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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華男遭擊斃 到了美國這類人不能惹

在本月24日下午的時候,加州畢柯立維拉市(Pico Rivera)發生了一起華人家暴事件,一名48歲的華人男子李中華(Zhonghua Li,譯音)手持剪刀攻擊自己的家人。

在美國,華人家暴的事情層出不窮,家暴之後,無非就是施暴者被逮捕拘留,然後該起訴的起訴,該判刑的判刑。但是,在這一次的家暴中結果完全不一樣了,施暴者不是被逮捕,而是直接被警察槍殺了。

據了解,施暴者李中華有精神疾病,當時正拿着一把剪刀攻擊他的家人,周圍的鄰居試圖去阻攔時也被他刺傷,在兩名警員趕到現場後,看到李右手上拿着剪刀,警方命令他放下剪刀,但他不僅不聽,還手握剪刀主動走向警方,「看上去有攻擊性」。隨後一位警員朝他發射了電擊槍(stun bag),但他仍然往前走,並再次拒絕放下剪刀。最後,兩位警察都不得不向他開槍,最終他當場死亡。

在美國,警察會對所有有攻擊性,有可能傷害到他人和自己的人開槍,不管對方是什麼人,或者手持什麼武器,只要有危險,警察就可以合理的開槍,哪怕打死也不為過。

千萬別惹警察

如果你到了美國,請記住一件事,那就是千萬別惹警察,不管原因是什麼都不要惹。

被盤查時不配合可能被槍殺

比如說遭遇警察時,當有警察要對你進行詢問搜查時,最好乖乖的聽話,不然會被揍的,如果警察覺得你對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威脅時(包括警察本人),警察有權採取必要的方式制止,包括開槍。因為警察不知道你為什麼不配合,會把你當罪犯的。

面對警察隨意亂動可能被槍殺

在美國開車,聽到警車鳴笛必須儘快停車。而且必須在車上坐着等候警察過來詢問,需要注意的是雙手必須放在方向盤上面,不然可能會以為你手上拿着什麼所以不敢拿出來。那麼可能就會有另一個警察用槍對着你,在你未經允許便擅自拿東西時對你開槍,因為懷疑你是拿槍。如果擅自下車也屬於危險行為,也會對你開槍。

辱罵警察會被打

很多中國遊客和留學生因為對美國法律不了解,在遭遇美國警察時往往都會倒大霉。因為不肯在「罰單」上簽字而被拘捕,甚至還會對着警察破口大罵,他們已經忘了那是美國,而不是中國了,中國警察不能對你怎麼樣,但是美國警察不一樣,脾氣不好先揍一頓再說,脾氣好的給你套上手銬。

tips:

罰單

罰單其實只是一張「出庭通知」,簽字代表你同意在通知單上的時間到指定的法庭出庭應訴,並非表示你認罪。而且不可以直接將罰款交給警察,否則會誤以為是賄賂警察的行為。交通罰款應該交給法院。如果對警察開出的罰單有異議,可以向法庭申訴。

抗拒執法行為

在美國指着鼻子罵警察這樣的動作在美國屬於攻擊行為,如果與警察發生衝突或毆打警察,可以以妨礙公務罪遭到拘捕,毆打警察屬於重罪,可以判處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有的中國留學生因超速駕駛被警察攔下後,順手給警察遞上兩三千美元,而這在美國屬於賄賂行為,同樣會遭到拘捕。

責任編輯: 林億  來源:三藩市灣區華人資訊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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