手。受賄金額和所獲刑期也大體相同。

「王楊補牢,魯獄有約。」對於書記與市長相繼被查,濟南網友幽默地總結道。但是,相對於深刻懺悔的王敏來說,楊魯豫並沒有料到自己也會出事,他本來是想看王敏笑話的。

兩人搭班子時關係並不好。王敏在任時較為強勢,而楊魯豫覺得自己「沒有存在感」,心生芥蒂。

有媒體報道,2012年,在山東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楊魯豫表示「5年內,濟南的地鐵建設肯定要啟動」。此時,不同聲音傳到楊魯豫那裏:「濟南是泉城,滿地下鑽洞必定破壞水脈。誰讓濟南泉眼乾了,誰就是濟南的千古罪人。」事後楊魯豫得知,這是王敏向他喊話,意在告誡他「書記還在,市長不要『刷存在感』」。

經過這事,楊魯豫感覺到王敏的霸道,他通過間接渠道向王敏「示好並示弱」。楊自稱是官場的「中老年人」,「濟南市的事兒,全憑王書記說了算」。

王敏受審的第二天,楊魯豫還在濟南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特別強調,要一手抓改革發展,一手抓反腐倡廉,要為建設現代泉城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諷刺的是,大談反腐的楊魯豫僅一周後就步了王敏的後塵。

事實上,兩個人的關係遠遠沒到水火不容的地步,與其說是相互對立,不如說是相互縱容。

王敏的問題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

楊魯豫的問題是,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徵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工程建設、工作安排、職務調整等事宜上為他人謀取利益。

不難發現,書記、市長的問題,驚人的一致。

土地審批,是政府部門的主要業務,幹部選任,則是黨委主責。楊魯豫本出身建設系統,如果兩人完全對立,恐怕相互插手對方「領地」並不容易。

王敏落馬與濟南市「最牛違建」誠基中心密切相關,城基中心項目的實際開發商系已經落馬的江蘇省委常委、秘書長趙少麟之子趙晉。

在這一時段擔任濟南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的田莊和擔任國土局長的韓曉光,在王、楊落馬出事之後相繼落馬。

韓曉光、田莊都是楊擔任市長時的得力幹將,如果楊市長、田主任、韓局長能守住底線,王書記也不至於被趙公子坑得這麼慘。

書記市長雙雙落馬,已不是新鮮事,長安街知事APP此前介紹過多次,比如楊衛澤季建業、谷春立和王陽、蓋如垠和韓學鍵等等,在他們落馬後,都被指在位互撕。

不過,他們的互撕,為的是「個人的存在感」,而不是「人民的存在感」。正是因為各有小九九,這種所謂的互撕,名為對立實則縱容,絕不是真為了監督而紅臉出汗。

2015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調研時強調,領導班子成員要本着愛護班子、愛護同事的真誠心願,加強相互監督,努力做到一起幹事、共同乾淨。

班子之內,以上督下、互相監督、共同監督,應為正常的政治生活。身為領導幹部,對「同僚」有監督幫助之責,有規勸批評之義務,只有這樣,才能在一方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小夥伴們定然記得,去年濟寧的基層幹部李鐵柱給濟南市委書記王文濤寫信批評泉城的髒、亂、差。現在想想,在城市開發上大肆牟利的王、楊二人,確實沒把「人民的存在感」太當回事。

濟南市委原副書記楊魯豫受賄超2300萬獲刑14年

2017年5月5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濟南市委原副書記、濟南市人民政府原市長楊魯豫受賄案,對被告人楊魯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楊魯豫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楊魯豫在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濟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和泰安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徵用、項目開發、規劃審批、工程建設、工作安排、職務調整等事宜上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27.8228萬元。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北京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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